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与中古时期的城市僭主制

六 古代与中古时期的城市僭主制

古代城市与中世纪城市最后还有一个共通的现象,就是城市僭主制的出现,或者至少是这样一种企图的出现。只是,城市僭主制在这两个时代里都只是地方性的现象。在希腊本土,僭主制于公元前6、7世纪时次第袭卷了一个又一个的大城市,包括雅典在内,不过却都只延续了几许世代[34]。在此,城市的自由大体而言都是在被优越的军事力量征服后才告消灭。相反的,在殖民地区,例如小亚细亚,特别是西西里,僭主制的散布则较为长久,某些地方甚至直到城邦瓦解时都还是决定性的政治体制。

僭主制无论在何处皆为身份斗争的产物。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西西里的〕叙拉古斯(Syracuse),被demos压制下去的诸门阀似乎曾帮助僭主取得支配权。不过,整体而言,僭主所依靠的,是部分的中产阶层,以及那些饱受门阀高利贷之苦的人,而其敌人则是门阀——他将他们放逐、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他们则图谋倒他的台。古代典型的阶级对立,亦即作为债权人的城居军事贵族与作为债务人的农民之间的对立。此种对立,从以色列、美索不达米亚,到希腊与意大利,四处皆然。在巴比伦,农村土地几乎全部掌握在城市贵族手中,而农民则成为他们的小作农。在以色列,债务奴隶的问题则是“契约之书”(Bundesbuch,Book of the Covenant)[35]所企图规范的对象。从亚比米勒(Abimelech)一直到马卡比(Judas Makkaebaer)的所有篡夺权位者,无不是靠着逃亡的债务奴隶起家的[36]。《申命记》里的许诺说:以色列人“必借给许多国的人”[37],这意味着:以色列市民是债主与城市贵族,而其他人则是他们的债务奴隶与农民。发生于希腊与罗马的阶级对立,也同样是如此。

僭主一旦夺得权位,通常便获得小农民以及和小农民作政治结合的贵族小党派及部分的城市中产阶级的支持。一般而言,僭主制所仰赖的是亲卫军与雇佣兵。民众准许亲卫军的成立,无论对古代的群众领导者而言(例如佩西斯特拉图斯)[38],或对中世纪的popolo人民首长而言,多半是夺得权位的第一步。他们所采取的政策,就实质内容而言,往往相当类似于“仲裁者”(aisymnetes,诸如卡隆达斯与梭伦)的身份平等政策[39]。因此,在透过仲裁者采取这类政策以建立国家与法律的新秩序,与拥立一位僭主之间,很明显的往往是个二选一的问题。仲裁者与僭主们的社会与经济政策,不外乎设法阻止农民的土地被卖给城市贵族以及农民的流入城市,在各处限制奴隶买卖、奢侈品的消费、中介交易以及谷物输出。所有这些措施,基本上就是一种小市民的“城市经济的”政策,相对应于中古城市的“城市经济政策”(我们后面还会谈到)。

无论何处,僭主皆感觉自己是个特别非正当的统治者,而一般也有此同感。这使得他们的全盘地位,包括宗教地位与政治地位,都与昔日的城市王制有所分别。一般而言,相对于贵族的仪式主义的崇拜他们多半是新的感情性崇拜——特别是狄奥尼索斯[40]崇拜——的奖励者。他们通常会试图保持其共同体基本制度的外在形式,亦即符合合法性的要求。当僭主统治气数已尽之时,其政权所遗留下来的通常是贫弱无力的门阀,因此,为了买通非贵族阶层以合力驱逐僭主,门阀不得不对demos作广泛的让步(因为唯有他们的合作,此事方有可能成功)。克利斯提尼(Cleisthenes)的中产阶层的民主制,即是继佩西斯特拉图斯被放逐而起的[41]。当然,在某些地方也有商人的金权制取代僭主的情形。这些由经济的阶级对立所促成的僭主制,至少在希腊本土上,具有将身份间的不平等往财力政治或民主制的方向化解的效用,也往往是身份齐平化方面的先驱者。

