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本质上是伪造公证书欲使得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事实上并不属于立法明确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类型。但是法院以举轻以明重的逻辑,使得判决结果符合正义期待。由本案可以看出,对于丧失继承权中“情节严重”的认定,缺乏明确的判断标准,在司法裁判中由法院进行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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