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功能与定位

(一)公立医院功能与定位

1.公立医院本质

公立医院作为医药服务的主要提供者[24],在医疗服务、解决疑难杂症、健康宣传、人才培育等维度发挥着重要作用[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薪酬制度、激励机制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卓越成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中心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各类医院总诊疗人次达35.77 亿人次,同比增长3.87%。其中:公立医院30.51 亿人次,占总诊疗人次85.29%,而私立医院仅有5.26 亿人次(占总诊疗人次14.71%),另外我国公立医院机构数和床位数占比分别为:36.45%和73.66%,表明了公立医院总体发展进步态势良好,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处于主导地位。

按德鲁克逻辑,医院和医师的存在是因为有人生病需治疗,而不是因为医院和医师要赚钱。公立医院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运行特点主要以医师作为体现主体,患者的主观感受也大都受到医师的态度、能力、责任心以及同理心的影响,而这些患者对医师的主观感受也可以归纳为医师医德这一属性指标。如果医师出现过度医疗、看价格开药、行医道德不端等不良现象,则会因违背医师医德而背离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对我国的国民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进而增加医患矛盾,进一步紧张医患关系。因此,医德作为公立医院医师的主要考核指标,将是我国特色公立医院医师绩效评价的重要元素。准确评价医师绩效对规范医护行为,激发积极性、增强病患满意度及医师自我认同感,进而统筹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医院的诊疗水平和解决疑难杂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层面的要求,并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医师作为上述任务及优质医疗资源的主要承担者,如何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以激发医师的工作热情,督促其提升诊疗水平,丰富诊疗经验,增强对医患的耐心与责任心,确保公立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学术界和医学界广泛关注的热点;2021年颁布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增强公立医院的主体地位,确立高水平的分级诊疗体系,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和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从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医疗需求。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以病人为中心,提炼医院的核心价值观,弘扬职业精神,保证对人民群众的热忱、对技术的精益求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人事管理、薪酬待遇、培养评价方面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动力,提升医务人员社会地位。

在公立医院发展进步的良好态势和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下,公立医院应确定新的功能和定位,其核心运营目的是提高我国居民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人民身体健康状况,其公益服务功能远不止盈利创收功能,还应确保公立医院功能准确定位,促使承担起提升诊疗水平、关注病患身心健康、解决疑难重症的责任。

2.公立医院的功能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公立医院的目标是救死扶伤、治病防病以及关注病患的身心健康。公立医院作为政府对人民基本健康权和初级卫生保障服务的执行者,对待病患应以方便有效、结合实际、质优价廉为宗旨,其服务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命健康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为病患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职责,这也是新时代公立医院发展的愿景。201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再次强调了医院的公益性,要求在确保公益性的前提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公立医院是具有慈善事业性质和社会福祉特征的医疗事业单位[78],有着企业、私立医疗机构不可比拟的功能,尤其是不应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不能规避医疗救治风险大或利润率低的服务项目,更不能向特定人群提供某些医疗服务。

同时,由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公立医院是临床诊疗手段的主阵地,除了一般医院都具有的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等技术功能外,还对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进行专业化、针对性地诊断和治疗,在临床教学培训、技术创新、医学科学等方面发挥着带头作用[79]。此外,公立医院还承担着如促进健康教育、帮扶支援医疗落后地区、突发事件救援等公共卫生任务的重要职责。

3.公立医院的定位

201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强调公立医院的主体性与公益性,坚持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设为改革立足点,贯彻公立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着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变革,尽量规避传统的逐利行为,打造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诊疗就医新局面。2017年颁发的《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建议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优先考虑社会福利,注重健康公平,增强普惠性。截至2020年,建立保障公众利益、激发主动性、统筹协调并存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公立医院作为解除疑难杂症、维护居民健康的事业单位,普遍面临着绩效分配不合理、公平度不高、流程陈旧等缺陷,鲜有医院将医师工作时间、技能及风险指标纳入考量范围之内。此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不足,长期以来普遍显现出医师逐利行为严重、公益性削弱、工作主动性偏低等问题,容易导致严重违反医师职业精神的行为,如“以药养医、过度医疗”等[80]。这些行为不仅反映了医学职业精神与价值取向偏低的问题,还在追求利润最大化与职业道德要求之间造成了深层矛盾。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肩负着修医德、行仁术,为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大社会责任,应将评价重点由过度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常规观念转向医疗服务质量、学科水平、技术创新之上。医师绩效须注重公益性、医师提升、病患满意度,聚力降低诊疗中的诱导需求行为,鼓励医师从常规的过度追求工作量转为以群众满意性、医疗水平与自我归属感提升等目标[81],从而建立具有持续发展眼光的医师绩效评价体系,从而充分提升医师诊疗经验、医疗服务、科研成绩、技术创新等能力,促进医疗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