相反的,在希腊晚期,创建僭主制的尝试——无论成功与否——是起因于demos的征服政策,而这与demos的军事利益关怀(我们后面会讨论到)相关联。获得军事胜利的将领,像阿奇比阿德斯(Alkibiades)、吕桑德洛斯(Lysandros),即试图建立此种僭主制[42]。不过,在希腊本土,此种尝试直到大希腊化时代皆未获得成功,连同demos的军事帝国的建制也崩解了(理由后述)。相反的,在西西里,不论是昔日在第勒尼安海(Tyrrenian Sea)的扩张性海上政策,还是后来对抗迦太基的国防军备,都是由僭主来领导的。借着市民军队以及雇佣兵的支持,并且采取最赤裸裸的东方典型措施,诸如强制佣兵大量地市民化,以及强行移徙被征服民,僭主创建出一种超地方性的军事王制。最后,在罗马,当发展为僭主制的各种征兆历经共和制早期皆归于失败之后,由于征服政策的结果——其社会与政治的根由,留待下文逐一讨论——最终陷落于自内部发展而来的军事王政之手。

在中古时期,城市僭主制主要(若非全部)局限在意大利。根据迈尔的说法,意大利的signoria相当于古代的僭主制[43]。的确,这两者问有如下的共通点:(1)两者大致都是在富裕家族的手中形成,并且与其相同身份者相对立;(2)两者都是西欧首先以(比重愈来愈高的)任命制官吏实施合理性行政的政权;(3)同时,多半维持住传统的共同体制度的某些形式。但除此之外,两者间也出现重大的差别。首先,虽然signoria确实经常是身份斗争的直接结果,但往往直到popolo获胜之后的最终发展阶段才出现,其间有时相隔好一段时期。此外,signoria多半是从popolo的合法官职发展出来,然而在古希腊,城市僭主制却只是门阀支配与金权政治或民主制之间的一种过渡现象。

Signoria的发展,正如萨尔彻所明确陈示的,具有许多不同的样式[44]。一大部分的signoria,作为popolo暴乱的产物,全都是直接从popolo的新官职当中发展出来。经由popolo人民所选举出来的人民首长,或mercadanza的podesta,或城市共同体的podesta,任期愈来愈长,有时甚至是终身职。这种长任期的最高官吏,已见于13世纪中叶时期的皮亚森萨(Piacenza)、帕玛(Parma)、罗第(Lodi)与米兰(Mailand)。在米兰,威斯康提(Visconti)家族的支配,就和维罗纳的斯卡里格家族(Scaliger in Verona)以及摩德纳的埃斯特家族(Este in Modena)的支配一样,在13世纪末时事实上已世袭化[45]。与终身制和(起初是事实上的,后来是于法有据的)世袭制的发展并进的,是最高官吏权限的扩大。他们的权限从专断的(arbitraer)、纯政治的刑罚权开始[46],扩展成与议会及共同体相匹敌的、可处置任何事项的一般权能(arbitrium generale),最后发展成有权根据自由判断(libero arbitrio)来统治城市,以及叙任官职、发布具法律效力之政令等的支配权(dominium)。

此一扩大职权的措施,有两个不同的——但实质上经常是二而一的——政治根源。其一即政党支配的问题。特别是落败的政党对于整个政治状态,因而间接对于经济状态(尤其是土地所有状态)的持续性威胁。由于惯于征战的门阀的存在,以及对于阴谋的恐惧,设置一具有无限权力的政党首领,遂有其必要。其二则为外战,以及被邻近的共同体或其他权力拥有者征服的威胁。举凡这点成为根本因素之处,某种非日常性的军事指挥职权的创设——若非委之于非本城出身的君侯,即委之于某个佣兵队长(condottiere)——亦即,军事首长制的创设,遂成为signoria的起源,而不是源之于人民首长政党领导者的地位。此时,城市自愿服从于某个君侯的支配,以达成借着他的保护抵挡外来威胁的目的,结果此种服从往往是以严格限制支配者权能的形式出现。(https://www.daowen.com)

