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地区的战士聚落与西洋上古的门阀城市
西洋上古时期典型的门阀城市可见之于信史时代的初始阶段。这些城市皆为沿海城市。一直到亚历山大时代与意大利的萨曼尼提(Samnite)战役[36],没有一个城市是距离海岸超过一日以上的路程。城市以外的地区只有村落以及不稳定的“部族”形式的政治结合。一个自行解体或被敌人所瓦解的城市,即“散居”(dioikisiert)成村落。反之,城市则源自一种真正或虚构的“聚居”(synoikismos)——在国王的命令或自由的协定下,贵族门阀“集合居住”在一个城堡之内或其邻近地区。这种例子亦可见之于中世纪,例如戈泰因(Gothein)所描述的意大利亚奎拉(Aquila)的聚居,以及亚历山大里亚(Alessandria)的聚居[37]。只是此一行动的基本性格,在上古时期表现得要比中古时期远为清楚。
实际上持续地住在一起,并不是那么绝对重要:上古时期的贵族就像中古时期的一样,有一些一直住在乡间的城堡(例如伊里斯[38]),或至少除了城市的住宅之外还拥有乡间的别墅。例如提西利亚(Decelea)就是一个贵族门阀的城堡,许多阿提喀的村落以及某些罗马的里区(tribus)也是以这些城堡来命名的。提奥斯(Teos)的辖区则划分为“城楼区”[39]。不管怎么说,贵族权力的核心是置于城市。所有乡村政治与经济的支配者——庄园领主,他们提供贸易融资,且为农民的债权人——皆为“astoi”,意即“住在城市”的贵族[40];乡村贵族之移居城市,亦不断在加速进行中。到了上古的黄金时期,乡间的贵族城堡已经没落,贵族的墓地皆在城市。
然而,城市兴起之真正关键性的因素,乃在于——从当时的观念看来——各门阀氏族依据兄弟盟约而结合成一个祭祀共同体:个别氏族的prytaneion由一个共同的城市的prytaneion所取代,代表各氏族的prytan在此共进圣餐。上古时期的这种兄弟盟约,并不像中世纪一样,仅只是一个市民的誓约团体——市民在成立一个共同体(comune)时,同时也为城市选择了一个守护圣徒。上古兄弟盟约的意义远大于此:它意味着一个新的区域性的圣餐与祭祀共同体的形成。因为上古时期并不像中古一样,各处皆有一个共同的教会,而且每个人在城市的兄弟盟约出现之前就已是教会的成员。的确,上古时期除了各地神祗的祭典外,尚有跨地区性的祭典存在;只是对日常生活而言,最为要紧的宗教性活动仍然是个别氏族的祭典(中古时期已不再有),这种祭典不对外人开放,对兄弟盟约的形成自然是个严重的障碍。这种氏族祭典就像印度的祭典一样,严格限定只有所属成员才能参加,而只有巫术性禁忌樊篱阙如之处,兄弟盟约才有可能出现。即使如此,氏族所崇拜的圣灵仅只接受氏族成员所奉献的牺牲,此一原则仍维持不辍。此种原则对其他氏族以外的团体而言亦然。
在透过一种兄弟盟约关系而形成的各种城市祭祀团体里,phylai与phratriai两种团体可说是最为重要的,它们的地位在极早时期即已非常显著,并持续到相当晚期,任何人都必须是这两种团体的成员才会被接受为市民。phratriai的出现确定可以追溯到城市兴起之初。后来基本上成为一个祭祀团体,不过还带有其他一些功能,例如在雅典,它们负责评定年轻人的军事能力以及与此相关的继承权。因此它们必然是源自军事性团体,就像我们前面曾提到过的“男子集会所”(Mannerhaus)一样;“男子集会所”此一名称可见之于多利安系的战士国家(andreion)以及罗马(curia一词来自coviria[41]),作为军事团体之次级组织的名称;至于这些军事团体则透过兄弟盟约的方式形成城市。斯巴达完全市民的餐会(syssitia)[42],此一制度规定负有完全军事义务的男子在其服役期间必须离开其家庭而生活在军事年龄团体中,男孩也必须接受战士禁欲的集体训练——所有这些可说都符合原生性的战士团体对其年轻族人所授予的教育的一般类型。
