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动而已?

社会运动而已?

1925年,美国史学领军人物富兰克林·詹姆森(Franklin Jameson)[23]发表了题为“被视为社会运动的美国革命”的系列演讲。在这篇纪念美国独立150周年的演讲开篇,詹姆森要求学生效仿法国大革命的专家,将美国革命的历史从政治史和军事史扩展成为社会史。詹姆森解释道:

革命的洪流不会受限于狭窄的堤岸,而是波及了整个大地。殖民地人民的经济愿望和社会渴求均在政治斗争中获得了释放,殖民社会的许多方面均被这一释放的力量深深改变。阶级关系、奴隶制度、土地所有制、商业惯习以及智力和宗教生活的精神和形式均为革命的变革之手所触碰,所有这一切都以比我们已知的更加进步的形式呈现出来。

(Jameson 1956:9)

他用这样一个基本观点结束了演讲:“同一国家同一时期中人们的各种行为之间存在着某种亲缘关系;割裂这种关系而孤立地看待人们的行为,将让我们难以形成令人满意的认识。”(Jameson 1956:100)这也就表明——对詹姆森来说——“社会运动”实则是大规模的社会转型而非一种独特的政治形式。与我们先前在考察波士顿和查尔斯顿时的视角相仿,詹姆森将关注点从美国革命中的英雄人物和戏剧性场景,转移到殖民地人民对于1765—1783年革命斗争的广泛参与。不过,詹姆森并没有对美国革命何以作为一种具有更加严格历史界定的社会运动作出细致的论证。

我们是否可以将美国革命视为一场或一系列社会运动呢?西德尼·塔罗认为,同一时期伦敦和波士顿的政治行动中存在着诸多创新:正是在焚烧肖像、劫掠房舍、组织联合抵制和达成禁止进口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了“模块化”的斗争政治形式——它们可以简单地从一个地点、一个组织、一个斗争主题移植到另一个地点、另一个组织和另一个斗争主题。他说:

此后,禁止进口和联合抵制成为美国人反抗时所采取的模块化武器,被沸沸扬扬地运用于波士顿港的茶叶战中。在英国方面,上述策略也同样有效:1791年,英国反奴隶制协会以对西印度群岛输入的进口糖进行联合抵制的方式向议会施压,以期后者立法废除奴隶贸易。就此而言,联合抵制已不再是针对新增税种的地方性反应,而是从大英帝国的边缘移到了中心。

(Tarrow 1998:38)

塔罗准确地将这种可快速移植的模块化斗争策略的创建界定为社会运动行动的重要标志,并认为这种模块化的策略完全不同于具有狭隘地方性的喧闹曲、焚烧肖像和劫掠房舍。然而,模块化策略的产生能否证实美国革命就是一场社会运动呢?

我们依旧需要因时因地地考察频频向当局伸张群体性诉求的公众是否建立了专项协会或特定联盟,是否举行公共集会并运用可资利用的传媒沟通彼此行动,是否筹划游行、集会或示威并通过上述活动实现价值、规模、统一和奉献的协同展示。答案很清楚:与同时期的英国一样,1783年的新美国已具备社会运动的所有单个要素,但是,这些要素尚未凝结成为独特和能够被广泛运用的大众政治形式。也就是说,自1765年以来,英国的联合协会大量繁殖、对大众政治进行了重构并为成熟的社会运动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但是,仍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具有完整形态的社会运动才被诉求民众广泛运用。

反奴隶制的社会动员是否——如塔罗所暗示的——提供了一个例外?18世纪七八十年代,英国和北美的法学家们开始通过法律解释挑战奴隶制的合法性。1777年,佛蒙特州宪法禁止奴隶制,在随后的1780—1784年间,宾夕法尼亚州、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和康涅狄格州都向解放奴隶迈出了法律步骤。(纽约州直至1799年才开始开展解放奴隶运动,直到1827年才完全废除奴隶制。)基督教贵格会[24]在18世纪70年代的英国和美洲殖民地创立了反奴隶制协会,并将大西洋两岸拒绝解放自己奴隶的教徒开除出教。

1783年,英国贵格会首次(但绝不是最后一次)向议会递交要求废除奴隶贸易的请愿书。1787年,伴随着大规模的群众请愿和“废除奴隶贸易社”(Society for the Abolition of the Slave Trade)的成立,一场全国范围的反对奴隶贸易运动在英国展开。当时,废奴运动的组织者主要在贵格会和福音派新教会(Evangelical congregations)开展工作,教会活动因此与请愿集会相互交叠(Davis 1987;Drescher 1982,1986;Temperley 1981;Walvin 1980,1981)。废奴请愿活动初创于英国北部的工业区——尤其是曼彻斯特——而非伦敦。1787年12月的曼彻斯特请愿书上赫然陈列着11000个签名,几乎涵盖了曼彻斯特三分之二能写出自己姓名的男性人口(Drescher 1986:70)。此外,正如塔罗所说,废奴运动的行动者还推动了斗争政治形式上的革新:例如,1791年和1792年大约30万个家庭对奴隶生产的糖进行了联合抵制(Drescher 1986:79)。

1806—1808年间出现了请愿狂潮;在此期间,大不列颠(毋宁称为大英帝国,它在1801年将爱尔兰同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连成一体)和美国都宣布奴隶贸易为非法。经过不断动员和施压,英国议会最终在1833年通过了适用于所有殖民地的解放法令(emancipation act)。美国在奴隶制问题上分歧严重,并为此爆发了内战,但在南北战争爆发前的19世纪30年代,废除奴隶制度已成为声势浩大的美国社会运动的核心议题。那么,在这个历史时序的哪一点上,我们可以恰如其分地认为成熟形态的社会运动已展翅翱翔了呢?

