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电视纪录片
从1958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是中国电视纪录片的发物和起步阶段。这时的中国电视纪录片,无论是在创作理念、题材范围、思想主题及形式风格等创作问题上,还是在运行程序、管理方式、创作单位及创作队伍等创作外围的问题上,都是对之前的新闻纪录电影的延续,因此,基本上是以一种“报道”的方式记录当时的重大事件,如国家领导人出访等。当时,新闻性节目的摄制队伍是以原来电影厂纪录片摄影师、编导为主组成的。他们是电视纪录片的开拓者。他们曾以每个月“两长八短”,即两条长片八条短片的效率来拍电视报道。两者除长短有别,并没有非常严格的界限。“两长八短”中的“两长”,也称电视片,或电视纪录片。在编辑部内,也有人把它叫作“电视通讯”。这期间的电视纪录片创作是在物质条件很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摄影、录音和洗印设备极端缺乏,人力少,经验不足。多数选题只能制成无声拷贝,配音播出。这个时期的纪录片在风格样式上,基本承袭了新闻电影纪录片的模式,电视特点并不明显。也可以说,及时配合宣传,规格不拘,篇幅自由,是初期电视纪录片的主要特点。它的内容取材于现实生活,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它比新闻片内容完整系统,相对更深入细致一些。1965年以前,摄制得比较好的电视纪录片有《珠江三角洲》《长江行》《欢乐的新疆》《芦笛岩》《战斗中的越南》《英雄的越南南方人民》《收租院》,以及每年一次专为国际交换的“贺年片”等。由陈汉元、朱宏、王元洪于1965年年底摄制完成的电视纪录片《收租院》(30分钟,16毫米黑白胶片拍摄),是一部优秀的电视纪录片。它把四川大邑县“地主庄园陈列馆”内的“收租院”泥塑群像,生动地搬上了屏幕。该片首先突破了“报道型”新闻纪录电影的僵化模式,开创了以文学性见长的散文体纪录片,在出色完成了“宣教”政治任务的基础上,获得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双赢。经文化部审查,《收租院》扩制成35毫米影片向全国发行,解说词被选作中学语文教材。《收租院》是一部摄影、解说和音乐创作俱佳,思想性、艺术性很高的作品,是初期电视纪录片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