把英语还给英语
我国当前出现的英语热、英语压过母语现象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造成这种现象有积极因素,如中国经济发展、与外国交往增多、科技发展需要大量外语人才等,但也有很多不正常因素。例如:
一些人事部门把掌握英语作为进入国家机关各部门、教育、企事业单位等的门槛,并在考试、职称评定、晋升、定级、福利等各个层面严格把关;
有关部门规定,不但初中以上所有学生必修英语,从2001年起,还要求在有条件的城市中普及小学三年级英语教学;
英语是高考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而不管专业与英语是否相关(中国古代文史、中国画专业都不能幸免);
针对少儿的英语培训方兴未艾,为少年儿童专设的英语考试越来越多,除国际性的牛津、剑桥少儿英语考试、洪恩少儿英语等级考试等外,国内有“清华少儿英语等级考试”(Tsinghua Children’s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简称TCEPT);“上海市通用少儿英语口语星级考试”等等。据说这是因为学外语要从少儿抓起,“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但有人指出,其实背后还有更重要原因就是经济利益驱动。对于日益蔓延的全民学英语局面,社会各界早有共识,即认为青少年虽然以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英语,但效率低下,优秀外语人才奇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中文和其他人文方面人才质量反而大大滑坡。但如此遭人诟病的英语热高烧不退,难以制止,其原因是某些团体、部门的利益在作怪,一场考试下来,其收入可能接近天文数字。
这里的原因未必已经找全,但找到原因就是解决问题的开始。责任首先还是在政府。我们希望知道,政府对英语热问题究竟怎么看?是过热?是正好?还是不够?有人说英语教育压倒了母语,是事实?是危言耸听?还是理解不同?政府对此先要有一个基本认识和定性,然后才能谈到采取什么措施的问题。
如果确实存在着英语过热(或者我们更愿意说,是英语教育投入过多而产出不成比例)现象,则政府部门的直接责任有多少?间接责任有多少?所谓直接责任是政府直接参与造成的责任;所谓间接责任是政府管理失职或不到位的责任。我们认为,直接责任至少包括三条:一是各级各单位的人事录用制度,英语拥有“一票否决权”,与政府某些部门的决策有关;二是某些不合适的全国性和地方性考试,特别是少儿英语考试,是政府出面组织的,这是政府的越位,也可能是利益驱动;三是政府部门以各种名义直接参与某些外语培训,这既是违规,又是与民争利。有人建议,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来改革现行的英语教学体系和考试制度,把英语教育由必修改为选修,把升学、学位、毕业、职称、晋升与论文等等与英语脱钩,尽快停止强制全民英语教育对国民教育经费的巨大浪费,停止不重时效的英语教学对青年学子青春和财力的空耗。令人欣慰的是,国家对职称英语考试的强制规定已经有所松动。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各省都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和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陆续推出了各种职称英语考试补充规定。
而间接方面,政府也有一些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大代表王晶指出:“不少人虽然取得了四六级证书,但应用能力不强,专业知识太少。其实,我们需要的英语水平是实际应用能力,一般只要能够应付工作就可以了。如果要做官方文件、合同等,当然需要由专业人士去做。”清华大学教授孙复初提出:“现在的大学生不愿意看英美文学,不愿意进行戏剧欣赏,整天忙于背词汇、做练习题,而这些都不是英语教学的内容……标准化的测试完全影响了英语教育和汉语教育,英语之所以变成了学习时间最长、花费最多而效率最低的学科。”这些都说明,我们缺少对英语学习目标、英语学习方法的正确引导。
针对少儿英语学习和考试的误区,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更有引导的责任,特别是负有批准此类英语考试权力的部门对之更应慎之又慎。对于民间,特别是缺少对外语学习规律认识的家长的学习热情我们当然无法指责,但对为牟利而举办的培训和考试则应严格制止。
在改革现有的英语考试制度的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汉语语文教育的关注,着力扭转语文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系列中的边缘化倾向,正确引导公众,坚决抛弃“扬外抑内”的语言信仰。要重视汉语母语和传统汉民族语言文化的普及教育。要使人们建立这样的信念:一个不具备中华民族语言文化素质的所谓专门人才,不可能拥有完善人格,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