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第二节 新加坡食品 安全法律体系

新加坡自1965年独立以来,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发展条件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建设进程,结合自身的地理气候环境、人文社会资源以及经济贸易政策,取长补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实际生活所践行,食品安全法治精神为国民所身体力行,建立了周全、严密、细致、具体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新加坡的食品安全立法体系是由刑法典和行政法共同规定的,包含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种类非常繁杂。其主要的食品安全行政法包括《食品销售法》及其附属条例、《环境公共卫生法》及其附属条例、《饲料原料法》《农食兽医管理局法》《动物和鸟类法》《植物管制法》《渔业法》以及这些行政法附属的大量行政条例等。

其中,新加坡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规范是《食品销售法》(Sale of Food Act)及其附属条例以及《环境公共卫生法》(Environmental Public Health Act)及其附属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