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与中世纪门阀经济性格的类似性
从经济上而言,古代与中世纪门阀最主要的特色厥为,他们都是坐食者。
在这两个时代,贵族的身份是取决于一种骑士的生活样式,而非仅只是其出身。中世纪的门阀包括有以前君侯的家士、自由的封臣与骑士(特别是在意大利)以及自由的地主(他们在累积到某个程度的财富后,也开始过起骑士的生活)。在日耳曼与意大利,有些门阀还保留着他们在城外的堡垒,作为跟城市手工业行会交战时的据点,一旦被逐出城市时,亦可以此为基地对城市进行长期的斗争。在日耳曼最著名的例子,大概要数雷根斯堡的奥尔(Auer)家族[67]。这些构成采邑团体的骑士阶层,也就是意大利词汇里的“豪族”(magnati)与“贵族”(nobili)。那些没有自己城堡的骑士家族,在手工业行会夺取权力时,只得被迫留在城内效忠新政府,并为新政府提供军事服务以对抗豪族。
接下来的发展有两个方向可寻:非骑士出身的家族可以透过购买一份贵族产业——通常是个城堡——的方式,从而跻身于贵族,并移居城外;另一方面,住在城里的贵族则可以进一步地从偶然性的以资本介入贸易转变到持续性地经营自己的商业,从而放弃了原先坐食者的性格。这两种倾向实际上皆曾出现,只是整体而言,前者占有绝对优势,因为它意味着门阀在社会阶梯的向上攀登。
当中世纪的政治领主或庄园领主建立新城市时,定居者间有时经常连一户骑士家族都没有,有时则是明显被排除于外,特别是在手工业行会与门阀的斗争开始之后。我们愈是往东与往北走,换言之,愈是进入经济上的新开发地区,此一现象即愈普遍。在瑞典,外来的日耳曼商人参与了建城的工作并加入市政府,挪威与东欧的情况也差不多。这些地区的“城市门阀”与商人阶层——至少在城市的早期阶段——实际上可说是合一的,此一现象的重要意义稍后再论。至于古老城市,情况自然不同。然而不管哪儿,我们都可见到一个坐食者阶层的发展茁壮,这个阶层构成真正符合原义的贵族,并掌握门阀团体的领导权。在古代世界,真正具有商人性格的城市贵族则主要可见之于殖民地,例如像伊比丹诺斯(Epidamnos)那样的城市[68]。
因此,门阀的经济性格是相当流动不拘的;唯一能确定的只有其重心——亦即坐食者的性格。我们必须再一次特别强调,门阀之所以居住在城市,其经济因素乃在于城市所能提供的营利机会,因此,不管在任何场合,城市贵族的经济力量皆源自利用此等营利机会。然而,不管是古代世界的门阀氏族成员(eupatrides,patricius)还是中世纪的城市贵族,皆非商人,更谈不上现代概念下(在一个公司里指导一切)的企业家。他的确经常参与贸易,不过那也只是以一个船东、一个提供有限责任的康曼达(commenda)资金或其他海外贸易贷款的出资人的身份参与其事;实际的工作——例如航海与业务处理——皆委诸他人,换言之,他只负责分摊风险与分享利润,虽然偶尔也会像个企业家一样地运筹帷幄一番——不过也仅止于此。所有上古早期与中古早期的重要企业形式——尤其是康曼达与海外贸易贷款——皆以此等资金提供者的存在为前提;这些人将资金投入具体且一次了结的贸易中,每个贸易皆有各自单独的账目,通常他们会同时投资相当多个这类的贸易,以分散风险。
这当然不是说,城市贵族的生活与商人的经营之间,毫无任何转接的可能。从资本家取得(个别贸易之)康曼达资金的旅行商人,自也可以开办一个“公司”,持续性地经营有限连带责任的投资工作,并雇用在外的代理人从事实际的贸易。另一方面,货币兑换与银行业务乃至船舶业或大批发经营,即使是一个过着骑士生活的城市贵族也不难计算经营。以此,从一个偶尔将闲钱投资于康曼达的资本所有者到一个像企业家一样持续积极经营的资本所有者,其间的转换过程自然是变动不拘的。
