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人的机关

五、法人的机关

法人的机关,即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意思表示的个人或集体。法人机关对内管理法人的内部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

法人的机关是法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法人团体意志的组织要素。法人的机关代表法人进行活动时,不需专门授权,其权限由法律和章程规定。法人的其他成员要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法人的授权。

法人的机关通常包括权力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和监督机关。权力机关是法人意思的形成机关,如股东会;执行机关是负责执行权力机关意思、法人章程的机关,如董事会;代表机关是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意思表示的机关,如董事长;监督机关是根据法人章程和意思机关的决议对法人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https://www.daowen.com)

法人的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民法典》第61条第1款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机关,都是法人的组成部分。法人机关执行职务所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依法由法人承担责任。如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