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动何时及如何促进民主化

社会运动何时及如何促进民主化

同样的社会过程在推动民主化的同时,也培育了社会运动的发展;反之亦然。此外,民主化的自身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社会运动的发展。基于上述关联,我们可以理解社会运动与民主化密不可分。不过,仅凭这些关联依然无从回答本章伊始提出的艰涩问题:社会运动给民主和民主化带来了哪些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影响(direct causal impact)?确切地说,基于民主与社会运动之间的广泛共变关系(covariation)而探讨两者的因果关联,其所得出的推论并不足以解答社会运动的直接影响。我们别无选择,唯有深入探究具有因果关系的社会过程(causal processes)。

哪些社会过程值得关注呢?对此,本书此前已有所提及,包括促使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从特殊和/或间接的关系向无条件和直接的关系转变、政治行为体平等关系的扩大、社会不平等对公共政治渗透力的减弱、信任网络整合进入公共政治等具有因果关系的社会过程。我们就此转换问题,即从哪些社会过程推动民主化转换为:这些社会过程中有哪些、在何种条件下,以及如何由社会运动推动而得到发展,或是因社会运动受到阻碍而发生倒退。请记住,我们所考察的社会运动,就其整体而言,追求的是特殊利益而非民主化的普遍纲领;其中确有少数运动所围绕的是明确的反民主诉求,如剥夺某些种族、人种或宗教群体的权利。因此,仅仅对明确提出民主诉求的社会运动,对其何时取得成效以及如何取得成效进行探究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回答社会运动在何种条件下以及如何真正地推动了民主关系及其实践的扩展。

当一个具有相对较高包容性(high-capacity)的政府开始借助代议制等手段进行直接统治(direct rule)时,无论代表的数量和范围被缩小到何种程度,都将面临一种辩证关系:政府必须与立法机关协商从而获得授权募集资源以开展相应的政府行为;政府必须与公民团体协商以解决所募集资源的实际交付问题;政府必须与主要的政治行为体合作以处置资源的征募和政府行为的实施;政府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以确立这些政治行为体的政治地位。无论政府怎样勉为其难或情不得已,上述过程都为新的或以往不被承认的政治行为体创造了激励与机遇——使其得以彰显存在;上述过程也为立法机关内的少数派创造了激励与机遇——使其得以同体制外的政治行为体组成同盟。选举为这一过程所产生的影响提供了最明显的例证:WUNC协同一致的公开展示标志着存在一个潜在的、将对未来选举结果产生影响的投票团体。

无论身在立法机关以内或以外,政治企业家们逐渐发现他们可以通过发动并展示公众对其建议、不满和要求的支持,来增强这些建议、不满和要求的分量。例如,尽管我们尚不清楚政治派别、幕后金主以及持保守立场的基金会在茶党反对美国公共卫生政策的戏码中发挥了多大作用,但诸如此类的表演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检验和证实了其支持者的价值、统一、规模和奉献,从而立即对制度化的政治过程造成威胁,并因此成为行动者向当局伸张诉求的有效工具。

无须经过全面和有意识的设计,以公共集会、游行、志愿协会、请愿施压、撰写宣传册等形式组织开展的社会运动对民主化产生了一些额外效应:

·行动者建立标准化的社会运动行为方式(standard practices),并以此形成和广泛传播行动者群体对于“你们是谁?”“我们是谁?”“他们是谁?”等身份问题所作出的回答;

·行动者在筹备和开展社会运动的过程中形成旨在解决问题的关系纽带;

·诸如教堂和互助社等既有组织与社会运动的新形式相结合;

·政府形成借此对斗争表演和身份诉求作出不同回应的回应程序:协商划定合法和非法斗争形式的界限;承认一些行动者而拒绝承认另一些行动者;对不同的团体或是予以扶持或是予以压制、拉拢、诱导、渗透和摧毁。

这些额外效应相互叠加,将社会运动塑造成为常态化的公共政治参与者,同时在行动者之间、行动者与支持者之间、行动者与政府机构之间创建了新的社会纽带。除了行动者对民主化提出群体诉求之外,这些新的社会纽带也成为民主化的重要阵地。

社会运动是如何推动民主的呢?社会运动的内在动力从以下三个层面激发了推动民主的社会过程,即通过扩大群体政治参与并使参与平等化推动公共政治民主化的社会过程;将公共政治阻隔在既有的社会不平等之外的社会过程;降低信任网络对于主要政治行为体的隔绝关系的社会过程。如果社会运动推动形成了既得到认可又具有自主性的大众政治的行动者——其中既包含具有广泛多元性的社会成员又融合了自身独特的信任网络,我们可以说社会运动对于民主的促进作用得到了增强;反之,如果政府想方设法摧毁、打击、驱散、忽视或拉拢社会运动的联盟组织及其信任网络,民主化就将蒙受损失。以法国为例,在经历了20世纪30年代如火如荼的社会运动后,法国的社会运动在1940—1944年德军占领期间几乎全部偃旗息鼓,而社会运动的陨灭又反过来推动了法国在这一可怕时期的去民主化(Gildea 2002;Jackson 2001;Tartakowsky 1997)。

