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丛后记

文丛后记

筹划已久的“财政政治学文丛”终于问世了,感谢丛书的顾问、众多编委和复旦大学出版社帮助我们实现了这一愿望。

“财政政治学文丛”是“财政政治学译丛”的姊妹丛书。自2015年“财政政治学译丛”在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以来,再出一套由中国学者作品组成的“财政政治学文丛”就成为周边很多朋友的期待。朋友们的期待就是我们的使命,于是我们设想用一套“财政政治学文丛”作为平台,将国内目前分散的、从政治视角思考财政问题的学者聚合在一起,以集体的力量推进相关研究并优化知识传播的途径。“财政政治学译丛”的许多译者成了“财政政治学文丛”的作者,我们还希望能够继续吸引和激励更多的学者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以共同推进财政政治学的发展。

无论是对国内学界来说,还是对国外学界来说,“财政政治学”(fiscal politics)都不算是一个主流或热门的概念,甚至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人专门考证过这个概念的提出者、提出的具体时间及其使用意图。从财政学发展史的角度看,至少早在19世纪80年代,意大利财政学者就将财政学划分为三个密切相关的分支学科:财政经济学(economia finanziaria)、财政政治学(politica finanziaria)和财政法学(diritto finanziario)。就今天来说,财政政治学在思想上主要源于财政社会学(fiscal sociology,译自德文Finanzsoziologie),甚至可以说它和最初的财政社会学就是同义词。学界公认,美国学者奥康纳(James O'Connor)是20世纪70年代推动财政社会学思想复兴的重要代表,但他非常明确地在自己1973年出版的《国家的财政危机》一书中提倡“财政政治学”,而他所说的财政政治学可以说就是财政社会学,因为他在谈到财政政治学时提及的学者就是财政社会学的创立者葛德雪和熊彼特,而其引用的也主要是熊彼特在1918年所发表的《税收国家的危机》这篇财政社会学的经典文献。无独有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7年出版的《财政政治学》(Fiscal Politics)论文集的导论中,主编也明确地将书名溯源到熊彼特194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和1918年发表的《税收国家的危机》,这实际上也是将财政政治学的思想上溯到财政社会学,因为《税收国家的危机》一文不仅是财政社会学的创始文献之一,也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的思想源头。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明确强调,初创时期的财政社会学之“社会学”和当前的财政政治学之“政治学”之间并无实质性区别。虽然在今天社会学和政治学分属两个独立的学科,但我们不能根据今天学科分化的语境想当然地将财政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子学科或将财政政治学作为政治学的子学科,尽管很多人往往顾名思义地这样认为,甚至一些研究者也是如此主张。无论是从社会学思想史,还是从创立者的研究目的来说,财政社会学的“社会学”更应该被看作是社会理论(social theory)而非社会学理论(sociological theory)。前者试图理解、解释或识别大规模社会变迁,关注的是起源、发展、危机、衰落或进步等主题,因而特别重视制度和长历史时段分析;后者主要是建立一个能系统地将实证研究结果组成对现代社会的综合理解的框架,因其集中关注的主要是那些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遗漏的地方,甚至被人称作是“剩余科学”。在今天,西方学术界自称或被称为“财政社会学”的研究中,事实上既包含财政社会学初创时期所指的社会理论的内容,又包含当前社会学学科所指的社会学理论的内容,而我们所说的财政政治学跟初创时期的财政社会学基本一致。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们理解的财政学就是揭示财政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和后果,以及利用财政工具优化国家治理、推动政治和社会进步的学问。在此前提下,作为财政学分支的财政政治学,探讨的主要就是财政与国家之间的理论关系,就像熊彼特评论财政社会学时所说的,“它可以让我们从财政角度来考察国家,探究它的性质、形式以及命运”[1]。根据我们对财政政治学的理解以及试图实现的研究目标来说,财政政治学的“政治学”所体现的主要不是现代政治学的英美传统而是欧洲大陆传统。前者以英美的科学传统为基础,强调政治研究中的行为主义视角和量化方法;后者以欧洲的人文主义传统为基础,强调政治研究中跨学科研究和质性研究的重要性。就欧洲社会科学研究传统而言,遵循欧洲大陆传统的政治学可作为今天的社会理论的组成部分,事实上,当政治学研究传统上溯至亚里士多德时,它本身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理论。

