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门阀支配的形成——贵族之独占、闭锁性的支配

二 威尼斯门阀支配的形成——贵族之独占、闭锁性的支配

威尼斯早期的发展是由下列因素所决定的:一般行政的逐渐地方化,尤其是军队的征集,此一趋势早自哈德良一朝(Hadrian,117—138)即已开始[3],并且由于晚期罗马帝国与拜占庭帝国国家经济之赋役制色彩的日渐增强,而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当地卫戍部队的士兵,逐渐由本地人充任,实际上则是由当地的大地主(possessore)派遣他们的“部曲”(coloni)[4]来担任。军队(numerus)由一个“总督”(dux)及其属下的军官(tribuni)来指挥。tribuni在形式上成为一种赋役式的负担,实际上则是当地大地主所享有的一种特权——tribuni皆由他们出任。这种地位就像其他地方一样,实际上成为某些门阀的世袭权利。不过,一直到8世纪,“总督”一职还是由拜占庭帝国来任命。

这些军事贵族——控制tribuni的家族——即构成最早的城市门阀的核心。随着货币经济的衰退以及拜占庭帝国的日渐军事化,罗马时期的地方民政当局——“市议会”(curia)与“护民官”(defensor)[5]——的权力,即完全为军事贵族所取代。开启威尼斯城市发展之门的革命与726年出现在意大利全境的革命一样,都是针对当时主张破坏偶像的政府及其官员的[6],其所产生的持久性结果则为,“总督”(dux,doge)由tribuni贵族与教士来选举。不过,随即就展开总督与其对手——贵族及大主教——之间长达300年的斗争。因为总督希望能将其地位发展成一种世袭家产性质的城市君主制,而大主教则想要抑止总督发展“私有教会”(Eigenkirche)[7]的企图。总督得到东西两个帝国(拜占庭与神圣罗马帝国)的支持:拜占庭赞许总督任命其子为共同执政,因为此一用来确立职位世袭的手段完全符合古代的传统;瓦德拉达(Waldrada,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外甥女)的嫁妆,则使得其丈夫康迪阿诺(Candiano,威尼斯总督)[8]有钱扩充其外族扈从以及(尤其是)亲卫军——总督的政权自811年以来即以亲卫军为基础。

此一时期的总督支配,如果我们详细检讨下列的各种特征,那么可说是具有非常清楚的家产式城市君主制的属性:总督既是个大庄园领主,同时也是个大商人;他垄断了(部分是基于政治的因素)东西方之间的邮政,因为威尼斯为必经之途;960年以后,他又利用教廷非难的机会,垄断了奴隶的贸易;他不顾教廷的抗议,径自任免大主教、修院院长与神父;他是司法领主(Gerichtsherr),有权任命法官,撤销有争论的判决,虽然在此层面上,他的权力多少不免要受到司法集会人团体(Dinggenossenschaft)的原则性的约束——司法集会人团体此一概念,在法兰克人的影响下已深入威尼斯。总督的行政则借助于家产制官吏与封臣,此外(尤其是威尼斯人海外殖民地)还有教会的力量。王朝的性格不仅可见之于提名共同执政者,在某个例子里,甚至连统治权都是以遗言的方式来处理,就像处理他的家产一样——总督的自家财产与公家财产实际上也没有清楚区分。他以本身资财装备舰队、维持雇佣兵,随己意决定手工业者必须对宫廷提供的服务,有时擅自大幅增加。这种任意诛求的做法,有一次——显然是由于对外政策的需求日渐增加——终于引发了成功的暴动(1032),提供给敌对的贵族削弱总督权力的大好机会。当贵族在军事上能自行武装时,情况永远是:总督会比任何个别的门阀远为强大有力,甚至可与大多数的门阀相抗衡,然而他却无法对抗他们全体。而一旦总督对门阀提出了财政上的要求,门阀之间这样的一种团结即会出现,就像今天的情况一样。

