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和完全的雇员所有权

部分和完全的雇员所有权

1975年,南弯车床公司的雇员从联邦政府借款,通过雇员持股计划(ESOP)买下了公司的股份,使公司摆脱了倒闭的厄运。因为有促使雇员更易持股的立法,这样的借款才成为可能。大约有3000家公司,绝大多数是小公司,已经开始了相似的雇员持股计划,把一部分或所有的股票都转给其雇员。在马萨诸塞州的萨墨维尔(Somerville),一家有200个雇员的像框厂就是在一个雇员持股托拉斯的管理下经营的。在其中,雇员控制着所有的有投票权和没有投票权的股票。在更近一些的时候,新泽西州克拉克通用汽车的雇员从公司买下了一家有43年历史的轴承厂,以使其免于倒闭。因为不能和工会谈妥35%的工资削减,管理层提出向雇员出售该厂,但是,向雇员提供了购买用的贷款,并且保证在未来的三年内由通用汽车提供一定数量的订单。只有三分之一的雇员同意成为业主,但是,他们马上就接受了35%的工资削减。难道说,由雇员所有权产生的雇员和股东之间利益相互作用的最终结果只是一个使劳动力成本削减成为可能的条件?这对公司的生存以及就竞争力量做出反应的影响是什么?

部分或是完全的雇员所有权,在理论上使雇员有机会来对公司经营的方式施加完全的影响。股份持有人是否要把允许不同的关联集团对经营或是人力资源政策施加影响的机制弄进来,就由雇员自己决定了。然而,最近的研究表明,雇员的所有权并不会自动地引向增强的雇员影响和劳资之间的协作。最近,南弯车床工厂中那些已经成为了业主的雇员的罢工,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真实世界中富有戏剧性的例证:除非管理层拥有了包容进雇员的态度和技巧,而且雇员愿意并且能够被包容进来,否则雇员所有权并不能产生更大的影响。“感觉到”的影响并不是同经济和法定的权力一起增长的。一致性、成本-收益效果、雇员投入和能力的增加也不是必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