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外开放水平,海洋经济向“走出去”转变
海洋经济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外向型,这个特征也决定了政府实施了相关的海洋经济政策,比如“一带一路”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两个倡议对于海洋经济的统筹规划及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不仅会提高我国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对内开放程度,促使外资规模扩大,内资门槛降低,从而合理配置资本资源。目前,政府应该把握一带一路所带来的机遇,引资和引智同时进行。首先,要改变以往投资活动政策的“套路”,将人民币用于海外证券投资以及个人投资,这种创新政策将推动跨境投资、融资活动的开展。鼓励市场主体发行债券,这些债券将促进自贸区内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建设。其次,要积极进行发展和改革一系列的相关部门,比如商务、外管、证监等要求这些部门协调配合,共同为企业并购等相关经济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在这个过程,政府相关部门要遵循“积极铺路,重点搭桥”的理念,寻求地方突破点和匹配点。
(一)深化“一带一路”合作
畅通“一带一路”国际通道,依托便捷的铁路运输网络和完善的水铁联运体系,充分释放“大港口、大航运”的成本优势,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 建设,加密开辟国际远洋航线,将河北沿海港口打造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出海口。大力发展海陆联运,建设“东出西联、疏内通外”的国际综合物流通道。集聚“一带一路”高端资源,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局,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集聚全球海洋经济高端要素资源。
(二)推动东北亚海洋合作
打造东北亚海洋产业合作示范区。依托现有海洋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对接东北亚地区优势海洋产业,加大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力度。加强与东北亚地区国际知名海洋院所及研发机构合作,大力引进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端研发机构和创新孵化器,吸引海内外海洋高端人才。加快建设面向东北亚的现代物流中心,推动唐山港开辟联通东北亚国家的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和国际航班,将唐山打造成东北亚地区海洋产业合作的平台与桥梁。
打造东北亚海洋国际交流前沿平台。积极搭建东北亚文化交流平台,加快培育引进一批东北亚地区海洋领域高水平学术会议、重大国家级外事活动、国际学术合作活动、国际经济合作论坛,以及国内外知名特色展会、品牌赛事。深化与东北亚地区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政府层面互访、部门对口洽谈、企业深度对接、民间友好交流的城市间各个层面合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批务实有效的对外交流活动,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强化对接交流与共赢合作。
(三)强化环渤海海洋合作
开展海洋产业协同创新,积极对接融入环渤海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国家促进环渤海区域发展的各项优惠条件与政策措施,创新区域合作模式,实现技术、人才等要素自由流动,吸引资源要素聚集。与环渤海省(区、市)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等。与环渤海省(区、市)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合作,重点围绕我市海洋领域共性关键技术课题,着力开展产业协同创新。促进海洋产业优势互补,围绕生产、配套和服务三大环节拓展海洋产业链,加强区域间产业衔接,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分工体系。
(四)深化京津冀海洋合作
打造京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挥河北毗邻京津的地缘优势,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以链式集聚、规模发展为导向,将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与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以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等平台为核心,以临港产业园为载体,重点围绕港口物流、海洋化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全力承接京津产业和项目转移,加快产业聚集,打造京津产业转移示范区。
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对接京津丰厚的科技创新资源,建设一批产业园区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造临港承接京津海洋产业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吸引京津等地海洋科研成果来河北转化,在智能装备、精细化工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化高地。
探索京津冀海洋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京津冀在海洋领域协调和对接方式,推动建立京津冀在海洋经济、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加强沿海地区与天津自贸试验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对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