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像纪实本性

一、影像纪实本性

纪录片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的非虚构性,这是它与其他影视艺术区别的要点。纪录片是以现实逻辑为结构前提的,它处理的是现实素材,它对现实中的人和事负有责任。所以它不允许捏造,不允许以个人的想象来替换现实存在。这种非虚构性既取决于其物质特性,即摄影影像与被摄物体的同一,又取决于记录者的主观认识。

(一)影像本性

纪录片的表现形式从一开始的画面配音乐及解说(即电影阶段),到后来实现的声画一体(自然音和人物语言实录的实现),每一发展阶段都与其物质功能——照相本体性密不可分。电视主要由文字、画面和声音三类符号组成,综合性符号形式的信息被节目制作者和无线电视台(发送者)“编码”传送,然后被观众(接受者)“解码”。其编码过程主要由现代电学、光学、化学、机械学共同作用而实现,具有“复制”功能。也就是说,电视作为传播媒介将具体的事物展现在观众的面前,看电视的观众面对屏幕上电子拍摄反映出来的现实,犹如实际体验到了一般,这种体验被称为“物理的现实性”。电视的这种再现物象原貌的特性,有效地实现了纪录片所需要的记录物象客观自然的真实形象的目的。德国电视理论家克拉考尔曾指出,“电视特别擅长于记录和揭示具体现实,因而现实对它具有自然的吸引力”。另一位极有影响的法国电影理论家安德烈·巴赞,也在《电影是什么》这部论著中指出,“摄影的美学特性在于揭示真实”。并在1945年发表的一篇著名论文《摄影影像的本体论》中指出,“摄影与绘画不同,它的独特性在于其本质上的客观性。况且,作为摄影机眼睛的一组透镜代替了人的眼睛。在原物体与它的再现物之间只有另一个实物发生作用,这真是破天荒第一次。外部世界的影像第一次按照严格的决定论自动生成,不需要人加以干预,参与创造。摄影师的个性只是在选择拍摄对象、确定拍摄角度和对现象的解释中表现出来;这种个性在最终的作品中无论表露得多么明显,它与画家表现在绘画中的个性也不能相提并论。一切艺术都是以人的参与为基础的;唯独在摄影中,我们有了不让人介入的特权”。可见,电视屏幕上的影像天然地具有了削弱人为的主观色彩,最大限度地给人们以“真相”的可能性。同时,这种影像纪实的实现也离不开观众的解读,即前面提到的“解码”过程。观众在观看时,是处于一种十分积极的状态的,在对纪录片这种隐瞒了叙述主体的电视文本的解读过程中,观众出现了直接目睹行为和事件的发生的幻觉。由于这种幻觉至少在表面上是未经加工和整理的,所以留有许多意义的空白,观众的解读是一个不断填补空白的过程。这样观众所赋予作品的意义往往超出了原意义的范围,观众不自觉地扮演了解读者和创造者的双重角色从而进一步实现了纪录片的影像纪实。

(二)真实性

人类对艺术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真实的需要。人类对真实的需要和崇拜,是对人生实在性的追求。没有了真实性,人生就失去了依附和参考。作为纪录片的本质特征,失去真实,纪录片也将失去生命。从前面所引用的巴赞和克拉考尔这两位电影大师的话已不难看出,他们都把逼真地反映物质世界当作电影的本质特征之一。绝对的真实是不存在的,纯粹的客观真实对于个体来说是不可见的,它们表现在人类的符号真实上。电视无疑是符号真实的一个承载工具,我们在纪录片中所见到的只能是符号真实。电视在表浅的层面上,用类似于我们通过视听的感受,解释经验的方式再现现实世界。我们所得到的电视经验是经电子媒介中介过了的,也就是被筛选和编辑过了的信息,其再现的任何时刻都只能有一个单一的视点,也即巴赞所言的,要“选择拍摄对象、确定拍摄角度和对现象的解释”。巴赞又在另一篇论文《真实美学》中明智地指出:“一切艺术,即使是最现实主义的艺术也摆脱不开共同的命运。它不可能把完整的现实捕入网内,它必然漏掉现实的某些方面。无疑,技术的进步和运用的得当会使网孔变得细密,然而,仍然需要在各类现实事物中进行一定的选择。”更何况摄像机的闯入本身就构成了对生活原生态的破坏,拍摄中,为了获取有价值的素材,创作者有意无意地介入时常加重了这种破坏的程度。而面对摄像机,几乎所有拍摄对象都会有意无意地戴上相应的角色面具。因而在客观上,影像纪实也是有局限的。可以说,影像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现象的真实,但不等于真实。真实体现在人们对真实的理解和把握上,这种理解与把握又是个历史性的、阶段性的过程。钟大年认为:“真实是个变量,是人介入现实存在的结果。从哲学意义上讲,‘真实’是人们对物质存在的内涵的判定;从美学意义上讲,‘真实’是一个关于现实的神话。”安东尼奥尼在他的《云上的日子》里说,每一种真实后面都还有一个真实,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个画面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一个摇镜头,里面的人物在往后移,往后移……在这句话说完之后,这个人物已经隐入了光的黑区,整个脸是黑的。画面的喻义告诉我们,最后我们看到的是一个黑洞,是一个永远看不到的地方,这就是他对真实的一种思辨。什么叫真实,最后的真实是看不见的。从空间来说,真实就是角度;从时间来说,它是一个无限接近的点。那么,我们讨论的真实是什么?或者说,纪录片中的真实是什么?