在一个城市里,权力拥有者通常最容易得到手工业经营者的广大下阶层民众的支持,因为对这些实际上被排除于行政参与之外的下层民众而言,政权的交替不会有什么损失可言,并且有个宫廷的成立,还会带来经济上的好处;另外也因为民众对于个人的权力展现,具有感情性的偏好。因此,一般而言,有意竞逐signoria者总会利用市民大会(Parlamentum)来作为委让权力〔给自己〕的机关[47]。不过,当门阀或商人阶层受到政治或经济对手的威胁时,他们也可能诉诸signoria的手段,但此种手段起初无论在何处皆未被视为君主制之永久的树立。像热那亚之类的城市,虽将自身委于强势君主的支配之下,但一再地对君主课以相当严格的条件,特别是有限的军事权力,以及明确限定的货币租税,并且,有时还可将之解职。在对待外来的王权时,这通常会成功,就像热那亚解除法国国王的支配。但对于一旦住进城市之内的signoria,这就不是那么容易办到了。尤其是,我们可以观察到,市民的反抗力量与反抗精神,随着时间而递减。另一方面,signoria则拥佣兵自重,并且愈来愈将其政权巩固在与正当的权威相结合之上。在借着西班牙军队的援助而强行征服佛罗伦萨之后,世袭的signoria在意大利——除了威尼斯与热那亚之外——已成为最终的、并且得到皇帝与教皇承认的正当化的国家形态。

上述市民反抗的递减,首先可由以下一连串的个别情况来加以说明。此处,和其他各处一样,signoria的宫廷,当其存在愈是长久,就愈是能使愈来愈多的贵族与市民阶层领受到因其存在所带来的社会与经济利益。此外,欲求洗练提升、经济[对外]扩张逐渐减退,以及上层市民的经济关怀对于破坏和平交易的骚扰,其敏锐性愈来愈强烈;其次,随着竞争的增加与经济及社会稳定性的升高,工商业经营者一般不再热络于政治的阴谋,并因此转而投身于纯粹营利目的的追求或坐收租金的和平享受;最后,君侯为了本身的利益,采取促进这两种发展〔经济关怀提高与政治关怀减退〕的一般政策。所有这些,全都导致市民对于城市政治命运的关怀急遽下降。无论何处,大君主(例如法国国王)也好,个别城市的signoria也罢,无不顾虑下层市民的关怀,亦即城市治安的确保,与具有小市民生计政策意味的营利规整措施。法国的城市之所以臣服于国王的支配之下,乃得力于小市民的此种利害关怀之助,而意大利的signoria也同样是借助于类似的倾向。

然而,最重要的,还是在于一个基本的政治要素,亦即市民的和平化——由于经济事务繁忙与渐失军事勤务惯习,以及君侯这方有计划的解除武装。确实,这些未必是君侯打从一开始就采行的政策。相反的,他们之中才正巧有些人开创出合理的兵员征集制度。不过,此种与家产制军队之形成的一般类型相对应的征集制度,很快就变成无产者的召集(即使原先并非如此),而与共和制的市民军根本异质。然而,军事制度之走向佣兵队,以及军事需要之经由企业家(佣兵队长)以资本主义的方式来满足,在在皆为君侯准备好了大显身手的舞台。这是由于市民愈来愈无余暇他顾,以及军事勤务愈来愈需要职业训练。事实上在自由的城市共同体成立之际,这些因素早已大力地将整个情势朝市民的和平化与解除武装推进。此外,也由于君侯与强大的王朝个人性及政治性的结合——在其权势之前,市民的反叛毫无希望可言。总而言之,signoria有机会发展成为一个世袭性的家产制王权,不外乎是这样的一系列因素(其一般性的意义,已为吾人所知[48])所促成,亦即工商经营者愈来愈无经济的余暇,市民当中的教养阶层愈来愈失去军事的适格性,在往职业军队发展的方向上,军事技术愈来愈理性化,以及伴随着因宫廷的存在而获得经济与社会利益的贵族、坐食租金者、坐收俸禄者等身份阶层的发展。举凡signoria是以此而转化为君主制者,皆得以步入正当权力的范畴。

