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中文简称粮农组织)是联合国系统内最早的常设专门机构,其宗旨是提高人民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标准,改进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经济状况,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并保证人类免于饥饿。粮农组织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
我国是FAO的创始国之一。1971年11月,FAO理事国第57届会议通过决议,接纳我国作为正式会员参加该组织。1973年9月,我国向该组织派出常驻代表,并建立了中国驻粮农组织代表处。1983年1月,粮农组织在北京设立代表处。
截至2016年2月,粮农组织有194个成员国、1个成员组织(欧盟)和2个准成员(法罗群岛、托克劳)。各成员方政府通过大会、理事会行使其权利。
(一)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发展历史
粮农组织是二战后成立最早的国际组织,其发展历史如下:
1943年5月,根据美国总统F.D.罗斯福的倡议,在美国弗吉尼亚州温泉城举行的会议上,44个国家政府决定创建一个有关粮食及农业的常设组织,拟订粮农组织章程。
1945年10月16日,粮食及农业组织第一届大会在加拿大的魁北克城召开,45个国家的代表参会,并确定这天为该组织的成立日。至11月1日第一届大会结束时,42个国家成为创始成员国。1946年12月16日与联合国签署协定,从而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1951年,粮农组织总部从美国首都华盛顿迁往意大利罗马。
1960年,发起免于饥饿运动来动员非政府部门的支持。
1974年,在罗马召开的联合国世界粮食大会上通过了《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
1976年,该组织设立粮农组织技术合作计划以便更为灵活地应对紧急情况。
1980年,粮农组织签署了56项协定,任命粮农组织驻发展中成员国的代表。
1986年,作为世界上最为全面的农业信息和统计数据来源,农业统计数据库AGROSTAT(现为粮农组织统计数据库FAOSTAT)开始运转。
1991年,有92个国家签约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获得批准。
1994年,粮农组织发起粮食安全特别计划(SPFS),以低收入缺粮国(LIFDCS)为目标。同时,粮农组织建立了跨界动植物病虫害紧急预防系统(EMPRES),它使本组织在预防、控制以及可能的情况下根除病虫害方面的工作得到加强。粮农组织开始了自其成立以来最为重大的结构调整,下放执行活动、简化程序和减少费用。
1996年11月,粮农组织主办有186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其他高级官员出席的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讨论世界饥饿问题及斗争应对策略。
1998年,一项由粮农组织推动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管理农药贸易和其他危险化学品贸易的公约在鹿特丹获得通过。
2002年,来自179个国家及欧洲委员会的代表团出席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五年回顾会议,通过了题为“反饥饿国际联盟”的宣言,再次重申国际社会关于到2015年将饥饿人口减半的承诺。
2004年,粮农组织宣布《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正式生效,这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鼓励通过植物育种者、农民及公共和私营研究机构之间平等分享遗传材料及其利益来发展可持续农业。
2005年,粮农组织成立60周年的庆祝仪式隆重举行,参加仪式的有各国政府首脑、部长和来自世界各地高级官员。总干事雅克-迪乌夫博士第三次当选,任期6年。粮农组织大会批准继续改革,其中包括人员进一步下放。
2006年,粮农组织启动了其高科技的危机管理中心,以应对禽流感和其他动物卫生或食品安全紧急情况。该中心监测疫情并在48小时之内向世界任何热点派遣专家。
2009年11月16—18日,世界粮食安全首脑会议在罗马举行,会议发表共同宣言。呼吁全世界采取紧急行动,全面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1996年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设立的目标,力争到2015年将全世界饥饿和营养不良人口的比例和数量分别减少一半。
2011年6月26日,联合国粮农组织大会第37届会议通过两轮投票,选举巴西人若泽·格拉齐亚诺·达席尔瓦为粮农组织新任总干事。
2013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数据库(FAOSTAT)正式开通。
2015年粮农组织第39届大会上,批准了2014—2017工作计划和新的两年度预算及会费分摊比例,审议并通过了相关技术委员会及各区域会议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FAO总干事及理事会独立主席,并改选了部分到任理事会成员。FAO上届总干事格拉齐亚诺作为唯一候选人高票当选下一届FAO总干事。中国再次被选为FAO理事会成员。
(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组织架构
1.粮农组织大会
粮农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大会,每两年召开1次。大会主要负责审议世界粮农状况,研究重大国际粮农问题,选举、任命总干事,选举理事会成员国和理事会独立主席,批准接纳新成员,批准工作计划和预算,修改章程和规则等,并就其他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交由秘书处贯彻执行。
