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社会运动的结晶
社会运动发展到哪一个临界点上,我们才有理由称之为一种与众不同、相互关联、易于辨识和能够被广泛运用的大众政治形式呢?我们需要因时因地地考察频频向当局伸张群体性诉求的公众是否建立了专项协会或特定联盟,是否举行公共集会并运用可资利用的传媒沟通彼此行动,是否筹划游行、集会或示威并通过上述活动实现价值、规模、统一和奉献的协同展示。如果上述活动常规性地一同发生,而且其运作独立于选举和劳资冲突我们就能断定它可被称为社会运动。在18世纪后期的英国大众政治中,我们只看到了社会运动的单个要素,也就是说直到拿破仑战争结束,英国政治尚未实现社会运动的制度化。
拿破仑战争后期的几年被证明对英国是至关重要的。自大约1812年起,议会改革运动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兴起:扩大选举权,平等代表权,议会逐年开会,以及诸如实行无记名投票、向下议院议员发放薪俸以便穷人能够担任公职等改良措施;与议会改革相交织的另一股力量是有组织的工人以前所未有的活力要求议会改革以满足工人阶级的利益。在经历了一场旷日持久、不堪负担、满目疮痍的战争之后,要求议会改革与要求和平两股呼声相互呼应。在1812年布里斯托尔市的补缺选举中,激进分子亨利·亨特[15]之所以惨败,就在于他的支持者大多是没有选举权的工人:
这些人头戴自由帽,用一根长杆挑着一块面包,浩浩荡荡地边走边喊“亨特与和平”;他们为亨特声如洪钟的演说欢呼,向任何穿戴蓝色色标[16]的人发起攻讦——伴之以泥块、石头和咒骂,此外,还袭击了白狮宫(White Lion)(“忠诚与保卫宪法俱乐部”总部)和市政厅。军队被派来恢复秩序。(Prothero 1979:82)
自由帽源于古罗马被解放奴隶的头饰;到1812年的时候,它作为一种象征表达在大不列颠已经有了漫长的历史。自由帽由奥伦治的威廉——他在1688—1689年的光荣革命中成为英国国王——引入英国,它在荷兰象征着荷兰从西班牙手中获得解放;而在英国则象征着威尔凯特[17](Wilkite)式的自由(Epstein 1994:78—80)。正是在18世纪60年代的威尔凯特运动期间,威廉·霍加斯(William Hogarth)[18]创作了那幅流传甚广的威尔克斯漫画——丑陋狡诈的威尔克斯手揽一根长杆,长杆顶端挑着自由帽。
在19世纪最初的十年,激进主义者不再戴着自由帽举行游行,而是以其他戏剧化的方式展示公众对其激进主张的支持。由于来自民间的改革推动者(popular reformers)到公共场所集会的请求常常得不到政府批准,因此,集会常常在大街或空地上举行,变得半是集会半是游行示威。不仅如此,由于参加集会的人通常是列队游行到集会地点,因此,示威活动的一对孪生形式——街头游行和有秩序的公共集会——便一体两面地衔接在了一起。尽管伦敦此时依然举足轻重,但更重大的变革与创新却相继在英国北部的工业区发生——工人们在战后积极组织并行动了起来。

图2.1 威廉·霍加斯1763年创作的约翰·威尔克斯漫画像
1818年10月,旨在促进人类幸福的斯托克波特联盟(Stockport Union)在纺织业制造中心斯托克波特成立;该联盟为争取释放政治犯和开展议会改革向北部工业区进行群众动员。1817年的《危及治安集会处置法》(Seditious Meetings Act)禁止召集任何旨在直接影响政府行为的秘密会议,但支持议会改革的公共集会不在禁止之列。斯托克波特联盟为大众政治的组织者应对一种新的镇压形势开创了先例,并因此成为包括伦敦在内的整个英国政治团体的范本。
斯托克波特联盟不断发起集会呼吁改革,不断发动请愿声援政治犯,并不断地举行抗议和示威活动。1819年8月16日,联盟派出一支由大约1400名男子和40名妇女组成的代表团,他们旗帜招展、队列整齐地行进至曼彻斯特的圣彼得广场,举行了那场著名的改革集会,随后遭到曼彻斯特和索尔福德骑兵队的镇压(即日后声名狼藉的“彼得卢”[19]事件)。曼彻斯特商人弗朗西斯·菲利普斯(Francis Philips)是这样描述这场游行的:
8月16日上午11时或稍晚,我在斯托克波特大街遇到一大群人。他们向曼彻斯特的方向挺进,队形严整犹如一个正规军团,区别只在于他们没有军服。这些人呈二列纵队,每个纵队三人一排,打着两个横幅。一旁有数人规范队伍行进,秩序井然,堪称完美。
(Glen 1984:245)
诸如斯托克波特联盟等特定组织在时代的狂澜中兴衰起伏:或是时刻面对政府的监视,或是遭遇直截了当的镇压。心惊胆战的政府试图通过包括1817年《高压统治法》(Coercion)和《危及治安集会处置法》、1819年具有广泛镇压功能的《六法令》[20]、1820年《蓄意侵害法》(Malicious Trespass Ac)等立法对有组织的行动进行遏制,却遭到持不同政见的组织及其议会盟友的抵制。这种抵制偶尔会取得成功,如英国议会在1824年作出让步,废除了1799年禁止工人结社的《联合法》[21],从而使工会的公开活动得以半合法化。总之,当镇压有所缓和时,社会运动的各项活动就有所发展。到19世纪20年代后期,社会运动的所有核心要素——运动、斗争剧目和WUNC的公开展示——已经凝聚成为一体,并在大不列颠有组织的利益团体中得到了广泛运用。
19世纪二三十年代,围绕着工人权利、天主教解放[22]、议会改革等议题而开展的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动员活动,将社会运动的所有要素紧密地凝结在了一起(Belchem 1990:73—144;Tilly 1995:240—339);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运动的斗争剧目逐渐摆脱了诸如强制表态、喧闹曲、小夜曲、洗劫房舍等表达支持或反对的陈旧形式。到了19世纪30年代,社会运动的斗争策略不仅为改革者和激进分子所掌握,在持保守主张的行动者——甚至包括了影响深远却并未成功的反对英国天主教解放运动的行动者——中亦同样大行其道(Hinde 1992;O'Ferrall 1985;Tilly 2004:14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