这种变动不拘的转换过程对城市的发展而言,的确是非常重要且具有特殊的意义,然而其本身也是其他发展的结果。此一界限模糊不清,经常是因为出现在手工业行会的支配时期;当时的门阀如果要参与市政,就得加入行会,另一方面,一个市民即使已不再从事企业,也还是个行会成员。意大利的大商人行会之所以被称为“怠惰者”(scioperati),正足以证明此点。此一现象的典型发展可见之于英国的大城市——尤其是伦敦。在那儿,积极从事营利活动的市民组成手工业行会以争夺城市的支配权,他们争论的目标在于基本的选举制度:市议会与市府官员到底是该由“区”(ward)或区代表来选出,还是由手工业行会(livery[69])来选举;而我们知道,在“区”里,拥有土地的城市贵族的势力通常较为强大。手工业行会权力的日益增大,可见之于任何市民的权利皆日渐取决于其是否为某一职业团体的成员。爱德华二世(1307—1327年在位)早早即在伦敦确立了此一原则。至于以“区”为单位的自治体议会的选举方式虽然在1384年前曾数度以武力强制恢复(在1351年以前都是以此方式),最后还是在1468年永远废止,而改采手工业行会选举的方式。
尽管每个市民都必须拥有行会成员的身份,连爱德华三世(1327—1377年在位)也曾列名亚麻甲胄职工行会[70],然而,在行会内部,真正活跃的商人与工匠的重要性却日益衰微,代之而起的则是坐食者的势力。尽管在理论上,只有通过学徒训练与入会许可才能取得手工业行会的成员资格,实际上则已逐渐转变成可以世袭与购买,行会与其名义上职业之间的关系,除了极少数例外(例如金匠行会),大都皆已仅剩一点痕迹。行会一方面由于其成员之间的社会与经济冲突而分裂,另一方面,则(通常)转化成一个仅只负责选举自治体官员的绅士团体。
在现实世界里,正如我们所见,这些类型相互间实处于不断流转变动的过程。然而,任何社会学的现象莫不皆如此,确定类型的工作也不该因此而放弃。不管怎么说,在上古与中古时期,典型的城市门阀绝非专业性的企业家,而是个坐食者与客串性质的企业家。在莱茵河上游各城市的法规里,“富贵闲人”(ehrsame Muessigganger)此一官方用语是用来指门阀会议的成员,而与手工业行会的成员有所区别。在佛罗伦萨,毛织品商人行会(Arte di Calimala)的大商人以及银行家,其身份仍是属于手工业行会,而非门阀。
对古代世界而言,企业家之被排除于门阀之外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这并不是说,罗马的元老院贵族之中绝无任何“资本家”存在——城市贵族与其他人的差异与此毫不相干。早期罗马剥削其农民的城市贵族以及后来剥削其政治隶属者的元老院门阀家族,可说都是具有“资本家”身份的放款人,他们的活动范围,就我们所知,绝无任何限制。只不过是身份成规——虽然仅只是偶然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有各种弹性——的要求,使得企业家的角色难以为门阀家族所接受,这点不管是上古或中古皆然。不同时代的典型的城市贵族所投资的对象,当然是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尽管如此,其间的区别却一直都截然可辨:在纯粹投资与利用资本求取利润之间,存在着一条界线,谁要是太过明目张胆地跨越此条界线,在古代世界即会被视为一个“匠人”(banausos[71]),在中古则会被视为一个“没有骑士风范”的人。中古晚期时,乡村的贵族经常耻与城市的旧骑士家族为伍,因为这些家族的人居然在议会里与手工业行会的成员——换言之,企业家——平起平坐。然而,这并非基于蔑视“营利欲”此一心理动机;实际上,古罗马的官职贵族与中世纪沿海大城市的门阀贵族,都满怀着“神圣的黄金欲”(auri sacra fames),正如历史上其他任何的阶级一样。他们所蔑视的毋宁是一种理性的持续的经营,换言之,也就是一种特殊意义的“市民的”营利活动形式,一种有体系的营利活动。