2.理事会
理事会在其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作为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行使以下职能:世界粮食和农业形势及有关事项;本组织当前和未来的活动,包括其工作计划和预算;本组织的行政事务和财政管理以及章程事项。理事会通常每两年至少举行五次会议。理事会下设8个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财政委员会、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渔业委员会、林业委员会、商品问题委员会和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
理事会设立一名独立主席,由大会任命,任期两年,可以连任2年,现任理事会主席为Wilfred J.Ngirwa先生。理事会成员由选出的49个成员国组成,任期3年,有调整任期届满时间的安排,每一成员派一名代表。中国作为理事会成员之一,任期到2018年6月30日为止。
3.秘书处
粮农组织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负责执行大会和理事会的有关决议,处理日常相关工作。负责人为总干事,由大会选出,任期4年,在大会和理事会的监督下领导秘书处工作。秘书处下设总干事办公厅和6个经济技术事务部以及若干职能司局,并在亚太、非洲、拉美及加勒比、近东、欧洲5个区域设有办事处,另设有9个分区域办事处、6个联络处、4个伙伴关系和联络处以及149个国家代表处。
(1)总干事
现任总干事为何塞·格拉齐亚诺·达席尔瓦(Jose Graziano Da Silva),拥有巴西、意大利双重国籍。格拉齐亚诺此前曾担任粮农组织助理总干事/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区域代表。他于2011年首次当选为粮农组织总干事,是自粮农组织1945年成立以来的第8位总干事。2015年6月6日其获得连任,开始第二个任期。新任期将从2015年7月31日起至2019年7月结束。自2012年担任粮农组织总干事以来,格拉齐亚诺着手转型变革,他将粮农组织工作的重点集中于五大战略目标,将彻底消除饥饿和营养不良作为新的目标。另外,他着力加强与外部伙伴合作并加大对南南合作的支持力度。
(2)总干事领导的四人小组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14—2017中长期规划》,为了搭建有效、高效的沟通合作框架,从2014年起,一个三人小组将在总干事直接指导下,领导以下三个主要职能领域:①经济和社会发展;②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③技术合作和权力下放办事处网络的运作。2015年,技术合作及计划管理部助理总干事/技术合作及计划管理协调员(TC)直接向总干事汇报,原三人小组变更为四人小组。
副总干事/自然资源协调员(DDN)负责领导第一个职能领域,这是新设立的岗位,由原副总干事(知识)和原自然资源管理及环保部助理总干事合并而成,其领导农业及消费者保护部(AG)、渔业及水产养殖部(FI)、林业部(FO)和气候和环境司。现任DDN为Maria Helena M.Q.Semedo女士。
副总干事/运作(DDO)负责第二个职能领域,领导综合服务部(CS),大会、理事会及礼宾事务司(CPA),信息技术司(CIO),权力下放活动支持办公室(OSD),伙伴关系、宣传及能力发展办公室(OPC)以及5个区域办事处。现任DDO为Daniel J.Gustafson先生。
助理总干事/经济及社会发展协调员(ES)负责领导第三个职能领域,该职位由经社部助理总干事变更而来。该助理总干事直接向总干事汇报,体现这一职位和该部对提供规范、统计资料和信息以及实现本组织战略目标的重要性。现任ES为Kostas Stamoulis先生。
助理总干事/技术合作及计划管理协调员(TC)在《联合国粮农组织2014—2017中长期规划》中由副总干事/运作(DDO)负责领导,但是在新的组织架构中,该助理总干事直接向总干事汇报,体现出联合国粮农组织对技术合作的重视程度。(https://www.daowen.com)
其中,来自中国的何昌垂曾在2009—2011年任副总干事一职,是迄今为止在联合国粮农组织中任职最高的中国人。
(3)总干事办公厅和6个经济技术事务部
如前文所述,秘书处现下设总干事办公厅和6个经济技术服务部以及若干职能司局,办公厅的负责人为主任,各部负责人为助理总干事。
①总干事办公厅下设评价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法律及职业道德办公室,全组织交流办公室,战略、规划及资源管理办公室以及人力资源办公室。现任办公厅主任由Mario Lubetkin先生代理。
②经济及社会发展部(ES)下设农业发展经济司、营养及粮食系统司、统计司、贸易及市场司以及社会政策及农村机构司。现任助理总干事/经济及社会发展协调员为Kostas Stamoulis先生。
③技术合作及计划管理部(TC)下设南南合作及资源筹集司、投资中心司以及紧急行动及恢复司,同时还下设五个职能团队。现任助理总干事/技术合作及计划管理协调员为Laurent Thomas先生。
④综合服务部(CS)下设财务司,现任助理总干事为Fernanda Guerrieri女士。
⑤农业及消费者保护部(AG)下设动物生产及卫生司、植物生产及保护司、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粮食和农业核技术联合司、土地和水利司以及食品质量与安全办公室(AGF)。现任助理总干事为中国的王韧先生。
⑥渔业及水产养殖部(FI)下设渔业和水产养殖政策及资源司,现任助理总干事为Arni Mathiesen先生。
⑦林业部(FO)下设林业政策及资源司,现任助理总干事为Rene Castro Salazar。
(4)区域办事处、分区域办事处、伙伴关系和联络处以及国家代表处
粮农组织在亚太、非洲、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近东、欧洲等设有5个区域办事处,并设有9个分区域办事处。同时,粮农组织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纽约和日内瓦、布鲁塞尔、横滨和莫斯科分别设有驻北美、联合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的6个联络处。此外,粮农组织还设有149个国家代表处,负责处理与100多个国家的日常事务。