然而,除了几个多利安人的城市外,这种彻底的半共产主义式的战士团体,在进入历史时代之后即已不再发展;即使是在斯巴达,也只有在他们打倒了贵族,展开demos(人民)的军事性扩张的阶段时,为了维持纪律与保障所有战士身份平等的情况下,才能坚持此一制度。反之,在其他城市的一般phratriai里,握有支配权的望族阶层完全由贵族门阀所构成,德摩提欧尼太(Demotionidai)[43]碑铭中有关住在提西利亚城堡的古老门阀的资料,证明了这一点。此外,编纂于公元前621年的雅典的德拉古(Draco)法典中也提到,当有杀人事件时,由phratriai里的“十名贤者”——其实也就是(因为有钱而)最有权势的人——来决定是否要接受赎罪金[44],这点多少也反映出此一状况。
在稍后的城市制度里,phratriai被视为phylai(罗马则为三个古老的人民“里区”)的次级组织,希腊的城市通常都依此划分。phylai(部族)一词是用在城市的,至于非城市的“部族”,则使用ethnos而不用phylai。进入历史时期后,phylai不管在哪儿都成为一个人为的城市的次级单位,其功能则有下列多项:轮派公共负担,投票顺序,分派官职,军队的组织,分配国家企业的收益,分配战利品与征服地(例如罗得岛的土地)[45]。它们同时也是个祭祀团体,正如所有早期的团体一样——尽管其形成是纯粹理性的。多利安人的典型的三个phylai也是人为构成的,这点从第三个phylai的名称[46]——Pamphylai(“所有部族人的结合”)——即可证实,罗马传说里被称为“Luceres”的里区似乎也是这样形成的[47]。phylai可能是原居地战士团体与新入侵的战士团体之间妥协下的一个产物;这点似乎也可解释为何斯巴达会有两个位阶不等的王族,罗马传说中二王制的起源似乎也可作此解释。
进入历史时代后,phylai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皆为纯粹的人的团体,而非地域团体,由一个“phylai之王”(phylobasileus)领导,这个国王一开始是个世袭性的氏族卡理斯玛的首长,稍后则为选举产生的官员。所有phylai(或tribus)与phratriai(或curia)的成员,不管其为“积极的”或“被动的”市民,皆有权加入市民军,不过只有贵族门阀的成员才被视为“积极的”市民——只有他们才能分享城市的官职。因此现在用来称呼“市民”的这个名词,在当时可说是(门阀)“氏族成员”的同义词。当时某个家族之是否被视为贵族门阀,最初——其他地区也一样——无疑是联系于其家族之氏族性卡理斯玛的地区性首长的地位;然而,随着车战技术的进展与城堡的修筑,贵族门阀的标准似乎即转变成其是否拥有城堡。在城市王制的时期,新贵族的产生应该相当容易,正如在中古早期,任何能够维持一种骑士生活样式的家族即可进入采邑持有者的团体一样。然而,进入历史时代之后,只有门阀成员(patricius,eupatrides)才能以祭司或官员的身份,透过供献牺牲或解读神谕(auspicia)的方式,有效地与城市的神祗打交道。个别的门阀家族通常也有他们自己的神祗,有别于城市的神祗,同时也在他们的祖厝奉行自己的祭祀——这点意味着他们的门阀起源比城市还早。(https://www.daowen.com)
另一方面,与保留给某些特定门阀的氏族性卡理斯玛之祭司职位同时并存的,还有一种官职性的祭司职位,不过在西洋上古从未出现过类似亚洲普遍存在的全面性的垄断与神沟通的祭司职位,因为城市的官员也有权力与神祗打交道。也没有独立于城市之外的一个祭司阶层,除了像德尔斐(Delphi)那样少数的超地区性的伟大神殿[48];祭司是由城市来任命的,即使是德尔斐神殿也不是在一个具有独立组织的教权制的管理之下。最初神殿是在邻近一个城市的控制之下,随着此一城市在圣战中的被摧毁,几个相邻的共同体合组成一个邻保同盟(anphiktionia),并对神殿施以严格的控制[49]。
大神殿扮演着庄园领主、作坊(ergasteria)所有者、贷款给私人以及——尤其是——国家(国家经常把军费储存在神殿里)与一般性储蓄银行的角色,尽管神殿拥有如此巨大的政治与经济力量,仍不能改变下列事实:不管是在希腊半岛或其海外殖民地,城市不但维持而且还持续扩大其对神祗的财产与祭司的俸禄的支配力。最后的结果则为,希腊的祭司职位是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来填补的。此一发展完成于民主制时期,而军事贵族的支配对此发展似乎具有关键性的影响。祭司的职位、神圣的律法以及各式各样的巫术规范,到此时都成为贵族手中的权力工具。