1293年,佛罗伦萨所通过的法典《正义之法规》(Ordinamentidella giustizia),目的乃在瓦解门阀贵族之支配,而其标准则为:任何一个家族,只要曾经有过成员是个骑士,换言之,即过着骑士生活的家族,其政治权利即完全被剥夺。同样的标准(亦即生活样式),在古代亦曾用来作为拒绝曾经积极经营企业者出任官职的挡箭牌。佛罗伦萨颁行此一法典的结果是,根据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所云,任何想要留在城里的贵族都得接受市民阶层的生活样式。这就是城市门阀贵族的最基本特征,正如前面所见,他们是以“身份的”特征为其主要标志。
除此之外,我们当然还得再加上所有卡理斯玛贵族身份所具有的政治性特征:换言之,曾经拥有某些特定官职与品位之家族的后裔,这些人即因此一缘故而被视为够格出任官职。这种现象可见之于麦加的“华族”、古罗马的贵族与威尼斯的tribuni家族。团体封闭化的严格程度不一:威尼斯就比古罗马要来得严格,在古罗马,政治上的新人(homo novus)并没有被正式地排除于官职之外。然而,不管在哪儿,当一个家族是否适合就任市议会或市府官员的资格受到怀疑时,解决的办法就是设法确定其家族成员是否曾经出任过这些职位,或者如佛罗伦萨法典所规定的,看看他的祖先里是否曾经有过骑士。一般而言,身份闭锁性的原则,随着人口的增加与独占官职之重要性的日益增大,会日趋严峻。
从上述这节的讨论里,我们已稍微涉及较晚时期的一些现象:古老的氏族卡理斯玛贵族已完全(或部分地)被剥夺掉其原有的特殊法律身份,并被迫与其他阶级——例如希腊城市的demos、罗马的plebs、意大利的popolo、英国的手工业行会(livery)与日耳曼的手工业行会(Zunft)——分享权力,从而与这些团体达成身份上的平等。其细节我们下面再谈。
[1]参见第二章448页注②。——中注
[2]萨凡罗拉(Girolamo Savonarola,1452—1498),意大利人,多米尼克修会修道士。反对教会的腐败与美第奇家族的专横,放逐皮娄·美第奇,建置佛罗伦萨城内一时的神权政治,随后被教皇处以破门律,在美第奇家的阴谋下遭火刑处死。——日注
[3]哈德良(Publius Aelius Hadrianus,罗马皇帝,117—138年在位),对外采取和平政策,专注于内政,重用法学者,奠定“法学隆盛时代”的基础,颁布“永久告示录”(Edictum perpetumn),并奖励文学艺术,获得贤帝的高名。自此一时代以来,罗马彻底放弃对外的征服战争,随此而来的是奴隶供给来源的缺乏与军事制度的变化等各种影响。——日注
[4]coloni起于晚期罗马帝国,其身份介于自由农与农奴之间。唯关于其确切属性,至今仍为西洋上古史学争论重点。类似身份之农民亦普遍见于中国中古时期(东汉末至南北朝),当时称为部曲或佃家。——中注
[5]curia是罗马地方自治城市的议会,议员来自当地望族,具有相当高的荣誉。然而到了帝国晚期,由于战乱频仍,税收欠缺,议员之职成为强制世袭,继续负责税收工作(不足时必须自行弥补)。defensor是帝国晚期城市的官员,原先任务在保护城市下层民众以对抗总督的压迫,逐渐成为城市的最高官员,握有财政权、警察权及部分的司法权,选拔自该城市的望族阶层。——中注
[6]东罗马帝国皇帝列奥三世于726年禁止偶像崇拜,东罗马帝国遂与意大利人陷入长期的纷争,最后东罗马帝国丧失了在意大利的领地(拉文那总督领,Exarchat Ravenna)。偶像崇拜的问题最终于842年的尼开亚大公会议中获得解决。——日注
[7]所谓私有教会,是指俗人贵族在其领地里以自己的经费所建立的教会。此种教会属于建立者一家所有,并且在此服务的圣职者也由建立者及其继承人(私有教会主)自由任免,教会的收入也就是私有教会主的收入。——日注
[8]康迪阿诺家最后一任总督为Pietro Candiano Ⅳ.(959—976年在位)。其妻瓦德拉达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之妻Adelheid的外甥女。——日注
[9]利雅特岛在811年成为总督的官邸所在地。——中注
[10]Heinrich Kretschmayr所用的词汇,见Geschichte von,venedig(1934),I,148。——中注
