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例剖析】
学校对于学生而言,是一个公共环境,学校里面的具体场所涉及教室、食堂、图书馆、寝室、会议厅以及校园公共区域,范围较广。如今,很多学校为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事件,实行了老师校园值周、楼层值周等举措。但学生是活动的个体,一方面不可能各地方都监管到,另一方面也不可能24小时监管,这给学校和老师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而在此次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老师的负责、大度和积极作为,老师不仅让两位同学“保住”了友谊,也教育了家长要学会宽容和正确对待突发事件。
此案例属于学生间突发的非故意且影响较大的事件,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就是家长要求的巨额赔偿。老师作为调节者,做了大量学生工作、家长工作,其间面对家长的埋怨和不理智要求,老师依然尽心尽力、积极沟通。可见,作为老师,当面对这些问题时,能积极协助调解,不随意丢给年级、丢给学校去处理,这必定在很大程度上与老师同学生、家长有一定的相处时间和情感基础有很大关系。同时,面对家长的不当语言时,老师要站在家长的角度给予理解、包容;面对家长的巨额要求时,老师不要慌乱,而是要努力分析,争取得到理解。否则不仅赔偿问题无法解决,小黎和小魏的关系也会破裂,甚至会出现学生转学的情况。当然,最关键的是老师与受伤的小黎进行沟通交流,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小黎进而成功劝说了家长要合理对待此事。最后,十八万的赔偿、医药费等都成“过眼云烟”,两人的友谊如初。
当然,并不是每一起学生意外伤害事件都能得到很好的调节和处理,若家长的要求大大超出正常范围,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必要时可以走司法程序,公平、合法地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另外,建议各校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如学校教师值勤制度(重点为楼层、公共区域、食堂、寝室等)、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校门卫制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等,做到有制度可循、防患于未然。
依法治校,是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提高学生意外伤害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培养学生法治意识非常有必要。思政课教师可以结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开展教学活动。思政教师不仅可以选取社会新闻事例,也可以选取新闻报道中学生伤害的事件案例作为教学素材进行教学。通过学习,让学生懂得法律的权威,明白法不可违,认识不同违法行为和要承担的相应后果,并引导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要采用学生喜欢的学习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多角度、多层次、多视野地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使学生们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心中有法、心中有责、行为有界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