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斗争的中心决定于宪政体制

一、政党斗争的中心决定于宪政体制

西方国家政党斗争的根本目标是争夺国家的统治权。尽管这种统治权同是属于资产阶级,但由于各国的宪政体制不同,掌握统治权的核心部分就不一样,因而政党斗争的中心点也必然有所差异。

(一)总统制国家政党斗争的中心

总统制国家政党斗争的中心是争夺总统职位。以美国为例: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他对外代表国家、对内领导国家;他掌握全部行政权,拥有一定的控制与影响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权限;他担任国家武装力量的总司令,拥有巨大的军事方面的权力。可以说美国总统是全国政治生活的焦点,他在实现国家权力的过程中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美国的民主党与共和党要争夺国家的统治权,首先要争夺总统职位。

美国总统是由选举产生的。四年一度的总统选举把两党的斗争引到最激烈的阶段。现任总统所在的党竭力宣扬总统的政绩,争取总统连任或本党的其他候选人登上总统宝座。而另一政党则竭力攻击、诋毁现任总统的各项政策,张扬其过失,争取自己的候选人当选总统。两党可谓煞费苦心,为争夺总统职位而不遗余力。

美国两党在夺取总统职位的同时,也进行着争夺国会两院议席的斗争。这种斗争很重要。总统所在的政党如在国会两院中占有多数议席,总统在行使职权、决定国策时就比较顺利;反之,总统所在党如居于国会一院或两院的少数,他便会遇到许多麻烦和阻碍。美国的政治实践中曾多次出现总统所在的政党在国会中居于少数党地位的情况,前任总统里根执政时就出现这种状况。但是,尽管如此,总统的地位并不因此降低,总统的作用并不因此丧失。和争夺议员席位的斗争相比,争夺总统职位的斗争仍然是政党斗争的重心。(https://www.daowen.com)

法国是具有议会特点的总统制国家。总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崇高、作用重大。争夺总统职位也是政党斗争的中心环节。尽管法国的总统制具有议会制特点,政府总理从国民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中产生,有时甚至出现政府总理和总统不属于同一政党或政党联盟的现象,因而使总统在国务活动中遇到阻碍,如社会党的密特朗任上届总统的末期,政府总理就由保卫共和联盟的希拉克担任,总统与总理之间经常发生矛盾。但是,总统有权依据宪法的规定解散国民议会,重新选举,重新组织内阁,而政府总理却无权迫使总统辞职。1988年密特朗再次当选总统之后,即宣布解散国民议会,谋求议会中的多数,谋求自己的同党担任政府总理。可见在法国,议员的选举固然为各政党所重视,但政党斗争的焦点却是争夺总统职位。

(二)议会政府制国家政党斗争的中心

前面说过,议会政府制或称责任内阁制。英国属于实行这种宪政体制的国家。它的内阁首相由英王任命,但英王的这项任命权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权力。英王所任命的内阁首相只能是在下议院占多数议席的党魁。在这样的宪政体制之下,内阁首相大权独揽,成为民选的国王。但要获得这一职位,他所在的政党必须先获得下议院的多数议席。同时,下议院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政府权,要获得这些权力的政党,也必须争得议会的多数议席。可以说,英国的宪政体制的特点是,政党获得下议院议席的多寡,决定着它是否能够掌握国家权力。因此,英国政党斗争的中心是争夺议员席位。在英国的实际政治生活中,各政党总是全力以赴地从事议员竞选活动,力求从议员选举的胜利中成为执政党,掌握国家权力。不仅如此,英国的内阁首相有时为了蝉联首相职务,甚至在任期届满之前就选择有利于在议会争得多数议席的时期主动地呈请英王解散议会举行大选。这更足以说明英国的政党重视议员选举的程度。

(三)委员会制国家政党斗争的中心

瑞士实行委员会制。在这种宪政体制之下,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的联邦议会拥有立法权,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的委员组成的联邦委员会掌握行政权。立法权和行政权的获得都取决于议员的选举。任何政党要成为执政党、掌握国家权力,必须争取在联邦议会的选举中获得多数议席。瑞士的宪政体制和英国的宪政体制虽然不同,但政党斗争的中心却和英国一样,也放置于联邦议会议员选举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