[11]“选举协议”是指当选的支配者在就任之时所签署的官方承诺。特别是1192年Enrico Dandolo当选总督之际,贵族获得所谓的“总督的承诺”(promissioneducale),此后,新当选总督者于就任之际即必须宣誓遵守此一“承诺”。不只如此,总督退任之时,还有“审查委员会”(inquisitori sopra il doge defunto)来考察其任期中的行动,凡有被认为必要的事项,即将之纳入新总督的选举协议中。——日注
[12]阿历克塞于1082年5月签署“金印宪章”,授予威尼斯(在拜占庭帝国境内贸易的)免税权,以交换威尼斯协助对抗西西里的诺曼人。——中注
[13]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时(1202—1204),基于种种因素(包括想重新获得“金印宪章”所授予的特权),威尼斯人设法诱使十字军攻击拜占庭的首都君士坦丁堡,君士坦丁堡最后在1204年被攻陷,并建立了一个拉丁帝国,而威尼斯总督的头衔也就加上如下的字句:quartae et dimidiae partis totius Romanie imperii dominator。——中注
[14]Enrico Dandolo是1192年至1205年的威尼斯总督。参见474页注③。——中注
[15]Publicium placitum或curia ducis,指公开的宫廷集会,自9世纪末叶以来于总督的王宫里召开,并由总督担任主席。——中注
[16]Quaestio repetundarum是个永久性的法庭(quaestio),根据公元前149年的法令(lex Calpurnia)设置,受理有关殖民地与各省区总督虐待(de pecunis repetundis)或剥削其辖区人民的控诉。控诉若查明属实,被害人即可得到双倍的赔偿。——中注
[17]1073年,格列高利七世(Gregory Ⅶ,1073—1085)出任教宗,锐意革新,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禁止俗人授职,“明令禁止国王今后授主教职,并取消所有俗人授予教职之权”。由于“俗人授职”牵涉俗世封建领主广大的社会、政治、军事与经济利益,并直接针对神圣罗马帝国而来,遂演变成罗马教权与神圣罗马帝国皇权孰高孰低的问题,从而激起了中古时期最为激烈的一场政教冲突。在长达数十年的斗争里,格列高利七世被迫流亡而死,神圣罗马帝国也分崩离析,最后在1122年由教宗Calixtus Ⅱ与帝国皇帝亨利五世签订“沃尔姆斯协定”(Concordat of Worms),皇帝同意不干涉主教选举,不举行授职礼中的宗教仪式,教宗则准许所有主教选举必须在皇帝或其代表之前举行,选出的主教可执行世俗权力。“俗人授职”争遂暂告一段落。——中注
[18]亨利五世死后,王位传到霍亨斯陶芬家族手中,然而日耳曼境内巴伐利亚的韦尔夫家族(Welf)却起而挑战,遂形成激烈党争。霍亨斯陶芬王朝采取“意大利政策”,继续介入教廷事务,日耳曼境内的党争也随之进入意大利。意大利的教皇党(Guelf,即Welf之变音)与皇帝党(Ghibelline,来自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一座著名堡垒Wiblin)即由此而来。意大利的这两派党争延续数百年,到后来两党的原始意义已完全消失,只变成两块“招牌”而已。——中注
[19]中古时期日耳曼的身份团体在国王登基时,会提出一份名单,详载他们所须提供的军队数额(稍后则改为货币税),以支持国王远征罗马(Romerzug),接受教宗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中注
[20]1066年9月28日,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7000人登陆英格兰,10月14日与当时英王哈罗德会战于黑斯廷斯平原,英军大败,哈罗德阵亡,诺曼军乃直取伦敦。同年圣诞节,威廉加冕为英格兰国王,是为诺曼人王朝在英国的开始。——中注
