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的治疗
子痫并发全身强直痉挛显著增加母胎风险。美国的一项研究描述了1977—1988年的399例子痫孕产妇结局,主要的孕产妇并发症包括胎盘早剥(10%)、神经功能缺损(7%)、吸入性肺炎(7%)、肺水肿(5%)、心搏骤停(4%)、急性肾功能衰竭(4%)、死亡(1%)。欧洲同样也报道了大量的子痫母体和围产期发病率及死亡率。斯堪的纳维亚的一项研究描述了232例子痫,尽管仅有1例母体死亡,三分之一孕产妇存在并发症(包括HELLP综合征、肾功能衰竭、肺水肿、肺栓塞和卒中)。英国产科监测系统报告了214例子痫中,没有母体死亡,有5例脑出血。在荷兰,Zwart报道了222例子痫孕产妇中有3例母体死亡。在发达国家,子痫孕产妇母体死亡率约1%,子痫孕产妇死亡率是这些国家的总孕产妇死亡率的1000倍。
传统上,头痛、视觉障碍或意识水平改变被认为是即将子痫的症状。然而,目前还没有可靠的临床标志物可以预测子痫,相反,神经系统症状和(或)体征的存在很少与子痫发作相关。子痫发作可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通常在产后24 h内,但偶尔会较晚。子痫发作前可能没有高血压和蛋白尿,并非所有女性都会出现头痛、视觉障碍或上腹痛等前驱症状。绝大部分子痫抽搐发生在子痫前期。子痫在妊娠晚期最常见,多见于足月后。近些年,产后子痫发病率有所上升。这可能与产前保健访视、早期发现子痫前期、预防性使用硫酸镁相关。重要的是,对于产后48 h以上发生的抽搐或局灶性神经功能损伤、长时间昏迷或不典型子痫的患者,应考虑其他诊断。
子痫抽搐可能非常激烈。在抽搐时,必须注意保护患者,尤其注意保持气道通畅。肌肉的剧烈活动可能导致孕产妇跌至床下,若不加以保护,患者可能发生舌咬伤。在这个阶段,肌肉交替收缩和放松,可能持续大约1 min。渐渐地,肌肉运动幅度变小,频率降低,最后停止。抽搐过后,患者处于发作后状态。但在某些情况下,随后会出现持续时间不等的昏迷。当抽搐频率降低时,患者通常在每次发作后恢复一定程度的意识。这时半清醒状态的患者可能有易激惹表现。在非常严重的病例中,患者可能在抽搐间期昏迷,直至死亡。在极少数情况下,抽搐后可能会一直昏迷。通常来说,子痫患者死亡前多有频繁的抽搐发作。在极少数情况下,患者持续抽搐,需要深度镇静甚至全身麻醉来消除缺氧性脑病。
由于高碳酸血症、乳酸酸中毒、短暂的缺氧,子痫抽搐后呼吸频率通常增加,可达到每分钟50次以上。严重者可存在发绀。高热是病情严重的征象,可能是脑出血的结果。患者常有蛋白尿,但不是必然发生。患者可能有明显的少尿,偶尔出现无尿。可能有血红蛋白尿,但血红蛋白血症很少见。孕产妇通常有明显的面部和四肢水肿,但也可无严重的水肿。
与重度子痫前期一样,产后尿量增加通常是病情改善的早期迹象。如有肾功能不全,应监测血清肌酐水平。蛋白尿和水肿通常在产后一周内消失。在大多数情况下,血压会在产后数天到两周内恢复正常。产后高血压持续的时间越长越严重,产妇患慢性血管疾病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产前子痫中,在抽搐发生后不久可能自然临产,产程进展可能很迅速。如果在分娩过程中发生抽搐,宫缩的频率和强度可能会增加,产程可能会缩短。因抽搐导致母体低氧血症和乳酸血症,抽搐后可能出现胎心减速。胎儿心动过缓通常在3~5 min内恢复,如果持续超过10 min,需考虑其他原因如胎盘早剥或急产。
肺水肿可能在子痫抽搐后短时间或数小时后出现。这通常是因为抽搐期间同时呕吐,导致胃内容物吸入性肺炎。在一些妇女中,肺水肿可由严重高血压和大量静脉输液导致后负荷增加引起的心力衰竭引起。这种由心力衰竭引起的肺水肿在肥胖的女性和以前未被重视的慢性高血压患者中更为常见。
有时,孕产妇在抽搐发作时或发作后短时间内猝死。这种情况最常见的原因是大面积脑出血。非致命的脑出血可引起偏瘫。患有慢性高血压的高龄孕产妇更容易出现脑出血。
大约10%的孕产妇子痫发作后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失明。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失明通常是由于视网膜脱落。相反,子痫失明几乎都是因枕叶水肿所致。不管是脑或视网膜的病变,视力预后均良好,通常在产后1~2周内完全恢复。
约有5%的子痫患者在抽搐发作后意识发生明显改变,包括持续昏迷。这是由于广泛的脑水肿,若发生小脑幕切迹疝,可导致死亡。少数情况下,子痫后患者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躁狂。这可能持续数天至2周。如果孕前无精神疾病,则预后良好。在帕克兰医院治疗的少数子痫后精神病患者中,抗精神病药物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