总之,主要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政权体系中,社会运动的发展可以促进民主化:(1)通过中央行政而非有特权的中间机构或公社式组织(communal segment)建立了相对有效的直接统治;(2)至少建立了少量的民主机制。这两个条件使运动、WUNC展示和斗争表演得以结合并对公共政治施加影响;反之,缺少这两个条件将阻碍社会运动发挥其对民主化的影响力。如果具备了上述两个条件,社会运动就能在策略上以既有的、受保护的民主协商机制的名义动员和伸张诉求,并以此直接推进民主化的进程。英国1830—1832年以社会运动为基础的议会改革,尽管最终背叛了参与运动的工人阶级,但改革确实推动英国政权迈向更加无条件的宽泛、平等、有拘束力的协商和保护,并为随后的民主动员树立了榜样和先例。当然,英国的这一模式所强调的是以特定和有限的方式伸张诉求。

但是,正如我们对于历史的考察所显示的,明确、有效、旨在促进民主的社会运动往往鲜有发生;历史上更为常见的是社会运动的参与者提出特定的纲领诉求、身份诉求或立场诉求,而这些诉求与民主化没有必然联系:例如,通过社会运动阻止建设高速公路、支持或反对堕胎、推动本地居民的权利,或要求享有更好的学校等。诸如此类的诉求利用了民主,但未必推进了民主,尽管伸张这些诉求显示了言论自由和公众的政治参与。

不过,日积月累,各种形式的社会运动最终都将对民主化作出贡献。一般说来,当如下情况发生时,民主化就有所长进:

·在公共政治领域创建超越国民类别界限的联盟(例如,埃及科普特正教会的成员公然与埃及的穆斯林[Muslim Egyptians]站在一起,共同反对长期执政的埃及总统穆巴拉克);

·出现了大批量的政治掮客,他们具备组织联盟和建立跨国民类别界限的联盟的技能(例如,19世纪美国的教堂和协会行动者把女权主义者、废奴主义者和禁酒的支持者团结起来);

·同时在尚未被动员的公民、被公共政治排斥的公民,以及特别是与公共政治相隔绝的信任网络中的公民间建立联系;在新动员的群体和既有的政治行为体之间建立联盟(例如,印度改革者在贫困和遭到污名化的种姓中寻求支持)。

简言之,一旦社会运动拓宽公共政治参与者的范围、使公共政治的参与者相互平等、阻隔国民类别的不平等使之无法直接影响公共政治,以及/或者将与世隔绝的信任网络整合到公共政治之中,社会运动或是将民主化作为行动纲领,或是将民主化作为行动的衍生后果而促进民主化的发展。19世纪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早期英国的社会运动就以上述方式促进了民主化。相反,如果社会运动限缩了公共政治参与者的范围、加剧了公共政治参与者的不平等、将既有国民类别的不平等直接转化到公共政治领域,并且/或者使信任网络与公共政治相互隔离,社会运动就推动了去民主化的进程。在21世纪的这些年里,印度呈现出印度教社会运动和穆斯林社会运动两极分化的分裂格局,他们的社会运动有可能把国家政权推向民主化的反面;至于如今发生在世界许多地区的白人民族主义和反移民运动,就更是导致了这些国家政权的去民主化。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有理由希望21世纪的反世界金融机构的动员活动能够广泛吸收新的边缘群体进入国际公共政治,并以此推进国际范围内的民主化。我们有理由希望在埃及、伊朗等国家,诸如公共政治参与者的人数增加与联系增进、资源和联系的平等化、社会不平等隔绝于公共政治之外、人际信任网络整合于公共政治之中等具有标准形态的民主化过程终将促进民主化和社会运动同时得到发展。

然而,就整个世界范围而言,我们同样担心非政府组织和电子通信的高准入标准将替代现有的社会不平等而给国际领域的公共政治带来新的不平等,并因此推动去民主化的发展。不过,更多地运用技术和电子通信手段,尤其是社交媒体,将有助于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世界范围内的各类运动。全球一体化和新自由主义的经济重组方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族国家政府执行社会运动纲领诉求的执行力;民主在国家层面已普遍衰落。如果民主主义者和社会运动的行动者不能统筹兼顾而是偏执一端,那么民主的未来与社会运动的未来都将岌岌可危。

[1]疑为作者笔误,参见本书第三章之“社会运动等于民主化吗?”——译者注

[2]詹姆斯·斯科特的两部著作《弱者的武器》和《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文版已分别于2007年1月和2001年7月出版。——译者注

[3]《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有关“社团主义”或“社会合作主义”的解释主要是:“社团主义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政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数量有限的、代表种种职能利益的垄断组织与国家机构就公共政策的产生进行讨价还价。为换取有利的政策,利益组织的领导人应允通过提供其成员的合作来实施政策”;“它以一种无阶级的社会结构为假设前提,该社会结构根据在社会分工中履行的不同职能而被划分为各种社团。国家创设各种组织并特许其代表各种利益,但同时又对所有的人实行严密控制。没有哪个社会是完全按照社团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只有墨索里尼统治下的意大利所设立的制度与该假设最为接近”;“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社团主义的概念曾长期与法西斯政权联系在一起,而在过去的10年里它又恢复了其在政治理论中的名誉”。参见《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74—175页。——译者注

〔1〕.本章作者是查尔斯·蒂利和莱斯莉·伍德。欧内斯托·卡斯塔涅达对本章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