[21]史蒂芬(Stephen)为诺曼王朝的第四代国王(1135—1154在位),征服者威廉之孙,前国王亨利一世之外甥。其在位之时一直是以其与亨利一世之女玛提尔达(Matilda)之间的王位之争为终始。据说玛提尔达未能获得王位,是未得伦敦市民之协助的缘故。史蒂芬死后,玛提尔达之子亨利二世继任王位。是为金雀花王朝(Plantagenet)之始。——日注
[22]德文用的是“Skivini(Schoffen)”一词。英译者认为韦伯此处可能有误,“只是韦伯此处想到的显然是24个市区的区长,称为aldermen(拉丁文资料中则为aldermanni),选出来后任期甚长,甚至到离职为止。这些区长与每年选出的市长、市议会构成伦敦市政府。至于Skivini,实际上是伦敦手工业行会的下级官员;市议员的数目也比区长要多得多。韦伯可能受到黑格尔的误导,而认为市议员跟区长一样都是由区来选举”。——中注
[23]迈锡尼人于公元前2000年从北方移入希腊,到了前1500年已发展出高度复杂的文明,他们有线形文字的泥板记录,奥林匹亚诸神崇拜亦起于他们。然而,在其他方面,迈锡尼文化较类似克里特和其他古代近东社会的文明,而与后来的希腊文明差距较大。他们最著名的事迹即为围攻特洛伊城,借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而流传于世。——中注
[24]《伊利亚特》,荷马两大史诗之一。韦伯此处提到的舰队名单详见曹鸿昭译,《伊利亚围城记》,26-35页。——中注
[25]同上书,309页。——中注
[26]“hetairoi”原义为“朋友”,被用来指称“扈从”。——日注
[27]据荷马史诗《奥德赛》所载,奥德修斯于返国途中曾掠夺西科奈族人的伊斯马罗城。——日注
[28]曹鸿昭译,《伊利亚围城记》,290页。——中注
[29]特勒马卡斯为奥德修斯之子。由于许多求婚者趁着其父奥德修斯行踪不明之际纷来纠缠他的母亲,因此愤而向民众提出控诉。参见《奥德赛》第二章所述。——日注
[30]拉厄特斯为奥德修斯之父,于奥德修斯出征之时引退于乡间。此外,参见M.Weber,Gesammelte Aufsaetze zur Sozial-und Wirtschaftsgeschichte.S.105。——日注
[31]曹鸿昭译,《奥德修斯返国记》,167页。——中注
[32]曹鸿昭译,《伊利亚围城记》,19-21页。——中注
[33]见上书,351—365页。——中注
[34]柏拉图《理想国》,侯健译,64-117页。——中注
[35]多利安人原居希腊西北部,公元前1300年开始扩张南下,摧毁了迈锡尼文明,史称“多利安人大迁徙”。——中注
[36]所谓萨曼尼提战役是指萨曼尼提人与罗马人之间前后三次的战争,分别发生于公元前343—前341、公元前328—前304、公元前298—前290年。至第三回战争时,萨曼尼提人彻底被罗马人击败。——日注
[37]参见Eberhard Gothein,Die Culturentwicklung Sud—Italiens in Einzel-Darstelungen(1886),pp.162—242.在此例子里,所谓的“incasamento”——意大利语,与synoikismos几乎完全同义——是强制性的;此事发生在神圣罗马帝国腓特烈二世的统治时期(1215-1250)。亚奎拉为意大利中部城市,建立于1253-1254年;亚历山大里亚城位于北意大利,建于1168年。——中注
[38]伊里斯(Elis)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西北部。韦伯认为伊里斯的特色在于其为“土豪支配”(Squirearchie)的城堡。参见Gesammelte Aufiaetze zur Sozialund wirtschaftsgechichte。S.150,152。——日注
