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此不疲地“跟着转”
放弃了传统(历代的研究传统),否定了当今(对文言文的彻底否定),现代语言学研究只能义无反顾地把头转向国外,转向西方。中国语言学就成了一张白纸,任由西方形形色色的理论来涂抹。这一情况可能不仅仅发生在语言学科,而且发生在几乎所有学科。“五四”前贤们从良好的爱国愿望出发,以“恨铁不成钢”的心态狠批传统的一切,结果完成的是类似清道夫的工作,把中国这块土地打扫干净,好让西方的一切在上面驰骋。“全盘西化”不仅仅是个主张,而是一个世纪来愈来愈明显的事实。在这方面,语言和语言学不过是又一次起到了“领先学科”的作用。语言和语言研究的“现代化”,为西方的思想、观念、主张、文化,各门学科的长驱直入扫平了道路。世纪之交有些学者开始认真研究20世纪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和“现代性”问题,但我们发现,这项研究离不开语言学的研究。没有语言的现代性,就不可能有20世纪中国整个社会的现代性。当然这个问题太大,本书不可能展开,我们还是把问题集中在语言和语言学自身的研究上。
既然已经全面打扫净了自家的客厅,虔诚地到西方去迎请众神,照理西方语言学应该愉快地在中国安家落户了?然而事实却不是如此。中国之引进西方语言学不可谓不虔诚,不可谓不“多元”,从马建忠到上世纪20年代,我们积极引进欧洲的语法学;从30年代到40年代,我们积极地引进西欧的语言学;从50年代到60年代,我们积极地引进苏联的语言学,同时稍带在美国新产生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文化大革命以后,从70年代末开始我们积极引进美国语言学;90年代以后我们“全方位”地开放,引进各种西方语言学,当然重点还是美国语言学。然而奇怪的是,这些理论走马灯似的在中国进进出出,却至今没有一家能在中国落地生根,中国的语言研究出现了“与国外语言学貌合神离”的局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张志公先生的回答是发人深省的:“从《马氏文通》直到今天,对汉语语法的研究,从概念、术语到方法基本上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所引进的这些东西,不论是对某种语言的语法的具体论述,或是对于一般语法理论的探讨,都没有或者很少把汉语考虑在内,没有把汉语作为建立理论的基础。而汉语在世界各种主要语言中,具有较大的特殊性。”这就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中国学者引进西方语言学的热情确实是非常虔诚的。有人总结说,《马氏文通》以模仿拉丁文法(有人具体指出就是17世纪法国的《普遍唯理语法》)著称,而在《马氏文通》之后陆续面世的语法书中,从总体上都没有跳出马建忠式模仿的窠臼。1912年胡以鲁《国语学草创》问世,标志着中国理论语言学开始建立,但该书的理论构架受到德国语言学家缪勒和丹麦语言学家叶斯柏森等人的影响;在理论语言学研究上,1931年沈步洲的《言语学概论》主要参考的也是德国学者缪勒的著作;1930年张世禄的《语言学原理》主要参考布龙菲尔德的理论,张氏自称“始终抱定一贯的宗旨,就是采取西洋语言学的原理来说明中国语言和各种外国语的现象”。在建立现代汉语语法体系的尝试中,刘复的《中国文法通论》是继《马氏文通》之后的另一重要的语言学著作,该书受到了英国斯威特《新英语语法》的深刻影响。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是第一部白话文的文法书,该书建立了一个以“句本位”为标志的新的现代汉语语法体系,但依然是以英语语法为蓝本,黎氏自称,该书的英文文法面貌“颇狰狞”。模仿西方语法,本质上是用汉语语料来填充西方语法框架的模式,这种模式左右了《文通》之后30多年的汉语语法和汉语语言学研究。
发表于1935年的王力的《中国文法学初探》标志着汉语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一些语言学者认识到必须努力挖掘汉语自身的特点,建立适合汉语的语言理论。中国语法学史上的三大巨著—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和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形成了三四十年代中国汉语语法学界的主流,与陈望道等在上海、南京等地开展的“中国文法革新讨论”南北呼应,出现了一股“反模仿”的思潮。这几部著作主要依据的是叶斯柏森、房德里耶斯等欧洲语言学家的理论,后人归结为是比模仿具体语法高一层次的“模仿西方语言学理论”时期。但这一结论不完全公允。由于这几位学者(王、吕、高)本身的大家气质,实际上他们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模仿”,而在他们的具体研究中也确实有对汉语特色的许多重要发现。只是由于历史原因,他们的这条路没能走下去,而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戛然中止。
