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观

一、旁观

美国的直接电影大师弗里德里克·怀斯曼对此概括为:纪录片旨在反映人类行为的复杂性,切忌将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单化。因此,在影片中,应排斥一切旁白,这是因为社会问题是复杂的,不应仅用一个声音(即旁白)来回答和阐释。著名纪录片学者里查德·巴山也道出了怀斯曼式的直接电影的精髓:“他不直接出现于影片中,也不为自己的片子配旁白,他不是角色之一,也不追求以外的突发事件,仅用小而重复的经验去涵盖整体的体验……他把自己的双手完全藏了起来。怀斯曼的艺术基础是他并不通过对真实世界的复制去沟通其意义,而是透过选择来创作一个典型。”按照怀斯曼的观点,纪录片记录的故事不光是在屏幕上,也在每个观众心中。有解说,就是强迫每个人去接受。然而,观察纪录片的“反幻觉主义”的再现技巧,是目前世界上比较推崇和认可的“客观、中立”的再现模式。不论它对叙事和影像是如何的尊重,但是,影片中机位的安排、剪辑点的选择等方面,仍然无法使纪录片摆脱作者主观意志的干扰,它依旧无法彻底解决主客观冲突的问题。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又产生了以对话为特征的互动式纪录片。

纪录片制作人段锦川所创作的《八廓南街16号》,与张元合作的《广场》以及张元的《疯狂英语》,都采用的是一种旁观的方式,也就是摄影机与被拍摄者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不介入,不干预,最大限度地把摄影机对被拍摄者的影响降到最低,尽量完整地真实地表现人物与事件的本来面目,首先从技术的角度就尽力避免表露作者的感情色彩和道德取向。这是纪录片中所谓“直接电影”的理念。这种观念从1960年代出现,至今仍然有许多作者使用。纪录片用机器手段记录所谓真实的故事——过去的事件。也就是说,艺术家既不能虚构某一个事件,也不能让已经发生过的事情重新安排补拍。我们可以说,纪录片的真实性是相对的。从制作过程来看,纪录片要求“真实地再现真人真事”,但真人真事可以通过镜头“再现”,却不一定具备“本真性”:当镜头对准拍摄对象时,他的一举一动是否是自然流露?其中是否含有几分即兴表演的成分?尽管编导可以不“导演”生活,而被拍摄对象在“被拍摄状态下”难免刻意表演。虽然创作人员小心谨慎,尽量不留下任何摆拍和造型的痕迹,但实际上,当创作人员扛着摄像机走近拍摄对象的生活时,事情已经起了微妙的变化。从拍摄对象的角度看,也许镜头激发了他的表现欲而使他与平时并不一样。而从拍摄者的角度讲,他通过取景框拍下的生活,总是受到他个人世界观、审美观、文化背景等一系列复杂因素的影响。

因此,无论我们把纪录片解释为现实的戏剧化,还是对现实的创造,或现实的真实反映,我们都不认为纪录片反映的是客观的原始现实。真实很遥远,没有人能做到再现真实。电视纪录片里的真实是创作者通过某个视角所观察到的,打上了自己主观印记的真实,它只是纪录片作者眼中的真实。纪录片强调真实记录,强调原生态再现,并不意味着编导者的不介入,因为纪录片所记录的真实已不是生活本身的真实,而是化成影像、化成屏幕形象的真实了。如果为追求原生态再现,而排斥编导者对生活的选择和提炼,观众看到的纪录片就无异于自娱自乐的家庭录像了。其实,真实记录不光是一个原生态还原的过程,还应该是一个理性思考的过程,一个题材思想价值提升的过程。诚如有学者所言:真实。之所以“有滋有味”,是因为其中蕴涵着许多生活的思考和人生的启迪。而“原汁原味”的魅力,也就在于发现了这些已经融化在生活中的思考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