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顿食盐市场
吕坤在《盐法议》中,还对整顿食盐市场的原因和办法,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一)食盐市场整顿的必要性
食盐市场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食盐市场连接千家万户,食盐市场同天下的大多数人相关。食盐作为一种调料,很多种食物都离不开它,这些做法是祖宗留给我们的饮食习惯。同时现代科学证明,每人每天必须要摄取一定数量的食盐,才有利于健康。在一个地区,食盐如能稳定地供给,至少是人民生活稳定的必要条件。其实,食盐市场稳定是天下物品供应稳定的标志。如果食盐市场出现混乱,一些地域的食盐供给就会得不到保证,必然影响人民生活,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另外,显示出整个社会物品流通不畅,或社会其他领域可能出现了异常。因此,食盐市场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食盐市场的稳定同社会稳定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不同地域盐价差异大。同一物品在不同地域物价的差异是各地物品流通的动力。但如果物价差异过大,那么在它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些可挖掘的内容。以下谈的是明万历年间的一些情况。吕坤《盐法议》中记载:“今天下私贩盐徒其多官商几倍,天下所食私盐其多官盐几倍,此何故哉?解盐苦于难行者,课多而盐少,价重而盐苦也。两淮、山东、长芦私贩盛行者,课少而盐多,价轻而盐美也。”[33]从以上记载可知,由于沿海地区同河东一带盐价差异很大,因此沿海地区有很多贩卖私盐者,把盐运入内地,谋取利益。
文中也分析了其原因,沿海地区产盐量大,上缴的课税少,盐的质量好,价格便宜,这些优点是私盐贩卖规模大的原因。相反,内地河东一带,盐的产量少,单位产量上缴的课税较多,因此,盐价较高。再者,由于盐味苦(根据现代科技提供的信息可知,食盐中氯化镁含量高时,盐味发苦),因此,很难销售,这样使贩卖私盐者有了可乘之机。
大量的私盐由沿海进入内地,内地的盐业市场受到很大的冲击。过去一直从事食盐贩卖的官商向官府诉苦,要求制定一些法规,对食盐市场进行整顿。文献记载:“河东商人高世彦等告称‘商困已极,法欲仍旧,此诚迫切至情’。”[34]从高世彦所言可知,河东官商已面临困境,他们要求废掉旧的市场法规,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一些较为合理可行的整顿措施。
河东盐业问题多。河东盐业不景气,是食盐市场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盐业的发展情况直接关系到食盐的供给情况。
谈到河东的盐业,文中总结为:“商资尽而无商,盐池坏而无盐,盐味变而无用,此岂一时整顿之力所能救哉?”[35]
从文中所言得知,河东的一些从事食盐贩卖的官商,由于经营不景气,很多人资金短缺,影响食盐的贩卖。还有,由于开发时间较长,并且保护措施不当,很多盐池很难再利用。再者,由于盐味苦,解盐在市场上竞争力差。因此,要整顿河东盐业,需从多个环节入手,下大功夫整顿才能有效。
河东盐业存在的问题,导致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发生。比如,贫困人数不断增多。在河东一带,很多百姓世代以盐业为生,还有的百姓从事同盐业相关的一些行业。如果盐业能够正常运行或兴盛,很多百姓就可以安居乐业。而万历初期的一些情况,吕坤在文中有相关的叙述:“今有饭贫者,日施粥一石,待食常千人,由是枵腹而毙者十(分之)九。”[36]由此可知,当时河东一带贫困人口很多,粥厂的食物供应只能暂时解决一些燃眉之急,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生活的多种需求。因此,从长远来讲,整顿食盐市场,促进盐业的发展,这是消除贫困,稳定社会的根本措施。
(二)食盐市场整顿的办法
振兴盐业是稳定食盐市场最根本的措施。振兴盐业主要是针对盐业出现的问题而进行的。整顿河东盐业,是国家盐业整顿的重点,减少课税是整顿盐业的一项重要措施。由于盐业课税多,因此,生产者被迫扩大生产规模,盐的质量也不能得到保证。相关文献载:“解盐以甘以其浇晒也,故苦,以其苦也,故不行,不行则商人坐困。”[37]从相关资料可知,过去解盐的获得,以采集解池周围的天然食盐晶体颗粒为主,因此,盐的质量很好。从以上文献得知,因为过去解盐质量好,所以在市场上享有盛誉。生产者为了得到更多的钱财,于是扩大生产规模,他们在解池一带利用卤水晒盐。通过这种方式生产的食盐味苦且质量差。这样导致的结果是,解盐在市场上的声誉越来越差,食盐卖不出去,河东盐商经营不景气,银两积累较少。如减小课税,对生产者来说,赋税压力减少,他们可以缩小生产规模,想办法提高食盐的质量。对此吕坤提出自己的建议:“见解池不必浇晒而自足,既不浇晒,则硝碱不杂,而自甘盐足有不及于旧商者乎?盐甘有不售者乎?”因此,要使河东的盐业起死回生,应减少课税,让生产者利用有限的银两生产质量较好的食盐。比如,尽可能多采集天然结晶盐,不要用卤水浇晒。当河东一带食盐的整体质量提高以后,解盐在整个明王朝内的食盐市场上又有了新的出路。
还有减少课税,使盐商积累的银两增多,更多的钱进入流通领域。这样,食盐在市场上的流动有更大的灵活性。这里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减少课税,似乎使明王朝的赋税收入受到损失。但是,当盐业兴盛起来的时候,食盐产量上升,质量提高,食盐市场稳定有序,最终结果是,上缴朝廷的课税还会增多,明王朝受益更多。这样,解盐苦于难行的局面就会扭转。盐业振兴以后,还能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其社会效益会从多方面显现出来。
各地的食盐市场要统一管理。不同地域盐价的差异较大,以及市场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贩卖私盐者乘虚而入,而专门从事食盐调运的官商走入困境。这一社会现象向当时的执政者警示,各地的食盐市场要统一管理,吕坤对此提出自己的建议。他认为,明王朝内产盐之地要统一成一个大的市场,“今产盐之地,孰非王土?私贩之徒孰非王民?使通融一处,则私食皆官盐,而私贩者皆官商矣”[38]。他认为,如果各地的食盐流通融为一体,保证商路畅通,使私贩者合理缴纳课税,官商不可垄断市场,两类商人相互协调,取长补短,这样整个盐业市场就会步入正常轨道。
吕坤还举例论述了不进行统一管理所带来的不良后果。
例如,过去河东之盐在内地销售,两淮、长芦、山东之盐在沿海地区销售,由于市场没有融为一体,就出现了以下情况:“强民以河东之苦盐,使价贵而不售,则不足者病。禁两淮、长芦、山东之甘盐,使价贱而不售,则有余者亦病。”[39]从文献中得知,由于内地与沿海之间食盐流通渠道不畅,在河东及内地,由于食盐供不应求,即使河东的食盐味苦、质量不高,卖的价格也高,且不够销售。生产者晾晒的食盐少,则盈利少;晾晒得多,则盈利多。而两淮、长芦、山东的食盐,在沿海地区远远供过于求。由于政策因素,沿海与内地商路不畅通,即使食盐的质量较好,仍然是低价销售,生产者晾晒的食盐越多,则盈利越少。从以上分析可知,整个明王朝的食盐流通不能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对朝廷和百姓的利益都会造成一定的侵害。
通过以上正反两方面的分析得出结论,吕坤建议各地的食盐市场要统一管理,这是正确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