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制”的设立利于民间的安定

一、“保甲制”的设立利于民间的安定

明朝建立初年,在民间设立“保甲制”。“每十家为甲,甲有长,十甲为保,保有正。凡属甲内人民,各置兵器一件,甲长置锣一面,保正置鼓一面或铳一杆。”“保甲制”的设立,能使各地百姓首先团结成小集体,小集体之间能连接成大集体。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果有紧急之事发生,百姓有能力应付。正像吕坤所言:“有武备可以无患,乡村有盗,守望相助者此民;大寇流劫,登城守陴,结寨入保者此民;天下多敌,勤王御侮者此民。”

平日习武备战,将来有难无患。如有盗贼出现,流寇入侵,百姓可以有组织地应战,他们有能力做到自我防卫。明王朝若有内乱外患之事发生,百姓组织起来就有能力为王朝尽力。

以上总结的是“保甲制”的设立所带来的一些社会效应。众多的直接的和间接的社会效应,这里不再一一列出,但有一点是众所周知的,这样做有利于民间的安定。其实,能使民间安定,就是对军队建设做出贡献。如果民间这里动乱,那里不安,那么官军必须去平息。这样一定会牵制部分官军,或者说,消耗官军的力量。一些历史事实证明,一些外来入侵者,往往就是抓住了一些内乱的时机,而发起进攻。如果将来真有内乱发生,那么官军要内外受敌,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这里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能使民间安定的“保甲制”的设立,是军队建设的一项辅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