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消灭

三、民事权利的消灭

民事权利的消灭是指基于某种法律事实使某项权利与特定主体相分离的客观事实。民事权利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绝对消灭是指权利本身不复存在,权利消灭但他人也没有取得。如所有权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知识产权因保护期间届满而消灭,债权因全部清偿而消灭,形成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等。(https://www.daowen.com)

相对消灭是指权利由前手移转于后手,其本身并不消灭。权利从一个人处丧失,但为另一个人取得。如赠与物的所有权因交付而自赠与方移转至受赠方。对赠与方而言,即“权利的相对消灭”;对受赠方而言,即“权利的继受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