[39]有关提西利亚参见499页注①。提奥斯在小亚细亚,所谓的“城楼区”大概是指领上内有城堡的辖区,或是民兵区(分配人员防守市镇的城墙)。——中注
[40]在阿提喀,贵族被称为“astoi”——原义为住在城里的人。——日注
[41]curia为tribus的下级单位,大约相当于希腊的phratriai。各个tribus据说是由10个curia所组成的。“curia”一词是由“co-viria”而来,而后者又是由后来意指男子的“vir”一词而来,因此,“curia”原来即意指男子团体(Maenner-schaft)。此外,意指“罗马市民”的Quids(pl.Quirites)一词亦是由“co-virites”一词而来,意指“男子团体的成员”。——日注
[42]在斯巴达,市民皆属于同进每日正餐、名为“syssitia”的共食伙伴团体。每个syssitia约有15名会员,会员资格的取得是经由会员的选举而加以认定。为了获得完全的市民权,市民必得成为某个食桌共同体的成员。——日注
[43]德摩提欧尼太是阿提喀的phratriai之一,提西利亚则为其祭祀中心。考古学者曾在此地发现过一块石碑,上面刻满文字,节录有关申请加入此一团体的处理过程。在第一份记录里(日期为公元前496 前495年),提西利亚的贵族门阀尚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然而稍后的第二份记录再也没有提到这个家族。英译者认为由此可以推论在这段时期里,贵族在phratriai的地位已经没落,不过他也承认此一说法并非没有争论。——中注(https://www.daowen.com)
[44]德拉古为公元前7世纪雅典的立法者。制定新的国家体制一事,虽在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四章中有所记载,但这点至今仍有疑问。确实的是,德拉古确曾于公元前621年公布一套成文法。除了有关杀人的部分外,此一成文法并未留传至今。根据其中的规定,杀人事件被区分为蓄意与非蓄意,前者被判处死刑,后者则被放逐。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被害人这方也被允许以领受赎罪金的方式来解决事件。此时,被害人若无亲族,则由被害人的phratriai之中选出“十名贤者”(zehn Besten)来决定是否同意领受赎罪金。参见Ed.Meyer,Geschichte des Altertums,Bd.2,1893,S.315。——日注
[45]多利安人移居罗得岛之际(时约公元前1200年),分别依其三个phylai划地而居,形成三个个别的polis。当他们于公元前408年聚居到Doris时,即意味着这三个polis结合成单一的城邦。——日注
[46]多利安人分别为三个phylai:Dymanes,Hylleis,Pamphylai。传说这三个phylai分别为多利安人始祖Aigimios的两个儿子Dymas与Panphylos的子孙和帮助Aigimios的英雄赫拉克里斯之子Hyllos的子孙。不过现今Pamphylia被试解为各个部族出身者的结合。——日注
[47]罗马另外两个里区是Ramnes与Titles,根据传说乃源自国王Romulus与Titus Tatius,然而早期城市制度里的第三个里区Luceres却无法跟传说中的任何一个国王名号联系起来,传说中的解释是:它是一个由于军事同盟而“归化”的团体。——日注
[48]德尔斐神殿在希腊中部的帕纳塞斯山(Parnassus),供奉阿波罗。此一神殿在希腊人之间拥有极大威信,阿波罗时常透过一个女先知——即被称为“德尔斐神谕”的——来指点迷津,指点的范围包括极广,上至军国大事小至家产买卖,无所不包。据说公元前480年,雅典人就曾经听从神谕而在海上击败波斯人的入侵。——中注