从新闻的角度而言,真实有两个存在的层面,即事实层面与价值层面。就事实层面而言,其对象必须是一个现实事件——现实社会中正在发生或变化的,它不容干涉,更拒绝创造,只能被发现,它从质料的角度决定了新闻存在的基础。引入价值层面,是因为新闻是一种社会存在,事实必须经过人的发现、整理并进入大众媒体才能成为新闻。而这种价值又是不确定的,它要与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结合在一起,这里存在着“合法的偏见”,并且它的实现还要受控制者、传播者、传播媒介和接受者的影响。但并不能因此而在价值层面上否定真实,各国的新闻工作者都在为达到真实而努力。这两个层面的真实同时也都存在于纪录片的价值体系之中,二者在事实层面上甚至是基本一致的,而在价值层面上则有区别。比如新闻讲究时效性,但许多纪录片却可能不够及时或不新鲜。如《最后的山神》《北极动物王国》等就是如此。就这一点说,纪录片的选题要比新闻宽泛自由得多。

从艺术的角度而言,真实也是艺术的生命。法国现实主义大师巴尔扎克也说“获得全世界闻名的不朽的成功的秘密在于真实”;黑格尔认为:“艺术的特征就在于把客观存在(事物)所显现的作为真实的东西来了解和表现。”但这种真实是一种“艺术真实”,它反映生活的真实,却不等于真实的生活,它允许虚构和夸张,追求的是生活美的理想。它是艺术家在生活真实的基础之上,按照其审美理想和生活逻辑,对生活材料加以艺术概括、加工、提炼,进行艺术创造的结果。它有着比生活真实更为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它不仅充分显示着生活的外在状态,而且揭示着生活的深层本质,表现着人生的真谛,体现着人类永恒的审美追求(这一点也是纪录片应追求的境界)。它是一种假定的真实,是艺术家发挥想象虚构出来的,是一种现实真实与内蕴真实的统一,它将再现与表现融为一体,经过艺术创造而达到真、善、美的统一。

由于纪录片既包含了新闻的某些特征,又具有艺术的某些特征,纪录片的真实也可以看成是这两种真实以特有的方式的结合。它以“质料”的真实为前提,即在纪录片画面上出现的影像,理应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的真人、真事、真物及真实的时空状态所构成的;以展示生活的真实流程和具体情况为主,努力“再现”生活的原貌,同时,它也需要题材的选择,结构的安排,细节的捕捉、镜头的运用、造型的设计、节奏的处理、编辑的艺术等。甚至,有时它也需要对生活纪实画面给予艺术的超越与升华,比如《西藏的诱惑》。它给予人的是“生活真实感”,使观众的感觉可以与现实合二为一,而不是生活本身的原生态。真实感是指事实在经过再现之后所达到的可信程度,其中包括诸多因素——人物言行神态、事件发展、现场气氛和物件细节的视觉、听觉形象等。这里仍需强调的是“质料”的真实是其底线。

(三)主体的自觉性

电视也可以产生虚构和表演的艺术,即镜头前出现的是一个假定的虚拟世界;同时,纪录片是选择与编辑的艺术。所以说,影像纪实本性的实现不仅需要物质角度的照相本性,还需要精神特性,也就是创作者的主观性,因为决定再现什么、怎样再现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