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语轻文和重音轻字

三、重语轻文和重音轻字

20世纪,中国的语言生活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五四前后的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另一件是50年代后普遍推行简化汉字。今天看来,这两件事,特别是前一件事,应该说是适应历史潮流的,但可能都有些过了头。我们前面曾经说到过,在文白之争中,从最激进的陈独秀,到最“保守”的林纾,中间可以形成一条渐变的光谱,当时有许多道路可供选择,如果采取一条稍微中间一点的路线,今天的结果很可能就会不一样。然而历史偏偏选择了最激进的陈独秀的主张,结果造成了中文在发展上的一个断层。当时那些痛斥文言的人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一百年后的今天会重提继承文化传统的问题,而文言能力的丧失,已成了许多人面前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

简化字是更激进的废除汉字、推行拼音文字的主张的第一步。简化过程中本来还有一个更“左”的方案,这就是“文化大革命”后匆匆抛出而又急急收回的所谓“二简”方案。从这个方案自称是“粉碎四人帮的成果”,并称“二简”只是开头,汉字“还要不断简化”看来,这种思潮在某些部门甚至学术界的部分人中都还有市场。但从近几年在这个问题上不算充分的讨论中可以看出,即使在“一简”中,已经有了许多思虑不周的地方,为汉语的研究、使用及汉字的信息处理留下了隐患。“简化字”的功过暂且不论,但其结果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第二个断层。如果说第一个断层还主要是历史的,则这个断层还包括了地域的。50年代中期以后,在我国内地接受教育的一般文化程度的人,要费很大的劲才能看懂50 年代以前出版的和在港台地区出版的用白话文写的书籍。

短短的一百年里接连发生这样两件大事,速度是惊人的。这样两个断层究竟该怎么解决,需要全球的中国人重新动用他们的智慧。这里想探讨的是,语言学在这两件事上有什么责任,起了什么作用?

我们认为,语言学在这两个问题上是有责任的,它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之提供了理论“依据”—这就是“重语轻文”和“重音轻字”情结。“重语轻文”就是重口语轻书面语,“重音轻字”就是重语音轻文字。之所以称为“情结”,是因为这两个观念在某些人头脑中已根深蒂固,挥之不去,成为他们认识语言问题的基本“常识”,至今还对汉语研究产生着影响。

提出区别口语与书面语、强调口语研究与口语教学的,始于英国学者斯威特。斯威特对口语重要性的强调,是他领导的语法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背景就是以活语言(英语)使用的实际情况,去反对死语言(拉丁语)所设定的条条框框,提倡描写语法,反对规定语法,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后人把这个主张发展到了绝端,进而否认书面语的进步性,否认书面语对口语的指导作用,否认语言规范化的意义,结果就形成了我们说的“重语轻文”情结。在文白之争的时候,人们对白话表示了相当的信心,原因之一就是相信文言文是言文不一,而白话文是言文一致的,可以“嘴上怎么说,手上就怎么写”。现在看来,这完全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诚然,文言文是言文不一的,但白话文依然不能做到言文完全一致,而正是言文不一致,使书面语能够对口语保持着提炼、引领和规范作用,互相促进,共同不断提高语言的表达水平。事实上,尽管口语是第一性的,但第一性不等于最重要;在人们的实际语言活动中,书面语的地位远比口语要高。不必引“口说无凭,立字为证”这样的俗语,就拿人人希望识字受教育(英语叫Learn to “read and write”,也是指学习书面语)这个全世界最普遍的事实来说,真要像某些理论强调的书面语如何如何不如口语,那学校干脆就别办了。书面语和口语之间的相互影响,甚至文言与白话之间的相互影响,都是前者要大过后者。正如张中行先生所说的:

文言和白话并存,难免互有影响。可是影响力量的大小不同:文言大,白话小。以国际贸易为喻,文言对白话是出口多进口少,白话对文言是出口少进口多。

在语音与文字关系上,语言学家提供的利器是西方自柏拉图以来就占统治地位的“文字是符号的符号”说。这个理论认为口说的词是思想的符号,而文字是记录语音的,因而是符号的符号。“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把这条写进了他的《普通语言学教程》,因而成了20世纪语言学的一条基本定律。文字改革、汉语拼音化所依据的,就是这样一个理论。

傅斯年说:“语言是表现思想的器具,文字又是表现语言的器具。惟其都是器具,所以都要求个方便,都不要因陋就简,安于不方便。”钱玄同说:“文字是语言的符号,听了语言的音能够了解说的是什么意思,则看了拼音的文字同样也能了解写的是什么意思。”对于在拼音化运动过程中人们最感棘手的同音字问题,他认为根本不是问题,因为三千多年以来用字都是主音而不主形的。用字既然主音而不主形,则造字时尽管用衍形法,实在毫不切于实用,若改用衍音法造字,不但是可能,而且只有便利适用,因为汉字的同音字如此之多,在实际上就等于一个音弄成许多符号,这实在太眩人耳目了,若干脆采用罗马字,一个音只用一个符号,岂不省事?他甚至直截了当地说,“文字就是音标”。这实在就是后来汉字简化过程中大量采用同音替代法(“二简”尤为严重)的理论根据。

其实,“文字是符号的符号”说如果对于使用拼音文字的语言来说还有一定道理的话,对汉字却并不适用。一个简单的事实是,西方拼音文字是记录语音的,汉字却并非如此。试问,“日”字记录的是什么音?是普通话的ri、上海话的近似音),还是广东话的yat?如果是ri,字形又在哪里告诉我们了?事实上,索绪尔在他的书里,本来就没打算把汉字包括进去。他认为有“两种文字的体系”,即表意体系和表音体系,并举出汉字作为表意体系的经典代表,说汉字“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他还特别强调:“我们的研究将只限于表音体系,特别是只限于今天使用的以希腊字母为原始型的体系。”只是我国的语言学家一厢情愿地把这个紧箍咒套在自己头上,而且义无反顾地要带领有五千年历史的几亿中国人放弃自己的文字,“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方向”。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还真有点后怕:要是真的照那些天真而又热心的语言学家指出的道路走下去,我们真将成为历史和民族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