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经济政策

一、海洋经济政策

(一)公共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由于中国独特的历史和社会背景,我们需要将两者结合起来探讨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一般而言,对于那些暂未成型但又有待于解决的社会关系,政策先行更为合适,因为没有成熟的经验,待成熟后通过立法将经验固定下来。同时,政策有着独一无二的特点,它在处理问题的灵活独立性上,就连成熟的法律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尤其是在法律不完善或者相关法律不存在时,政策便上升到同法律一样高的地位。但在适用范围和时效性上,法律显然要稳定于政策,且相对独立。在实践中,政策变为法律、介于两者之间的政策法、在法律内的法律政策以及公共政策法制化这四种形式表现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虽然二者随着形态、方式和效力的差异而表现得不同,但它们都在社会规范和规则之内,很好地体现了人民的意志,而国家制度和秩序的保障正是需要这两者通过相辅相成的规范体系来提供。现今看来,在政治决策(含政策)中,法律的地位至关重要,因为政治决策对错不一,若出现错误,需要利用法律程序来制约错误,并且政策的施行也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理性化治理”于1978年提出,在20年后的1997年,“依法治国”成了其最终确立形式;又经历15年的探索实践后,在2013年终于被落实,成了改革的依据,“依法治国”越来越得到强化。因此,政策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而言,其重要性依然不言自明。

(二)海洋经济政策的内涵

海洋经济活动是通过海洋产业这一基本载体具体表现出来的,“海洋产业”(不包括海洋相关产业)是本文论述“海洋经济”的范畴。海洋经济政策是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在国外,公共行政学的创始人W.威尔逊认为,政策主体有两个,分别是政治家和行政者,其中公共政策的制定由政治家来完成并由行政者来执行。在国内,陈振明通过从两个角度——政策主体和目标进行研究,认为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所采取的政治行为(规定的行为准则),为了在特定时期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而组成政策的正是那些条例、规定和办法等。根据公共政策的一般定义,姜旭朝通过从两个角度——政策主体和客体进行研究,认为海洋经济政策是由一批特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等组成,目的是强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

本文通过对海洋经济研究范畴和公共政策内涵的分析,认为海洋经济政策是由一批特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等文件组成,目标是实现海洋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