城市的贵族阶层并非绝对封闭性的;西洋上古时期的情况与后来威尼斯的情况一样,城市贵族也会接纳个别外来的贵族(他们带着隶属民从自己的城堡迁移到城市,例如古罗马的克劳狄亚氏族),也有像罗马的“gentes minores”那样的大规模升迁[50],虽然这种情况在早期阶段也许会比较普遍。贵族阶层也不是一个纯粹地方性与地域性的共同体。阿提喀的贵族,例如米太亚得,即拥有巨大的城市之外的领土,贵族阶层间跨越地区性的联系也极为普遍,就像中世纪的贵族一样。根据其经济发展的性质看来,贵族的财产基本上是庄园领主性的。奴隶、隶属民与佣客——其类型稍后再论——的贡纳,提供了家计所需。即使是在古老的隶属与客属关系皆已消解之后,大多数的财富仍然维持着地产与农业的形式。巴比伦城市贵族的财产也一样:从巴比伦商行(例如Egibi[51])所留下的一份文献资料看来,城市与乡村的地产、奴隶与牲畜等,有好几个世代在财产目录中皆据有最显著的地位。
然而,典型的城市贵族的经济力源泉,乃来自直接或间接的经营贸易与航运,这点不管在希腊、巴比伦与中世纪皆然。这种行业一直到后代还被接受,认为符合贵族身份,只有罗马才完全禁止元老院元老经营此等行业。在古代世界、近东以及欧洲中世纪,人们之所以住在城市,基本上就是为了这种营利机会。以此方式累积起来的财富则用来对农民放高利贷,农民由于住在乡间而完全被排除于政治权力之外。大量的债务奴隶即由此产生,最能出息的土地(在阿提喀称为“pedia”,即“平地”之意)是集中在astoi(城市贵族)的手中,至于山地(“山地党”的住所)——即没有出息的土地——则普遍握于农民手中[52]。以此,城市贵族的领主权有相当大的程度是源自城市的利得机会。负债的农民或者仍维持着小佃农的形式,要不即被当作强制性的劳力来使用——与真正的固有形式的隶属民并肩而作,这种隶属民乃源自庄园领主与人身领主的隶属关系。购买的奴隶开始具有某种程度的重要性。
不过,不管哪儿——即使是在门阀城市时期的罗马——自由农民皆未曾完全消失,这点不管是上古与中世皆然,或许上古的自由农民还要更多些。罗马传说中出现在门阀与平民之间的身份斗争,清楚说明了此种斗争并非肇因于普遍的庄园领主制,而是来自一种性质截然有异的冲突。任何人要是不属于城市的、氏族团体的以及受过军事训练的战士阶层,换言之,也就是所有自由的乡村居民(包括有agroikos,perioikos,plebeius[53]),在经济上都受到城市贵族的钳制。其原因有如下几项:他们被排除于所有政治权力之外,这点也意味着他们被排除积极地参加任何的司法事务,而在当时,司法审判尚未采取一种严格且固定的程序规范;由于司法审判的此一性质,乡村居民如果想在法庭上争取到对自己较为有利的审判,就必须送礼或与某个城市贵族缔结一种被保护的关系;最后则是与此有关的债权法的苛酷性。然而,在门阀城市的时期,农民却也拥有相当大的迁徙自由,要在新地方买块土地也不十分困难,赫西奥德(Hesiod)[54]家族的故事即可证明这点。这个情况与后代,即重装步兵城市时期[55]以及(尤其是)激进民主制的时期,恰好形成尖锐的对比。
另一方面,自由的城市手工业者与非贵族出身的商人,其地位则似乎类似中世纪的“被保护人(Muntmannen)”[56]。在早期罗马,国王——只要他还拥有某种实权的话——对其团体似乎拥有某种保护权,其关系类似保护主与被护民之间的关系,正如中古早期城市君主拥有的权力一样。偶尔我们亦可发现手工业者被编组成赋役制团体的痕迹:例如罗马军事工匠的“百人团”(centuria)或许即由此而来[57]。我们不清楚手工业者是否曾被编组成“客族”,就像在亚洲及前俘囚期以色列人所采取的方式一样。不管怎么说,我们找不到任何类似印度种姓制度下仪式性隔离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