因此,尽管名称有差异,但财政政治学与财政社会学实际上并不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研究,只不过财政政治学指的是财政社会学初创时期所指的社会理论范畴。考虑到国内普遍流行的是社会学理论而非社会理论,为避免将财政社会学研究局限于实证或“剩余科学”的范围内,同时也为了进一步突出并传播“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要理念,我们的译丛和文丛都特别选择财政政治学为名。也可以说,“财政政治学”这一名称选择,它以英美用法为名,但以欧洲大陆传统为实。

在财政学研究传统的划分中,一种更为合理的标准是区分为交换范式财政学和选择范式财政学,这种区分与曾经流行的欧洲大陆传统-英美传统、旧式财政学-新式财政学、德语财政学-英语财政学等划分标准能够基本形成对应关系,但表述更为准确,既能突出不同研究传统的内核,也能够有效避免以地域、时期、国别、语言等分类标准所带来的困难。财政社会学产生于“一战”后期关于欧洲各国战后怎样重建的辩论之中,是交换范式财政学研究传统的典型代表,它与曾流行于欧洲大陆的官房学(cameralism)在思想上有很深的渊源,后者兴盛于政治碎片化下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之中。无论对财政社会学来说,还是对官房学来说,国家都被置于分析的中心,甚至官房学后来在德国的发展还被称为国家学(Staatswissenschaft)。在欧洲大陆,财政学被认为起源于官房学,而财政社会学也曾被认为就是财政学本身。但长期以来,对英美社会科学思想史来说,官房学都是被遗失的篇章,后来在官房学被译介到英美时,按照其时下的学科划分标准,即经济学主要研究市场问题,政治学主要研究国家问题,而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问题,官房学者因为其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国家而被看作是政治学家而非经济学家或社会学家。事实上,一些研究者也将选择范式财政学研究传统的思想追溯到官房学,但与今天选择范式下基于各种假设条件的虚幻选择不同,官房学中的选择是真实的选择,因为官房学者必须为其选择承担责任,有时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从根本上说,官房学着眼于民族国家的实际创立、生存、竞争与发展,更能反映着眼于国家治理的财政科学的完整萌芽,它与我们理解的主要探讨财政与国家关系的财政政治学取向是一致的。阳光之下无罕事,我们并不需要假装财政政治学主张具有原创性,它并不是要构建出一个全新的出发点,而是对财政学思想史中已有传统的新的思考与拓展。周期性地追根溯源及重新阐述研究任务,似乎正是推进社会科学发展的常规做法,而官房学显然可以成为财政政治学发展的重要思想源头。

“财政政治学文丛”的选题范围与财政政治学译丛并没有太大区别,其覆盖面同样广泛,既涉及财政与国家的基础理论研究,也涉及此领域的历史及其实证研究。当然,探讨中国的财政与国家关系、国家治理优化过程中财政工具的运用、从财政推动政治发展等内容,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研究是依主题的相似而不是方法的相同而聚合在一起的,研究中各自采用的方法主要依据研究内容而定。它们所要传递并深入研究的基本思想,实际上是葛德雪和熊彼特在其财政社会学的经典论著中所总结并奠定的。