50年代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在全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苏联的热潮推动下,语言学界也一面倒向苏联学习。苏联语言学从理论上讲,出于对俄语研究的需要,特别强调词法和形态,这样又改变了以往汉语研究重视句法的传统,把目光投在寻找汉语的形态上。这一时期在理论语言学研究上有高名凯的《普通语言学》和岑麒祥的《普通语言学》两本普通语言学教材,两本教材都受斯大林语言学说和契科巴瓦《语言学概论》的影响。现代汉语研究则有陆宗达、俞敏的《现代汉语语法》(上),这是一部发掘汉语形态最多的语法著作。而1956年“中学教学语法暂拟系统”的出台可以明显看出词法重新领先于句法的苏联语言学影响。
1961年以后,中苏关系的急剧变化,我国语言研究重又开始注意介绍西方语言学家提出的理论观点,1963年高名凯、石安石主编的《语言学概论》部分纠正了50年代一边倒向苏联的倾向。而50年代初反映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影响的丁声树等编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也于60年代初出版。五六十年代,语法学界进行了三次大讨论,就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汉语词类问题”、“主语宾语问题”和“单句复句问题”,后来70年代末又进行了一次“析句方法问题”。这些大讨论直接反映了不同语法体系背后所依托的西方语言学理论的较量。笔者曾经作过一个概括,认为这几次论战,“从本质上看,是美国结构主义与欧洲传统语法借汉语这块阵地作为战场而进行的交战”。只不过50年代由于有苏联语言学(基本上是传统语言学)的撑腰,结构主义只是小试锋芒。80年代那次则是结构主义大获全胜。只可惜好景不长,落了个“有价无市”、“叫好不叫座”。我们前面已经有过分析。
“文革”10年,中国语言学几乎处于停滞状态,而正是这段时间,西方语言学出现了一个理论不断翻新变革的时代。“文化大革命”之后,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中外文化交流的日益增多,汉语学界、外语学界等许多语言学家首先是竭力介绍、引进国外最新的语言学理论,翻译出版了大量的国外语言学专著,其中有叶斯柏森《语法哲学》、马丁内《普通语言学纲要》、房德里耶斯《语言》、帕默尔《语言学概论》、罗宾斯《普通语言学概论》、弗罗姆金和罗德曼的《语言导论》、鲍林杰《语言要略》等经典语言学名著和优秀教材;有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霍凯特的《现代语言学教程》、莱曼的《描写语言学导论》等结构主义语言学经典著作;还有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语言与心理》、《支配和约束论集—比萨学术演讲》等生成语法的基本文献。美国的结构主义、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后乔姆斯基的种种语义语法、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等各种语言理论相继开始影响中国的语言研究;语言研究由历史比较语言学进入结构主义,继而又发展到生成语言学,现在正迈入认知语言学。而像“系统”、“层次”、“生成”、“描写”、“解释”、“共性”等现代语言学观念已不为国人所陌生。近20年来,国内对国外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的引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这已成为中国语言学研究的“一道最亮丽的风景”。
综观历史,可以看到中国现代语言学是在西方语言学的直接影响下产生的,它不忌讳西方理论的传入,“拿来主义”深入人心。纵观百年中盛行国内的语言观,有重结构主义的“符号说”,有重天赋能力的“生成说”,有重人文意蕴的“文化说”,有重交际功能的“工具说”,此说彼说,无不属于引进的产品。而且大部分学说在中国传统语言学中找不到任何泉眼,是完全的舶来品。而一百年来,中国几乎没有原生原长、立足本土的语言学理论。以至吕叔湘发出了这样的浩叹:“过去,中国没有系统的语法论著,也就没有系统的语法理论,所有的理论都是外来的。外国的理论在哪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
如果引进理论,解决了中国的问题也就罢了。问题是,我们跟着转了一百年,还是找不到“北”,看不到自己的方向。原因何在呢?吕叔湘接下去说的一段话就值得我们深思了:“……这不是坏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先生说得客气,其实岂但是“发生过”,简直就是一百年来汉语语法研究的写照,要不然怎么说“貌合神离”呢?