始于这些事件之后的、威尼斯城市门阀——他们住在利雅特岛(Rialto)[9]——的支配,最初采取较为民主的形式。新政权的第一个步骤——被称为“共和国最初的宪法”[10]——就是禁止指定共同执政者,其目的则在防止类似罗马帝国那样的世袭制的出现。经过一段“身份制国家”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权利与负担是由总督与共同体(comune)协同分摊,就像其他国家是由领土君侯与封建团体合作分摊一样——后,由每代总督所签署的“选举协议”[11]即成为处理一切事务的准则;总督的地位被降低为一个严格受控制且包围于一堆宫廷的繁文缛节而无法自由行动的支薪官员,其社会地位也降低成仅只是贵族团体中“同侪间第一人”。

勒能尔(Walter Lenel)下列的观察相当正确,正如总督权力地位的强化是始自其与国外强权的关系,其之削弱亦始自对外政策的领域,“贤者会议”(sapientes)现在掌控了对外政策的指导权——首次的记录是在1141年。然而,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在威尼斯(跟其他地区一样)主要是由于军事殖民与贸易政策所带来的财政压力,才使得门阀的参政无可避免;同样的,在货币经济体系下,君侯发动战争所带来的财政需求,也开启了日后内陆身份团体兴起的契机。拜占庭皇帝阿历克塞(Alexius)在1082年颁布的“金印宪章”(Chrysobullon),宣告了拜占庭帝国商业支配的终结,并确立威尼斯人对东方商业的垄断,其目的则在交换威尼斯人海上的保护与财政援助[12]。威尼斯人将愈来愈多的公共财富、教会财富与私人财富投入拜占庭帝国,他们投资商业、各式各样的作坊(ergasteria)、承包国家税收与工程以及土地财产。为了保护这些投资所发展起来的军事力量,又诱使威尼斯人介入拉丁武士(十字军)的征服战争,从而夺得其著名的(拜占庭帝国的)“八分之三”(quarta pars et dimidia)[13]。在但多罗(Dandolo)[14]签署法案后,所有征服得来的殖民地在法律上皆被小心地置于共同体与其官员——而非总督——的管辖之下,总督的无能为力就此确定。

伴随这种外交政策而来的,无疑是庞大的国家债务与共同体持续的通货膨胀。这种财政需求,反过来又只能求助于城市门阀才能解决。此时的城市门阀除了原有的tribuni贵族,无疑还增加了一批新贵,这些新贵族由于住在城里,得以参与城市中累积财富的机会——以康曼达或其他契约的方式投资贸易以及其他的营利机会。货币财富与政治权力遂逐渐集中于这个团体手中。以此,伴随着总督权力之丧失的是,门阀支配下威尼斯城所有政治权力的集中,至于农村地区则逐渐失去其所有的政治权利。直到12世纪,原先乡村地区的tribuni望族至少在名义上还能出席总督的“会议”(plactia)[15]。然而,随着“威尼斯共同体”(comune Venetiarum,1143年首度见之于文书记载)的形成,此事即不再可能。在此之后,由市民(cives)选举产生的“贤者会议”崛起,而总督则必须向其宣誓。这个会议的成员几乎只限于定居在利雅特岛上的大地主,他们主要的经济利益是在海外的资本利用。(https://www.daowen.com)

由望族所构成的负责决策的“大”评议会与负责行政的“小”评议会的区分,几乎可见之于所有的门阀城市,在威尼斯则首见于1187年。包含所有地主的市民大会实际上已被废止(其欢呼赞同的形式则一直维持到14世纪末),总督由贵族所组成的一个小选举人团提名;官吏的选拔实际上也局限于一些被认为适合出任议员职位的家族,最后甚至连名单都正式固定下来(Serrata del Gran Consiglio,1297年至1315年间形成,即日后“金册”[das Goldene Buch]的前身]——所有这些都只不过是上述发展的一个延续,至于其细节此处暂且略而不论。

