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法典

四、民法典

作为世界上最新的民法典,我国《民法典》虽然借鉴了其他国家民事立法的成功经验,但它更注重回应社会现实需求,体现了时代发展的特色,也产生了不少亮点。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是法典体系的创新,即在系统总结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用七编制体例:将总则置于各编之首,统领各分编;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五编并列,用以完整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将侵权责任编置于最后,作为民事权利救济规范的集合。这种体系创新使我国民法典不同于世界上其他任何一部民法典,是我国民法典对世界范围内民事立法作出的重大贡献,也是我国民法典屹立于世界民法典之林的牢固基础。

我国《民法典》采取了七编制体例,即由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七编构成。

1.总则编

《民法典》总则编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与奠基部分,主要包括普遍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它统领整个民商立法,因而是构成民法典中最基础、最通用,同时也是最抽象的部分。《民法典》总则编以《民法通则》为基础,确立了私法主体的平等地位,注重保障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弘扬私法自治,强化私权保障理念。《民法典》之所以被称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正是因为总则编确立了完整的权利保障体系,并使其在各分编得以充分展开。《民法典》总则编所广泛确认的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亲属权、继承权等权利,为各分编的制定提供了线索,决定着《民法典》的体系安排。

2.物权编

依据《民法典》第205条的规定,物权编是调整有关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规范。该编共计258条,其内容分为5个分编,包括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

3.合同编

合同编是调整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保全等法律关系的规范,该编共计526条,在《民法典》中超过1/3,其内容分为通则、典型合同和准合同等3个分编,一共规定了19种典型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三分编准合同中,规定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制度。严格地说,这些内容都属于传统债法的内容,本不应当规定在合同编中,但由于《民法典》没有设置独立的债法总则,而合同编通则在一定程度上又发挥了债法总则的功能,所以将这些法定之债的内容作为准合同,规定在合同编之中。

4.人格权编

人格权编由“总则”与“分则”两部分构成,其内容分为6章,共计51条。“总则”是关于人格权基本规则的规定,集中在人格权编第一章一般规定中,它确立了人格权一般性、共通性的法律规则。“分则”是关于具体人格权的规定,人格权编从第二章至第六章都是对具体人格权的详细规定,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具体人格权是按照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的区分具体展开的。人格权编通过总分结构的设计安排,构建了人格权制度的完整体系。(https://www.daowen.com)

5.婚姻家庭编

婚姻家庭编是调整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婚姻家庭编是在《婚姻法》《收养法》的基础上经过修改、补充而形成的,共分为5章,具体包括一般规定、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收养,共计79条。该编的特点在于:以婚姻为核心调整婚姻关系,同时也调整家庭关系,注重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遵循中华民族传统的尊老爱幼、家庭和谐等优良传统美德。该编既注重家庭成员权利的保障,也注重家庭成员义务的履行。

6.继承编

继承编主要调整因为财产继承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该编一共分为4章,即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共计45条。该编的特点在于:一方面,为落实宪法关于保护继承权的规定,该编强化了对私有财产的延续性保护,全面保障继承权。另一方面,该编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家庭成员的和睦、和谐,鼓励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助。在遗产分配中,不限于血缘关系,也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养。该编不仅强化继承权的男女平等,而且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是平等的。此外,该编尊重遗嘱自由,强化遗嘱自由原则的保障和贯彻,取消了公证遗嘱的绝对效力,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

7.侵权责任编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共分为10章,总计95条。该编按照“总则”和“分则”的模式构建其自身的体系。“总则”规定了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分则”体系按照如下两条线索构建:一是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侵权责任编第三章所包括的各类侵权行为,具有责任主体的特殊性,在这些侵权类型中,当某一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之后,非致害行为实施者需要对他人行为承担责任,这就产生了所谓的替代责任或转承责任。二是归责原则的特殊性,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者严格责任的侵权行为,包括侵权责任编的第四章至第十章。

我国《民法典》七编制的模式既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的经验,又为回应当代中国的实践需要和时代需求而进行了体例上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一是以民事权利为中心而构建。即由物权、合同债权、人格权、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亲属权)、继承权以及对权利进行保护的法律即侵权责任所构成。这表明我们的民法本质上是一部权利法,《民法典》分编通过全面保障民事权利,全面体现和贯彻了法治的价值。二是体系的重大创新。这些创新体现为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以及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三是《民法典》的体系是以从权利到救济为主线而展开的。《民法典》各分编分别规定各项权利制度之后,又规定侵权责任制度。因此,《民法典》的整体框架思路是从“确权”到“救济”,始终以权利为中心来构建民法体系。四是《民法典》各编自成体系,其主要是按照总分结构来构建的。这些创新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从价值体系来看,我国《民法典》所设定的七编制模式更突出了对人的保护,实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通过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的独立设置,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凸显出了强烈的人文关怀。

为了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充分发挥总则编在法典中统领全局的作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