[49]德尔斐是位于希腊中部phocis地方的阿波罗神殿所在地。“邻保同盟”是指古希腊的各个种族或城邦为了友好或安全保障的目的,以同一个神的信仰为中心而结成的同盟。以德尔斐为中心的邻保同盟,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phocis人于公元前6世纪初、前5世纪中叶、前4世纪中三度冒犯德尔斐的神殿,也因此爆发了三次“圣战”。本文中所提的“邻近一个城市”,指的就是在第一次圣战中被摧毁的克利萨城(Crisa)。——日注
[50]根据罗马传说,Tarquinius Priscus曾经把元老院从100人扩大到300人,因此也等于扩大了贵族团体。这些新贵被称为patres minorum gentium,他们在元老院投票时得排在旧贵族的“父老”之后。古典时代的作者对这些gentes minores的出身颇有争论,西塞罗认为他们出身贵族,Suetonius则认为出身平民。——中注
[51]巴比伦“Egibi之孙”的钱庄曾维持了4个世纪之久(从公元前7世纪至前3世纪)。——中注
[52]出现在公元前6世纪初期(亦即梭伦改革之后不久)阿提喀一带的党派,主要是平原上的地主(pediakoi)、沿岸从事贸易与航海的商人(paralioi)以及住在Diakria山区的激进民主党的小农(diakrioi)。——中注
[53]agriokos,perioikos为希腊文,指“农村居住者”、“周边地居住者”,亦即非城市居住者。plebeius,plebs为拉丁文,意指“平民”。——日注
[54]Hesiod为公元前8世纪诗人。其父自小亚细亚移居于Boeotia,经营海上商业而累积若干财富,尔后以拥有土地的农民身份定居于Helicon山麓。——日注
[55]重装步兵是约自公元前7世纪以后希腊城市国家的典型军队。在此之前,贵族的骑士军是军队的主要形态,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一方面由于富裕的平民阶层抬头,另一方面也因为可以比较廉价地购入武器,身着甲胄的重装步兵(Hopliten)的密集队遂掌握了战争胜败的关键。此种平民军队的抬头,成为希腊城市国家之民主化的有力杠杆。——日注
[56]“Munt”有“家长权力”之意,换言之,除了拥有“支配权”之外,还负有“保护的义务”。在中古日耳曼城市里,小商人与职工对加洛林国王、城市领主(稍后则为有力量的门阀)乃处于一种被保护的关系,他们对这些人必须提供某些服务,而在法庭上及其他地方接受他们的保护与协助。——中注
[57]centuria为一定数额(与百有关的数目)的士兵所组成的军事单位。罗马市民依财产额分别为五个阶级,各个阶级分别提供不等数目的现役兵与补充兵的centuria:第一阶级提供两个兵种各40个centuria,第二到第四阶级各10个,第五阶级各15个。此外,骑士阶级(equites)组成18个centuria,乐士及扈从组成3个centuria,而木匠与锻工各组成一个centuria。本文所说的就是最后这一种。再者,centuria不仅是一种军队的单位。也是构成某种人民大会(comitia centuriata)的单位。参见本书第五章第三节。——日注
[58]Theodor Mommsen,Roemisches Staatsrecht,Ⅰ(Leipzig:Hirzel,2nd ed.,1876),204—212.——日注
[59]在罗马王政时期,当国王未及指定继任者就去世时,国王的权限即归元老院所有。元老院自动集合,依照抽签所定出的顺序,由各元老院议员轮流担任五天摄政王,行使国王的权限;第二轮次以后的摄政王则采取指定下一任国王的手续。此一惯习至共和时期仍维持住,当两名执政官皆出缺时,即由元老院的议员中选出一人为摄政王,赋予和执政官相同的权限,审查下一任执政官候选人的资格,并为选举执政官一事召集人民大会。——日注
