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约束效能“磨损”的体制原因

三、政治约束效能“磨损”的体制原因

政治集权约束财政分权的效能“磨损”,指的是中央的政治权威无法有效地传导到财政过程中来,因而其对地方政府财政行为施加约束的有效性被不断降低了。这主要由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随着权力分散化的日益加深,地方政府的财政自利倾向不断强化;二是面对地方政府无节制的财政机会主义行为,政治集权的运用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撑。这两方面是相互作用、相互增强的关系,地方利益形成之后,中央没有有效的制度机制对地方的自利行为进行约束,就会更加壮大地方利益。反过来,地方的自利行为更加结构化,也就更加难以约束。所以,在包干制时期,地方政府普遍缺乏征税的积极性主要是由产权地方化与财政体制本身的缺陷共同造成的。地方成为利益主体的情况,在第三、第四章详细分析过,因此,这里只着重考察财政体制本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