①非洲区域办事处(RAF)设在加纳首都阿克拉,下设南部非洲分区域办事处(津巴布韦首都哈拉雷)、东部非洲分区域办事处(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和中部非洲分区域办事处(加蓬首都利伯维尔)。西部非洲分区域办事处在机构改革中与同处阿克拉的非洲区域办事处合并。现任助理总干事/区域代表为Bukar Tijani先生。
②亚洲和太平洋区域办事处(RAP)设在泰国首都曼谷,下设太平洋岛屿分区域办事处(西萨摩亚首都阿皮亚)。现任助理总干事/区域代表为Kundhavi Kadiresan女士。
③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区域办事处(RLC)设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下设加勒比分区域办事处(巴巴多斯首都布里奇顿)和中美洲分区域办事处(巴拿马首都巴拿马城)。现任助理总干事/区域代表为Raúl Osvaldo Benítez先生。
④欧洲及中亚区域办公室(REU)设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下设中亚分区域办事处(土耳其首都安卡拉)。现任助理总干事/区域代表为Vladimir Olegovich Rakhmanin先生。
⑤近东及北非区域办事处(RNE)设在埃及首都开罗,下设北非分区域办事处(突尼斯首都突尼斯市)和海湾合作理事会国家和也门分区域办事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都阿布扎比)。现任助理总干事/区域代表为Abdessalam Ould Ahmed先生。
(三)联合国粮农组织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职责和贡献
联合国粮农组织主要负责全球粮食安全,从源头环节保障食品安全,其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推动成立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促进食品安全领域健康发展的重要桥梁。同时,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预算中,都有涵盖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内容。此外,新出现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组织架构中的食品质量与安全办公室(AGF)专门负责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
1.《联合国粮农组织2014—2017中长期规划》涵盖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内容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14—2017中长期规划》,粮农组织目前有五个战略目标:①为消除饥饿、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做贡献;②以可持续方式增加并改善农业、林业和渔业产品及服务;③减少农村贫困;④推动地方、国家和国际各级建立包容性更强和效率更高的农业和粮食系统;⑤增强面对威胁和危机的抵御能力。
战略目标④的行动计划之一为“作为世卫组织重要伙伴开展食品安全和食典工作”。其成果之一,“提高粮食、农业和林业系统包容性和效率的政策、管理框架和公共产品”中提出要确定“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概要办法”和“帮助国家/机构有效高效操作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项目数”。
战略目标⑤的成果中包含“粮农组织支持强有力的国家和国际框架、协议和标准推动抵御力强的生计活动,以及威胁农业、营养、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以及相关的公共健康问题)的风险的管理”等8个提及食品安全的成果内容。
2.各区域会议中涵盖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内容
非洲区域会议中提出“有必要强化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相关机构框架和法律框架,促使食品生产者更好地遵循国际食品安全及质量标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会议中将“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作为四个优先重点之一,提出“在考虑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因素的前提下,加强动植物生产系统及其可持续集约化(注重生态效率);在国家层面制订有效的动植物卫生政策及法律框架,在分区域层面使政策协调统一;为家庭农业提供全面的动植物卫生服务;为脆弱社区提供有关生物安全、动物卫生风险防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支持跨界动植物病虫害预防和根除工作;改进分区域层面的协调机制”。
3.食品质量与安全办公室(AGF)
消费者有权要求国内市场提供的食品是安全的同时满足质量需求,粮农组织会同政府部门、当地产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以确保这种愿望得到满足。
食品质量与安全办公室(AGF)的总体目标是在科学原则的基础上,提高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系统,即减少食源性疾病,支持公平、透明的交易,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计和粮食安全。
