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动等于民主化吗?

社会运动等于民主化吗?

这一切是否等同于一个大型的同义反复:社会运动=民主化?(Giugni,McAdam,and Tilly 1998;Ibarra 2003;Markoff 1996b)就我们所检视的历史事件而言,社会运动与民主化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普遍的姻亲关系(affinity);但是,社会运动与民主化在逻辑、经验和形成原因上有着明显的不同。就逻辑而言,社会运动的蓬勃发展并不必然伴随着民主化,因为社会运动的运动、表演和WUNC展示原则上所代表的是不平等和排斥,而非平等和包容:我们不妨想想近年来旨在驱逐移民的运动。在经验方面,我们也见识了反民主的社会运动不断产生——不妨看看威廉·盖姆森编目中19世纪美国的本土主义运动。

就形成的原因而言,社会运动与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各自独立发生。例如,通过军事征服和革命——如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盟军占领下的日本和德国——新的统治者可能在从未经历旨在实现民主的社会运动动员的土地上,猝然强制性地推行民主制度。社会运动与民主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基于已有的证据,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一般性观点:一旦民主化得以发生,社会运动(无论是否民主)便往往接踵而至。

鲁思·贝林斯·科利尔(Ruth Berins Collier)在其著作《走向民主的道路:西欧和南美的工人阶级和精英》(1999)中对西欧和南美的民主化进行了比较研究。该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精确和细致地阐释上述观点(对科利尔研究的阐释与批评,参见Tilly 2001a)。科利尔对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参与民主转型时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系统考察,她比较了17个“历史性”(historic)民主化事例——大多发生在19世纪[12],以及10个发生在1974—1990年间的“近期”(recent)事例。在科利尔看来,民主化意味着建立了:(1)自由主义宪政(constitutional rule);(2)规范的选举制度;(3)独立和基于普选的立法机构(Collier 1999:24)。表3.3列举了科利尔所说的历史事例:从瑞士(1848年)到西班牙(1868—1931年间的三次转型和三次倒退)。为了厘清社会运动与科利尔所说的民主转型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我们必须首先确定哪些转型值得重视,然后确定社会运动在公共政治中发挥作用的时间,最后再对这些时间进行比较。正如法国的历史所表明的,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简单。科利尔将法国民主转型的时间确定为1848年和1875—1877年,也就是说,民主转型的时间明显早于法国示威活动史所揭示的建立持久社会运动的时间,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1848年又确实给法国的集会、结社、示威以及其他社会运动表演带来过暂时的繁荣。

表3.3 鲁思·贝林斯·科利尔的“历史性”民主化事例(附:转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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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Collier 1999:23。
注:“某年/某年”表示民主制度的要素分别得以实现的时间;“(某年)”表示主流意见之外的另一种时间界定;“某年,某年,某年”表示在经历反复或起伏后,民主制度得以恢复的时间。

表3.4 科利尔“历史性”事例中的社会运动与民主转型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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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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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Alapuro 1988,Ballbé 1983,Birmingham 1993,Caramani 2003,Collier 1999,Deneckere 1997,Dolléans & Crozier 1950,Dowe 1970,González Calleja 1998,1999,Lida 1972,López-Alves 2000,Lundqvist 1977,Öhngren 1974,Paige 1997,Rock 1987,Sabato 2001,Seip 1974,1981,Skidmore & Smith 1984,Stenius 1987,Tilly 1986,1995,Wåhlin 1986,Wirtz 1981。

借助于科利尔的描述并辅之以大量的历史研究,我制作了一份粗略的表格以厘清科利尔“历史性”事例中社会运动与民主转型的发展顺序。这份表格区分了两种情况:一是在科利尔所界定的民主转型日期之前社会运动就已蓬勃开展的国家;二是在社会运动枝繁叶茂之前民主制度就已真正确立的国家。表3.4明列了上述细目。西班牙在表格中出现了两次:一次是1868年过早夭折的民主化——发生在任何有实质意义的社会运动得以形成之前;另一次是1890年和1931年的民主转型——发生在社会运动至少已在西班牙的主要城市蓬勃发展之后(Ballbé 1983;González Calleja 1998,1999)。其他国家在表格中只出现一次,列出多个年份或是表明民主转型之后出现反复和起伏,或是表明时间界定有待商榷。不过,除西班牙之外,多个年份并无碍于这些国家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的先后顺序。

这些国家是如何被划分成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呢?在科利尔列举的18个民主转型事例中,有12个是社会运动先于民主转型,而另外6个是在社会运动几乎或完全没有取得政治地位的前提下,基础薄弱的民主转型推动了社会运动的发展。早期以自上而下的方式确立了自由主义宪政、竞争性选举制度和基于普选产生的立法机构的政权,通常在社会运动羽翼尚未丰满之前就已开展社会运动——我们看到法国便是如此。除了是否在其早期经历民主化这一显而易见的不同之外,这两类国家在地理或政权形式上均不存在明显差异。

然而,存在着一个地理因素差异的例外:北欧国家——丹麦、挪威、芬兰和瑞典——均集中在“先有社会运动”一栏。波罗的海国家不同寻常地将强势的(路德教)国家教会同广泛的公民权利结合在了一起,致使这些国家长期游离于欧洲诸国之外。丹麦很早就制定了一部相对民主的宪法(1849年)——这是一位年轻、锐意改革的君主效仿1848年革命的结果[13]。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的一个多世纪,丹麦的农民、工人和宗教激进分子就已经建立了专项协会,并将之运用于公共政治生活之中(Wåhlin 1986)。尽管前面章节将社会运动的创建定位于19世纪最初数十年的英国和北美,但或许不应否认,社会运动也是北欧国家共同创造的产物。不过,北欧国家在18世纪所进行的制度创新,并未得到及时和广泛的传播。

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挪威、芬兰和瑞典都忙于社会运动。有教会背景的组织为社会运动的发展提供了最初的推动力,而非宗教的自由主义者、国家教会的宗教反对者、合作社的拥护者、国家民族主义的支持者、有组织的工人以及(尤其是1880年之后)禁酒运动的推动者,则开展了广泛的运动、采取社会运动表演,并将常规化的WUNC展示打造成了诉求伸张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lapuro 1988;Lundqvist 1977;Öhngren 1974;Seip 1974,1981;Stenius 1987)。民主转型在一定程度上是独立发生的,地方和国家层面的社会发展过程本身有时也会推动社会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