[60]狄克推多是古罗马在国家非常状态时(战争、内乱等)所任命的具有独裁权力的官员。他不由人民大会选举,其任命过程是由元老院决定有设置之必要,然后由执政官提名,再由部族会议(curia)通过。产生后,所有政务官即在其治下,集军事、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但任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狄克推多制在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的第二次布匿战争后(Punic wars,公元前216)已不再出现。等到苏拉(Sulla)和恺撒等人再出任狄克推多时,此一制度已有大幅改变。——中注
[61]naucrary所选出的prytanis必须与稍后克利斯提尼改革后的prytans区分开来,后者是10个重组之后的phylai的代表。而naucrary则是前梭伦时期的制度,是4个最早的tribe之下的最基本单位,每个tribe下辖12个naucrary,因此,总共有48个。最初,这可能只是个财政单位,负责维持一定数目的战舰以及沿岸的防御,后来则转变成一般的行政单位,由一个prytanis为首。我们对于由这些行政首长所组成的议会所知不多。——中注
[62]雅典的Areopagus相当于罗马的元老院,王政时期为君主的咨询机构,贵族制时期,由曾任“执政官”(Archon)者——皆出身贵族——担任此一机构的终身成员,因此成为保守势力的大本营。到了公元前5世纪中叶,在Ephialtes及其他人的努力下,将此一机构的权力转移到“五百人会议”、“人民法庭”及“人民大会”。——中注
[63]传说科林斯于公元前1074年至公元前747年是由亚列德斯王朝所支配,尔后支配权落入征服者多利安人的巴奇阿德家族手中,并建立Corcyra和Syracuse这两个殖民地(据说是在公元前733),强化了海军战力。后来巴奇阿德家族的支配被阿格斯的费东(Pheidon of Argos)所颠覆,直到公元前657年僭主基普塞洛斯(Kypselos)出现,科林斯才脱离阿格斯人的支配。——日注
[64]公元前7世纪发生在Euboea岛上的Chalcis与Eretria之间的战争,目的在争取对勒拉丁(Lelantine)平原的控制权,结果为Chalcis战胜。——中注
[65]斯巴达社会严格划分成三种阶级:上层阶级是斯巴达公民,约占总人口5%至10%,他们是统治者与军人;下层是helots,人口有前者的10倍之多,他们是束缚于土地上的农奴;第三个阶级即为perioikoi,意为“居住在周围者”,亦即邻人之意,他们从事农业、采矿、经商等等行业,享有个人自由,这是他们与helots最大不同之处;不过,他们两者均无任何政治权利。——中注
[66]斯巴达派驻被征服城市的军事首长。——中注
[67]奥尔家族原先控制雷根斯堡,不过在1334年被驱逐出城,市长一职有10年之久皆限定由外来人担任,颇为类似意大利的podesta制。——中注
[68]希腊人殖民地,在今日阿尔巴尼亚沿岸。——中注
[69]livery原来意指业者提供的衣服或制服。在英国,特别是伦敦和几个大城市,手工业行会可说是转化为一种livery-company。情形是:唯有自力购入行会制服来穿戴的手工业者,才被承认具有行会成员的资格,而连此种财力都没有的手工业者,则被排除于行会之外。不过,这也可说是手工业行会转化成商人或批发商行会的情形。换言之,部分的手工业者转化为商人或批发商,而其他的手工业者则没落为薪资劳动者及家庭劳动者,唯有前面这个阶层方才构成livery-company。——日注
[70]linen armourers,以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裁缝商行会merchant tailors。——日注
[71]“banausos”原本是意指“经营手工业者”,后来转而带有“匠人”、“低贱的”意味。——日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