吕叔湘先生曾经说过:“介绍的目的是借鉴,是促进我们的研究,我们不能老谈隔壁人家的事情,而不联系自己家里的事情。”郭熙先生也曾指出:“我们一直在强调理论的指导作用,但是我们在实践中又总是背离这一基本原则,我们在理论上欠债太多,其中带有根本性的是我们忽略了对汉语的理论特别是方法的研究。……理论上的欠债导致我们一直跟在外国人的后面跑。”
我们越来越发现许多学者在对国外语言学理论的引进、借用和消化中,有罔顾本地实际情况,急于把外来品牌本土化的倾向。造成的结果是表面上看是外国语言学的理论,但实质内容上却大相径庭。例如,西方语法有定式动词和非定式动词之分,一个句子在形态上只能有一个核心动词。汉语没有这种形态变化,但《马氏文通》依然认为“一句一读之内有二三动字连书者,其首先者乃记起词之行,名之曰坐动;其后动字所以承坐动之行者,谓之散动”。而“坐动”(相当于定式动词)和“散动”(相当于非定式动词)的区别,却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再如,把流行的汉语语法体系与国外语法体系相比较,从表面上看来好像差异并不大,例如大家都可分词法句法,词法句法里都有几大词类、几大句子成分之分。但实际上由于有的研究者急于摆脱“模仿”之讥,又不愿在根本体系上作修改,结果发挥过分,出现在同样名称下所谈内容完全不同的局面。例如在以批判“印欧语的眼光”著称的在汉语语法界影响极大的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里,谓语分成六种:“动词谓语、体词性谓语、形容词谓语、由动词‘是’组成的谓语、主谓结构作谓语、由‘的’字结构组成的判断句”。如果我们将之与英语语法作比较,便会发现除了一、四两种之外,六种中有四种即三分之二是英语所没有的。而在第一种“动词谓语”里,按朱氏的说法,与之相配的主语可有八种,分别表示“施事、受事、与事、工具、时间、处所”,还有“周遍性主语”和“谓词性主语”。而英语大约只有前面三种,另外一大半又是没有的。主语跟谓语合起来,英汉语可以对应的只有20%。《语法讲义》中动词跟宾语的关系更复杂,计有16种之多:“受事、施事、工具、结果、运动的终点、动作延续的时间、处所宾语、时间宾语、存现宾语、准宾语、双宾语、虚指宾语、程度宾语、谓词性宾语、指称性宾语和陈述性宾语”。除了受事宾语和双宾语之外,80%以上在译成英语时是要处理成宾语以外的其他成分的。这样的引进,其实既无助于说明汉语的问题,也会使被引进的英语语法术语让英语学家看得一头雾水。
伴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一批外语界学者到国外留学,学成归来带回了崭新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但在对国外语言学的引进、借用和消化中,仍是直接套用,甚至只是搬用术语。而实际所做的与西方本来的精神大相径庭。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这些年来,要说语言学研究中有什么词最受青睐的话,“解释”就是一个。有人还提出语言研究三阶段论,说什么传统语法阶段是“规定性的”,结构主义阶段是“描写性的”,生成语言学开始到现在是“解释性的”,“解释”是语言研究的最高原则。姑且不论这种“三阶段”的说法本身有没有道理(依我看,这种“三阶段”说根本不能成立),“规定”并非一无是处,即使在今天,“教学语法”还必须是规定性的。“描写”和“解释”更不是互相对立、有他没我的,就算“解释”是语言研究的最高原则,也不能成为某些人坚持外语研究只能是用外国理论来“解释”汉语(或者换个说法,是用汉语来验证外国理论)作借口。因为西方“解释”说的提出者同时也是演绎法的积极主张者,他们认为真正的科学研究不能用归纳法,而必须用演绎法(这里我们同样先不去讨论归纳法和演绎法应不应分开、能不能分开)。而演绎法实际就是一个假设—推理的过程。因而他们的研究常常先假设一个理论,然后用语言事实加以验证。如果发现有误,便修正假设,再加以验证,如此循环,使理论不断趋于完善。应该说,这不失为一种有成效的研究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近几十年来,西方的很多新理论都是这么创造出来的。这种方法受到中国一些人的追捧,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些跟在西方理论后面鼓吹要用“解释”方法来研究汉语的人,我们却不能认同他们的研究是创新。为什么?因为运用“解释”亦即演绎方法的前提是自己提出假设,西方的学者都是这么做的,因而他们的研究无疑是创新。而中国的追随者自己没有理论,用的是别人的假设,因而他们的工作只剩下了“验证”。这样的研究,永远出不了创新的成果。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整整一个世纪以来,在西方语言学风起云涌、旋风般地横扫世界的过程中,我国的语言研究、特别是理论研究工作者在做的就是不断介绍和引进。有人还鼓吹说,引进介绍是中国语言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新世纪的中国语言学如果想要发展,就还得坚持走引进之路。环顾四周,这20多年来我们介绍引进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如:变换理论、特征理论、配价理论、空语类理论、移位理论、约束理论、指向理论、范畴理论、认知理论、类型理论等等,真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使我们的研究视阈不断拓宽,但与此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忧虑,因为“不断引进”背后掩盖的是本体理论的阙如,是自信心的丧失。这是我们一直无法回避而又必须正视的问题。
胡适曾说过,“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遭到很多人的讥笑。依我看,汉语研究的处境还不如历史学,因为它毕竟已经确认,任人打扮的是个“小姑娘”。而我们的汉语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恐怕绝大多数语言学家至今还没弄清。也就是说,我们还不知道他究竟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小姑娘还是虬髯客,但我们已经不管三七二十一,心甘情愿地任人在其脸上胡涂乱抹了。外国的理论确实值得研究、值得学习、值得借鉴、值得引进,问题是我们先得弄清那是什么,而“我”又究竟是谁。世界上毕竟不可能有现成的、为汉语度身定制的理论和方法;更何况如果连中国人自己都说不清汉语是什么,外国人又根据什么来为你制定这个理论和方法呢?学习和借鉴都得有个前提,就是得为我所用。如果为学而学、见“洋”就学,同时鄙夷自身的传统,既不知人,也不知己,那这样的盲目引进,恐怕是弊多利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