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税制的运行成效及问题
2025年09月26日
第八章
[1] 分税制的运行成效及问题
分税制的目标是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来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解决国家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弱化的局面。确切地说,分税制可视为一场以制度化税收分权为形式的财政集权改革。从实践来看,分税制改革已经基本实现其初始目标。分税制之后,国家财政的规模迅速增长。在中央与地方收入结构中,中央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也不断提高。不过,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而言,分税制改革不能被狭隘地视为一个此多彼少的零和博弈模式。对中央政府而言,随着其所能支配的财政资源的增加,无论对整体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还是对地区间财政差异的平衡能力,都得到很大的提升。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分税制事实上也增强了地方政府通过经济发展以拓展其财政资源的积极性。而且,在分税制之后,地方政府可支配财政资源的规模也得到了充分提升。
由于分税制最初的制度设计更倾向于实现紧迫的工具性目标,有许多制度安排都具有“权宜之计”的性质,还有很多深层的关键环节未曾触及,从而成为分税制运行中亟待解决的遗留问题。同时,作为一个重大的制度变迁过程,分税制的实施也产生了一些“溢出”效应和“非预期”的结果,它们共同塑造着地方政府的行为,也影响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