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机制与地方的财政表现

(三)吸纳机制与地方的财政表现

在中国的传统政治中,中央政府化解地方力量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将地方势力吸纳至“京城”,从而可以直接加以约束。许多学者已经注意到,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确实存在着一定的中央对地方的吸纳机制,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党的中央委员会中人员构成的比例明显向地方领导倾斜。在党的组织网络中,中央委员会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由每五年一次的全国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由170—210名的中央委员及100—150名的候补委员组成。这些委员与候补委员容纳了中央、地方及军队部门的领导,包括各领域、各民族中的精英人物。中央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并形成由不超过10人组成的政治局常委会,从而产生国家最重要的政治决策中心。

中央委员会成为重要的地方力量的吸纳机制,可以从其成员构成比例中反映出来。如表4.6所示,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央委员会中的正式委员,地方席位一直保持在30%左右,候补委员则一直保持在50%左右。其实,候补委员的比例更能代表一种发展的趋势,因为候补委员通常会成为未来的正式成员。

表4.6 第11—15届中央委员会中的地方份额

资料来源:参见章末附表4.2。

中央政治吸纳的途径之一就是同时赋予地方领导以双重职务:一个身份是作为地方领导存在,另一个身份是作为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存在。作为地方领导,这些干部是地方利益在中央的代表;作为中央委员会的成员,他们又以党内重要领导人的身份在地方任职。因此,这种机制的目标模式就是使省领导的利益与中央的利益保持一致。首先,从理性选择的角度看,中央委员会中的地方领导会非常看重自己的政治前途,他们希望有一天能在更高的中央部门中任职,因为党组织现有的流动机制为他们提供了这种可能性。但是,这种愿望能否实现最终取决于中央的意志,而不是任职地区的利益与意志。因此,只有能忠实地贯彻中央的政策及意志,才能获取中央的信任。其次,中央可能利用中央委员会中的管理机制,更加清楚地了解地方领导的有关信息,从而增加地方领导不服从的成本。由于地方领导往往具有全面的职责,因而对其工作的监督不像具有专门领域职责的部委领导那样易于进行。将地方领导吸纳到中央委员会中,他们的不服从行为将更容易被发现,这使地方领导变通中央政策的风险加大,从而会减少不服从行为。

黄亚生通过对投资领域的研究,指出在改革时期,在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同时任职的官员,在贯彻中央的投资政策时更能同中央保持一致。[26]如果这个结论可靠的话,中央是否也会通过吸纳机制来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表现呢?通过对第十一届至第十四届中央委员的籍贯来源地的统计发现,改革开放以来,依赖中央财政补贴的省区市所占的名额越来越少。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央委员都来自那些对中央有财政贡献的省区市。

如表4.7所示,1978—1994年,共有9个省区市对中央保持着正的财政贡献,这9个省区市所拥有的中央委员在这一时期所占份额不断上升,从40%上升到63%;而同时,来自另外20个接受中央补贴省区市的中央委员,其份额在不断下降,从60%下降到37%。如果列出那些份额变化最大的一些省区市的名称,则这些变化的含义可能更明确一些。在1977年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中,拥有中央委员席位最多的3个省份依次是湖南(22人)、江西(18人)、湖北(16人),这些省份都是革命老区;而在1982年的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中,拥有中央委员最多的3个省份依次是山东(32人)、江苏(28人)、河北(22人),这3个地区都是对中央有财政贡献的地区。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人员构成仍然以这3个省最多,只是次序有所变化。而1997年的十五大,排在前三名的省份则演变为江苏(33人)、山东(23人)、辽宁(14人),这3个省中,江苏与辽宁都是对中央的财政贡献超过20%的6个省份之一,而山东也一直是对中央有正的财政贡献的9个省份之一(见表4.8)。

表4.7 不同财政贡献省区市的中央委员数量及比例

资料来源:见章末附表4.2。

表4.8 1977—1997年历届中央委员会籍贯分布前三名的变化

资料来源:见章末附表4.2。

应当指出,中央委员籍贯地分布的这种变化存在许多其他的原因。但它也能说明一点,即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政治生活的重心已由强调政治斗争向经济发展转变。在这种情况下,越是经济发达且对国家财政贡献大的地区,就越会得到中央的重视。同时,这些地区对整个国家在经济及财政上的更大影响,使得中央的政治资源不得不向这些地区倾斜。中央吸纳机制中的这种政治资源的不平均分配同晋升机制中所表现的情形具有相似性,它们都反映了中央的目标模式是通过一种交换的方式给予这些地区以更多的政治资源,从而换取地方的财政支持。当然,这也可以视为中央通过吸纳机制加强对财政资源丰富的地方的约束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