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一体化层面的对策建议

三、海陆一体化层面的对策建议

海洋产业与区域经济的互相联动是二者之间合理利用能量和资源双向转移的结果。为增强联动传动机制更加高效的运行,更应该加强联动环节。

(一)因地制宜制定海陆一体化统一规划

三个沿海经济区要根据各自自身的发展特点,制定统一的海陆一体化的发展规划,在资源开发合理利用中加强优势互补,避免冲突。第一,是整合开发陆海资源,把将陆海资源视作一个整体,最大程度地实现陆海资源的互补优势,避免对一种资源的过度开发;第二,海洋和陆地区域应明确好土地环境与海洋环境之间的权衡,避免将传统环境下大量的土地污染物排放到海里,以破坏了海洋环境为代价而保护土地环境。第三,在明确产业链的形成和产业之间的联动机制共同作用的基础之上,加强海陆产业的全面共同发展,实现海陆产业一体化。第四,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考虑海洋领土和专属经济区。要加大统一管理部门和人员,促使陆海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最后,要树立明确的海洋领土意识,更加重视海洋经济的发展。

(二)支持带动作用明显的海洋产业发展

要实现陆海经济一体化,就必须加大关注产业合理发展的全链条,通过加大对陆海产业互动机制的研究,制定合理的具体发展规划。能够正确区分海洋产业、临海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的细节区别是实现陆海经济一体化的必要条件。在实证数据的基础上,对各行业的相互驱动系数进行量化处理。据此,概括出了促进产业发展的合理对策。海洋产业作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核心产业,其包括海洋渔业等13类产业。其中,临港产业是指沿海地区利用海洋的地理和资源优势的产业,主要从地理范围和区位上进行划分,尤以工业为主,布局在海岸带区域的产业。海洋产业是指为主要海洋产业提供服务的陆地产业,与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关。从事海洋主要活动领域的海洋产业,临港的海岸带区域或沿海产业向内陆地区的海洋产业,将所有的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海洋产业分类为最小的类别,更加深入行业的细节部分,借助投入产出系数来量化出各种产业的带动作用。上述三种海洋产业、临港土地产业和沿海产业作为海洋产业之间的发展桥梁, 同时也是陆海能量之间相互流转的十分重要的环节,各个经济区应该基于各自自身的经济发展的特点,结合好港口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腹地连接的区域,更加合理地制定该地区的发展计划,主要以临港工业为中心,沟通好海洋产业与涉海产业,突出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此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落实实施, 己有地区率先推出海岛使用权的拍卖,促进海岛资源更合理地进行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为海岛的合理有效开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在陆地和海洋岛的一体化建设中,应考虑资源,尤其是离岸岛屿的资源开发,并以海岛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为主要的开发发展方式,增强海岛海岸带土地的经济之间的联动发展。

(三)完善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保障措施

为促进陆海一体化的顺利推进,应大力完善海陆一体化的保障措施,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优化海陆空空间布局,特别是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 建设带有地区特点的海洋经济,着力打造开放型创新型海洋园区,集中资源合理开发,实现海洋经济之间发展的传导作用,加大带动区域经济水平的整体发展。第二,增强重视海洋开发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鉴于我国海洋科学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各经济区应重点发展海洋先进技术,共同搭建海洋科研平台,提高海洋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市盈率。第三,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引入市场排放税机制。最后,从系统管理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加强对陆地和海洋综合合理管理组织的优化和一体化建设,提高海洋的执法力度,推动海洋监测平台的合理建设和有序维护,建设和完善法律、法规,实现对陆地和海洋的集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