这是一个典型的既可将半杯水称为半满也可称为半空的(half full-half empty)问题。在1787年的曼彻斯特请愿活动和1833年大英帝国议会的禁奴令之间的某一个历史时段,运动、斗争剧目和WUNC展示一应俱全地结合成为一体;但这是何时发生的呢?我们把问题分成两个部分:第一,废奴运动何时满足了成为真正社会运动的所有条件?第二,废奴运动所呈现的政治形式何时为其他诉求活动所广泛运用?对于问题的前半部分,我们认为1791年(对糖的联合抵制)至1806年(第二波请愿高潮)间的某个时刻,英国废奴主义者将运动、斗争剧目和WUNC展示装进了同一个政治口袋,并因此建构了世界上第一场社会运动的诉求(Walsh-Russo 2017)。

至于废除奴隶制的运动成为社会运动的范本,则还须再经历十年的发展。正是基于直接源于废奴运动的政治形式,工人、改革者、天主教徒和其他诉求者才得以按部就班地组建专项协会,举行室内和室外的公共集会,使用标语和旗帜,举办游行,印发小册子,以及伸张纲领、身份和政治立场诉求。经历如此复杂和重要的转变,1791年至1816年的四分之一个世纪未免过于短暂。

迷恋法国的人也许认为法国是社会运动的先行者。正如1789年法国大革命所表明的,法国的行动者以狂热的步伐组建了具有政治导向的协会,并通过这些协会形成协同一致的诉求;此外他们还举行公共集会、开展沿街游行、使用标语和旗帜、印发小册子,将区域内革命推广到法国的大部分地区(Hunt 1978,1984;Jones 2003;Markoff 1996a;McPhee 1988;Woloch 1970,1994)。假使这些动员形式能够持续到1795年之后,并且能够为此后伸张各种诉求所运用,我们或许可以认为法国是社会运动的创始者——至少与英国同为创始者。然而,实际情况是法国具有完整形态的社会运动还需要再过半个世纪,直至1848年革命前后才获得持久的政治地位(Tilly 1986:chap.9);而即便到那时,路易·波拿巴第二帝国的严厉镇压还是阻碍了社会运动政治的发展,使之延迟二十年才被运用于法国的大部分地区。

更加出人意料的是,18世纪荷兰的行动者同样发出——至少是一度发出——要求社会运动制度化的呼声。在荷兰史学家所说的“第四次英荷战争”(1780—1784年)期间,荷兰武装力量间接介入美国独立战争,遭到了占优势的英国海军的痛殴。就在这场损失惨重的海战尚未结束之际,一场小册子的战争在荷兰爆发了。奥伦治亲王的支持者袭击了阿姆斯特丹及其所在的荷兰省(province Holland)的领导人,而与之对立的(特别是荷兰省的)爱国者则以牙还牙,双方均指责对方把国家引向危机。爱国者们明确要求以美国为样板进行(最好是和平的)改革。荷兰等低地国家的早期诉求伸张活动同样遵循着英国和美国以往以地方性为基础的斗争剧目的先例(Dekker 1982,1987;van Honacker 1994,2000)。可是,到了18世纪80年代,请愿活动已越来越脱离地方性:最初的请愿是要求承认约翰·亚当斯是敌对的政治实体——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代表身份,后来发展为对所有国内的政治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荷兰人开始迅速组建(可能以美洲通讯委员会为模板的)公民委员会,与之相伴的是遍布荷兰城镇的民兵组织。这些组织在一个支离破碎的政治系统中不断给地方和区域当局施加压力,也确实起到了作用。在1784—1787年间,爱国者们设法在为数众多的荷兰城市——甚至在整个上艾瑟尔省(Overijssel)——创立新的、去贵族化的宪法。然而,奥伦治王室及其追随者却享有两个重要的有利条件:一是英国的财政支持;二是亲王的妻兄[25]——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的武力支持。1787年下半年,普鲁士的入侵彻底粉碎了荷兰的爱国者革命(te Brake 1989,1990;Schama 1977)。[26]

眼看着法国大革命就在家门口爆发,看不到国家前途的荷兰爱国者们密谋策动,甚至(1794年下半年)极其缺乏合作地谋划发动一场政变。1795年1月,荷兰再度遭到入侵[27];这次来的是法国的革命军,他们在卷土重来的荷兰爱国者的积极支持下建立了巴达维亚共和国(自由树在莱顿和阿姆斯特丹拔地而起[Schama 1977:194])。尽管按照法国模式改组了政府,但新的共和国迅速陷入法国式的中央集权化改革和荷兰习以为常的联邦主义的两难僵局之中。从1798年到1805年,荷兰充斥着由各个派别此起彼伏的政变——均缺乏广泛的群众动员——所主导的各种政治变革。巴达维亚共和国退化成为法国的一个卫星国——荷兰王国(1806年),而后干脆被并入法国(1810—1813年)[28]。

后拿破仑时代的讨价还价造就了一个分裂的王国[29]:一部分是荷兰,另一部分是后来的比利时;直到1839年以前,这个王国都在名义上由上述两个部分拼凑而成。自被并入法国以来,荷兰采用了较其在作为自治省的鼎盛时期更加中央集权化的行政体制。随着1795年巴达维亚共和国成立,曾一度大权在握的各种委员会、民兵组织和爱国者们迅速被新政权收编整合,而一旁的法国也从未放松监管。在拿破仑帝国覆灭之前,荷兰都未能形成广泛和可辨识的社会运动;这个国家所遭遇的反革命、反运动和军事征服将它从创建社会运动的候选名单中剔除出去。英国在同其北美殖民地的紧密互动中保持了社会运动的领先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