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人的社会性思想

二、马克思主义人的社会性思想

人的现实本质统一于社会关系之中。马克思的著名论断——“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即揭示出人之为人的特殊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一)人的现实本质统一于社会关系之中

第一,人自始至终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关系,是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承担者,自始至终都是生存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第二,人生活在自己所创造的社会关系中。正像人发展自社会一样,人也生产社会。社会关系不是抽象、虚幻、固定不变的,它随着人的活动而逐渐发展,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人的本质也发生变化得更为具体和现实。第三,人不是社会的消极产物,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人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承担者,但人并未完全束缚于社会关系之中,而是具有超越现实社会关系的能动性。

(二)人的社会性与人的个性相统一

马克思虽然强调人的社会性,但并不意味抹杀人的个性。马克思指出:“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其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若没有人的社会性,就不会存在人的个性;人的个性是社会地生成的和社会地存在的。“现实生活的人”,既是处于与自然、与他人的复杂联系之中的社会体,又是有着独立人格、个性的个体。所以,“社会性”是指无数具有个性差异的人所具备的一种现实存在,有个性的社会的人也就是“现实的、有生命的人”。社会性是人之本质所在,人的个性就是人的社会性的具体表现形式或个别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