粮农组织食品质量与安全办公室(AGF)有五大职能:加强国家食品控制管理框架,加强食品法典成员国的参与度;通过JECFA、JEMRA以及专家机构提供独立的科学建议,支持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制定工作;加强覆盖全食物链的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和贸易混乱;促进食品安全应急准备,建立弹性的农业食品链;开发全球在线网络平台,分享信息和工具数据库,以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质量与安全办公室(AGF)的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能力发展(Capacity Development)、科学建议(Scientific Advice)以及食品安全紧急预防系统(Emergency Prevention System for Food Safety)。
(1)能力发展(Capacity Development)
粮农组织支持成员方制定有效管理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能力,该能力是保障人们健康以及食品进入国内、地区和国际市场的关键步骤。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能力发展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过程,需要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机构、食品企业、学术界和消费者)都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能,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性和质量的责任。
粮农组织要求在能力发展上确保具有可持续性;有效并可持续的食品质量和安全发展能力必须得到国家政策和方案的驱动;活动的设计必须通过严格的参与性需求评估。这需要充分考虑各国的优先事项以及国家和地方现有的能力与体系。
食品质量与安全办公室(AGF)提供以下三方面的支持,①政策环境:对食品安全的政策和立法和监管框架提供咨询意见;②机构:支持国家机构设计、有效地管理和实施食品控制计划,包括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③个人:确保所有人具备开展自己的角色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内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内容包括:种子评估、政策建议、食品法规、食品检测、风险分析、良好卫生操作实践(Good Hygiene Practices)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有效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自愿性标准和计划以及公众教育和交流。
(2)科学建议(Scientific Advice)
粮农组织的工作在于向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各国政府提供有关食品安全的独立性科学建议、风险评估以及相关指导。这项工作源于“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科学建议框架”。《食品相关科学建议全球倡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Foodrelated Scientific Advice,GIFSA)已于2007年成立,以确保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在向食品法典委员会和成员国提供科学建议时有可持续的资金。各国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将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制度提供捐款。
科学建议包括数据和专业请求、微生物风险和JEMRA(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微生物风险评估联合专家会议)、化学风险和JECFA(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以及其他科学建议四部分。
(3)食品安全紧急预防系统(Emergency Prevention System for Food Safety,EMPRES Food Safety)
粮农组织食品安全紧急预防系统与粮农组织成员和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工作,以防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这是粮农组织食物链危机管理框架(FCC)的基本组成部分。粮农组织食物链危机管理框架(FCC)以综合的方式处理从生产到消费全食物链的所有威胁,包括动物卫生、植物保护以及食品安全。
粮农组织食品安全紧急预防系统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作为预防和管理全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重要国际体系,粮农组织食品安全紧急预防系统协助粮农组织成员做好三大支柱性工作:预警(Early Warning)、预防突发事件(Emergency Prevention)以及快速反应(Rapid Response)。
其中,预警部分与国际食品安全当局网络(International Food Safety Authorities Network,INFOSAN)相结合。国际食品安全当局网络(INFOSAN)是联合国粮农组织食品安全紧急预防方案(食品安全紧急预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粮农组织与其成员之间进行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