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史
2025年11月03日
一、病史
注意排查各种风险因素,询问孕妇显现或隐匿的基础疾病,如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及家族史或遗传史;了解孕妇的既往病理妊娠史;了解此次妊娠后孕妇的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了解产前检查状况;了解孕妇的一般情况,包括体重、此次妊娠的情况和饮食、生活环境。对于过低体重者要加以重视。
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相关指南指出高血压控制不良超过4年的妇女或根据年龄(大于30岁)怀疑长期患有高血压的女性更有可能发生心脏肥厚性变化、心脏肿大和缺血性心脏病。检测这些问题对于减轻怀孕、分娩和分娩后的风险很重要。临床实践建议评估长期高血压患者的心脏状态,特别是左心室功能,心电图可作为一种可接受的测试。有其他危险因素或心电图异常的患者应采用超声心动图进行评估。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产科医学会(SOMANZ)相关指南指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的重要继发原因包括:慢性肾病,如肾小球肾炎、反流性肾病和成人多囊肾病;肾动脉狭窄;累及肾脏的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全身性红斑狼疮;内分泌疾病,如嗜铬细胞瘤、库欣综合征和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主动脉缩窄等。若没有上述情况,在妊娠期的前一半时间患有高血压的妇女很可能患有原发性高血压。不可能在妊娠期间完全调查这些疾病,完整的评估可能需要推迟到产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