门阀家族从海外政治与经济机会中所获取的巨大无匹的经济优势,有利于他们对权力的垄断。威尼斯的宪政与行政技术之所以著名,乃在于他们发展出一种涵盖广大陆地与海域的城市门阀的家产制专政,同时在贵族彼此间又保持着非常严密的互相控制。此一专政的纪律从未动摇,因为他们就像斯巴达人一样,设法严密掌控住所有的权力工具,并且对职务机密维持一套监控系统,其严密程度世所罕见。之所以可能如此乃在于,每个分享此一团体所垄断的巨大利益的成员,都清楚了解存在于他们对内与对外利益之间的紧密相连关系。这种利益的联结关系促使个别的贵族集结为一个实行专政的团体。

就技术层面而言,此一团体的专政是以下列方式达成的:(1)分割而又互相竞争的权力;中央政府的官职权力互相重叠,专业化行政下的各个部门几乎都同时兼具司法与行政权,且相互竞争管辖权的范围。(2)管理支配领域的官吏间职权的分划且又互相牵制;司法、军事与财政权永远分别掌握在不同的官吏手中,尽管这些官吏都出身贵族。(3)官吏任期短,且在巡察使制度的控制下。(4)从14世纪开始,另外设置了一个政治调查法庭——十人委员会;原先此一委员会的设立(1310),只是为了调查一件阴谋案件,不过却逐渐发展成一个专门对付政治犯的常设机构,最后则将贵族的政治与个人的行动完全置于监控之下,连“大议会”的决议案都曾不止一次遭此机构的否决,换言之,此一机构实已取得一种类似护民官的权力,由于权力的行使既迅速又秘密,十人委员会最终乃成为共同体的最高权威当局。这个委员会是当时最得平民拥戴的政府机构,只有贵族惧怕它,因为被排除于政治权力之外的平民发现,只有透过这个委员会,才能对贵族出身的官吏施展有效的压力。就此而言,这个委员会显然比古罗马的“肃贪法庭”(quaestio repetundarum)[16]要来得更为有效。

跨越广大内陆领土且愈来愈依赖雇佣兵的威尼斯帝国,代表了门阀城市发展中一个极端纯粹且典型的例子。不过从一开始,控制广大领土的此一权力即集中在一个城市共同体的手中,尤其是此一共同体内部的城市门阀的手中,随之而来的则为一种非常特殊的现象。共同体巨大的支出,使其不得不依赖能提供资金的城市门阀,这些支出包括军队的费用、舰队以及其他的战争物资,此外还有行政制度的根本变革。门阀从他们与总督的斗争中,从教会官僚制日益增强的力量中,找到一种西方特殊类型的助力。总督权力的衰退恰与教会及国家(在主教叙任权斗争之后)的分离同时出现,此点绝非偶然[17];实际上,意大利的城市一般皆将此种束缚的解脱,视为其利益之所在,此一束缚源自君侯拥有建立及控制自己教会的权利(Eigenkirchenrecht),并由此而构成其家产制与封建制诸权力的最坚强支柱之一。直到12世纪,教会与修道院还包办着威尼斯海外殖民地的行政工作,从而取代了俗世的权力机器(实际上也使得俗世的权力机器没有存在的必要);然而教会之被排除于俗世行政工作之外(这是教会与政治权力分离的必然结果),却使得一个支薪的俗世官吏制度之创设成为必要,首先当然出现在海外殖民地。此一发展同样在但多罗的时代告一段落。

短任期的官职制度当然是基于政治上的考虑,不过同时亦着眼于尽量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出任这些职位;只有贵族出身者才有资格出任官职的限制;首都本身的行政采取的是严格的合议制而非官僚制的——所有这些,对一个真正职业性的官吏制度之发展而言,皆形成障碍,然而这种障碍却是望族支配下天生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