虽然财政政治学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边缘性的提法,但这恰恰是其意义与价值所在,因为对社会科学研究来说,正是新的边缘性概念及其发展为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更何况,从思想源头上说,财政政治学所代表的财政学思想传统,曾经是财政学本身或财政学的主流,那就是“以国家为中心”。遗憾的是,在中国目前的财政学研究中,恰恰丢掉了国家。正如葛德雪强调的,“财政学主要关心的是国家的经费问题,但它从未停止过询问,谁才是国家?”[2]因此,与政治学界以斯考克波为代表的学者呼吁“找回国家”[3]相应,“财政政治学”的发展实际上就是在财政学领域“找回国家”的知识努力。这种知识的发展和深化,将使我们能够拨开各种迷雾,更好地洞见在有国家的社会中财政制度安排对塑造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以及背后的社会权利-权力结构的基础性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财政政治学在当前还不是一个学科性概念,我们愿意遵循熊彼特当年对财政社会学的定位,仍将财政政治学看作是一个特殊的研究领域,它涉及一组特殊的事实、一组特殊的问题以及与这些事实和问题相适应的特殊的研究方法。奥康纳在2000年为其《国家的财政危机》再版所写的序言中反复强调了财政政治学研究是政治经济学和政治社会学的结合,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财政政治学》论文集的主编也强调财政政治学试图复兴一种在政治经济学中将经济、社会和政治过程看作是共同决定和共同演进的传统。正是在这种研究取向中,我们可以努力地去实现马斯格雷夫对财政学发展的反思性主张,他认为,主流财政学满足于帕累托最优而忽略了公平正义、个人权利以及有意义的自由概念等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意义[4]。主流财政学的不足主要在于其研究所依赖的方法或技术导致人为地割裂了财政与国家间的历史性与制度性联系,从而使其研究偏离了财政学的真正研究主题。我们想要做的,就是努力使财政学重新回到对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的议题的关注之上,并重塑其对社会的理解力和指导力,这一重塑是出于一种迫切且共同的需要,也就是在新的时代更恰当地去理解并推动国家治理优化与中国政治的发展。

当然,我们在此处并不是在否定财政政治学今后走向独立学科的可能性,事实上,我们正在为此做准备。但这需要一个很长的努力过程,需要有更多人能够积极且静心地投入进来。当我们能够从更多的研究确立的各项解释原则的相互关系中发现财政政治学的学科统一性时,建立财政政治学学科所要探讨的问题,将像罗宾斯在重新定义经济学时所说的一样“由理论统一中的缺口和解释性原理中的不足来提示”[5]。但对财政政治学的发展,最令人期待的结果并不在于形成像现代主流财政学那样统一且标准化的理论以对世界进行技术性或工具性控制,而在于通过财政政治学这种多元、开放的思想体系吸收和转化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并将这种独到的综合性思考成果不断地融入到所要分析的主题中去,实现对国家治理和政治发展的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反思性对话,从而促进优良政治与美好社会建设。我们也并不在意符合这里所说的财政政治学研究目的的研究是否都冠之以财政政治学之名,在“有名无实”和“有实无名”之间,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因为这才是我们真正的追求。

因此,对本文丛感兴趣的研究者和读者,不必在意是否满意于“财政政治学”这一名称,也不必纠结于财政政治学是否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关键在于志同道合,即我们试图发展一个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历史与现实并指导未来的财政学,“财政政治学”就是我们的“集结号”!我们希望拥有更多的读者,也希望有更多研究者能够加入到这一研究团队中来,共同使“财政政治学文丛”不断完善并成为推动财政学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进而贡献于国家治理的优化与政治的现代化。

刘守刚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刘志广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2019年8月

【注释】

[1]熊彼特:《税收国家的危机》,刘志广、刘守刚译,载格罗夫斯著,柯伦编:《税收哲人》附录,中译本,刘守刚、刘雪梅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83页。

[2]马斯格雷夫、皮考克主编:《财政理论史上的经典文献》,刘守刚、王晓丹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63页。

[3]斯考克波:《找回国家》,载埃文斯、鲁施迈耶、斯考克波编著:《找回国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

[4]布坎南、马斯格雷夫:《公共财政与公共选择:两种截然不同的国家观》,类承矅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5]罗宾斯:《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朱泱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