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养强化剂
1.《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的通用原则》
《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的通用原则》(CAC/GL 9—1987)中规定了合理的必需营养素的添加以确保食品的总体营养价值。为了防止因为滥加营养素,减少由于营养素缺乏、过量或失衡而造成的风险,本规定作了详细的说明,对营养、营养素等专业术语进行定义说明。另外,本规定指出,添加必需营养素的通用原则在于为负责制定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准则和法律文本的机构提供指导,为在食品中合理添加必需营养素制定统一原则,保持或改善食品的整体营养质量,防止在食品中随意添加必需营养素,降低必需营养素过量、缺乏或不平衡对健康的危险性,有助于预防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发生,促进添加必需营养素的食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互认。
同时,本规定列出了11项基本原则,将其分为四个大类。①营养素的安全性,包含三个原则:可能添加必需营养素的目的;考虑到其他膳食来源摄入的营养素总量,添加必需营养素的摄入量不会产生过量或无效;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不应对任何其他营养素的代谢产生副作用。②营养素的生产包装,包含:必需营养素应该在常规的包装、贮存、销售和使用的条件下保持充分稳定;食品中的必需营养素应是生物可利用的;必需营养素不应对食品的特征产生不良影响(如颜色、味道、香味、质地、烹饪特色),不应过分缩短货架期;工艺和加工设备应符合添加必需营养素的要求。③营养素的消费环节: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不应以食品的营养价值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增加的费用对目标消费者应是合理的;应具备检测、控制和执行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水平的方法。④营养素的法规制定:在对添加必需营养素食品制定食品标准、法规或导则时,应考虑对必需营养素的识别或食品中为达到目标应该需要以及实际含量作出特别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此外,本规定还从为复原而添加的营养素、为营养等价而添加营养素、为强化而添加营养素、为特殊用途食品添加营养素这四个方面作出了说明。
2.《维生素和矿物质食物补充剂导则》
对于食品营养及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食物补充剂导则》(CAC/GL 55—2005)规定了能够加入食品补充剂的食品范围及其添加指南,而对于在《特殊膳食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声称通用标准》(CODEX STAN 146—1985)中规定的用于特殊饮食的食品不在此规定范围内。本指南对维生素及矿物质补充剂的来源选择、内容、包装、标签等作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