Signoria的政策特别在某一点——此处我们只关心这点——上,显示出与古代的僭主之政策有共通的倾向,亦即破除城市对于农村在政治上与经济上的独占地位。一如古代,权力拥有者所引以为奥援而迫使支配权让渡到他手里的,往往正是农村居民(例如1328年的帕多瓦)[49]。在与门阀的斗争当中获胜之后,自由的城市市民阶层或为本身的利益之故,或出于政治的考量,往往便采取破坏庄园领主制与解放农民的行动,并且促使土地自由地移动到最具购买力的买者手中。富裕市民(popolo grasso)掌握支配权的结果是,由封建领主手中释出的大量土地为市民所获得,以及例如在托斯卡那(Toscana)的庄园徭役制(Fronhofsverfassung)为分益制(Mezzadria)所取代。所谓分益制,是指奠基于领主与小作农两者并存之上的一种制度,前者主要是居住在城市里,并且只不过是以别墅生活而与农村有所关联,后者则为属于领主而居住在农村里的分益小作农[50]。虽然如此,农村居民——即使是拥有土地的自由农民——还是完全被排除于权力的参与之外。正如分益制是导向农村私有经济的办法,城市的政策则是在组织化的方法下,以城市的消费者利益——行会获胜之后,则为城市的生产者利益——为其追求的目标。君侯的政策根本无法立即改变这点,也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有所改变。18世纪,莱奥波德大公(Leopold von Toscana)[51]著名的重农主义政策,是受到某些自然法的观念的影响,而不是以农业的利害关系为其首要的目标。但是无论如何,君侯的政策整体而言总是在于平衡利害关系与避免激烈的冲突,而不再是一种城市市民的政策。换言之,在此政策下,农村不再是光被城市市民利用来达成其自身目的的手段。

城市君侯的支配往往——最后几乎全都——涵盖了数个城市。但这绝不是说,这些素来独立的城市领域就此即被建制成现代意义上的统一的国家团体。相反的,被统合于一位君主支配之下的各个城市,通常仍具有权利与机会如往常一样以互通使节的方式彼此交往。各城市的基本制度一般而言也绝非统一的。同时,它们也没有变成那种根据国家所赋予的权限而实行一部分国家任务的地方团体(Gemeinde)。这样的发展〔城市的地方团体化〕,不过是循序渐进的,与近代大家产制国家类似的转化比肩而行。

特别是早已见之于中古时期的西西里王国[52],但也见之于其他古老的家产制王朝的那种身份制的代表,几乎完全没有出现在由城市领域里所衍生出来的支配体制中。然而,在基本组织方面的改革,见诸后者的毋宁是:(1)除了被选举出来的、短任期的共同体官吏之外,出现了被任命的、任期不定的君侯的官吏;(2)特别是为了财政与军事目的,发展出合议制的中央政府。总之,凡此皆是步入行政理性化之途的重要一步。城市君侯的行政在技术方面得以特别合理性,原因在于:许多城市为了本身的财政与军事利益,已创建出程度少见的统计基础,并且各城市银行的簿记与文书档案处理方式,也有了技术上的发展。此外,行政确实无疑的理性化,受之于另一个或许更为重要的影响,亦即一方面是威尼斯,另一方面是西西里王国,这两个模范。然而,此种影响的造成,与其说是源于直接的继承,倒不如说是遭受刺激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