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选取的原则
鉴于公立医院医师绩效评价涉及评价指标繁杂且评价本身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与复杂性,因而本文在具体评价指标的选取上,既考虑到运用“硬指标”来衡量公立医院医师的理论技术等外显水平和标志性成果,也兼顾到用来衡量医师内在潜力、政治觉悟和医德水平的“软指标”。对于指标的选取手段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方式,以保证指标选取及指标体系构建的全面可靠。值得注意的是,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医师绩效评价结果的可信性与可靠性,因而评价指标的选取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不可替代性、相关性、经济性、规范性、可量化性等原则。
其中,经济性原则主要是指选取得医师绩效评价指标数据的获取应当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医师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取过程要尽量简单便捷,且具有较高可操作性,尽量避免因为获取医师绩效评价指标的数据而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规范性指公立医院医师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当遵循一定规范,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进行,不能仅凭评价机构或评价专家的偏好随意选取指标,而应当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尽量参考已有研究与宝贵经验。本文在此参考Peter F.Drucker[122]提出的指标体系构建的SMART 原则,即确定性(Specific)、可度量(Measurable)、可实现性(Attainable)、现实性(Realistic),与时效性(Time-bound)五个原则,结合公立医院医师绩效评价实际特点与现实需要进行指标的首次选取。
(1)指标的确定性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要首先明确反映评价目的,即所选取的医师绩效评价的指标要能够衡量与检验待评医师过去的工作成效、当前的工作状态、未来的工作方向与可改进的方面。二是要明确评价导向,对公立医院医师的绩效评价应符合时代主流价值观,且能够切实反映其政治觉悟和医德水平。
(2)指标的可衡量性要求在选取评价指标、构建指标体系时,对于具体操作型指标,应保证其细化至可以直接衡量、测度与比较。
(3)指标的可实现性强调应充分考虑衡量指标的数据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获取该指标数据成本花费合理性的问题。一般在实际应用中,若指标数据获取的难度过大、花费成本过高,则不予纳入指标体系构建。
(4)所谓指标的相关性原则,即所选取的评价指标要贴近公立医院医师独有特点与医师绩效评价需要,重点考虑医师绩效评价指标与促进医师技术与学识提升、保证医德水平,与未来进步的相关性。全面考虑一切有助于提升医师全面发展的相关指标,并将其纳入公立医院医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之中。
(5)指标的时效性体现在医师的绩效考核应规定具体的且为近期的考核起始和截止日期[123]。对于所选取的医师绩效评价指标,获取到的指标测度数据应当能够充分反映当前一段时间内医师的工作绩效水平与未来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