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研究的伦理

4.8 研究的伦理

Rallis和Rossman(2009)认为质性研究中的伦理问题必须注意三点:(1)质性研究者必须认真对待研究对象的身份,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保护研究对象的隐私(身份、名字、特定角色);第二,要保证研究对象分享的信息匿名使用.(2)获得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是研究伦理中至关重要的因素.这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要让研究者尽可能地充分了解研究的目的和读者;第二,让他们了解同意参与研究意味着什么;第三,他们自愿同意参与研究;第四,让他们了解可以在任何时候可以无条件地退出研究.这表明知情同意书要保护研究对象的身份和隐私.研究对象的名字不会被用于任何讨论或书面档案(3)质性研究牵涉到建立和保持关系.长期的深度访谈需要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亲密关系,有时研究对象谈论的信息会多于他们需要谈的信息,而研究者经常获得多于他们希望了解的信息。

在撰写研究报告时,研究者做到了以下几点:

(1)将所有和研究对象相关的人名、地名、活动名称、课程名称省去并使用匿名,尽最大努力保护研究对象的隐私.(2)研究者在邀请研究对象参与研究之前都签订了知情同意书,见附录1.知情同意书对研究的目的,对研究对象的要求等具体内容都交代得非常清楚.研究对象在了解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后,自愿参与本研究.研究对象的数据放置在专门的文件夹里,进行了加密处理.(3)研究者通过面对面访谈形式收集数据的时间跨度都在半年以上,而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收集补充数据的时间跨度都在一年左右.这期间,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保持频繁的联系,如有任何问题,双方都会及时地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在这一过程中,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在与研究对象接触的过程中,他们都能够敞开心扉,因此,研究者也获取了丰富的数据.研究者把研究报告写完后会拿给研究对象核对,如果他们不同意公开某些个人信息,研究者会严格按照他们的要求把相关信息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