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实践教以致用

注重实践教以致用

张老师被聘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甘肃众炀律师所兼职律师。作为“双师型”教师(律师+法学教师、立法顾问+法学教师),她拥有更多法学实践机会。这些资源被她广泛用于自己的教学中,用以改善课堂教学效果。

在教学中,结合法学基础理论,她能够将自己接到的《兰州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甘肃省农民培训条例》《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甘肃省专利条例》等立法征求意见稿发放给同学讨论,甚至经常亲自带学生去立法论证会现场感受立法活动,提高了学生对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的认识和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解。

她经常将自己代理的案件带进课堂,使其变成学生的“法律诊所”课程。她将自己亲自代理的罗亚平名誉权和肖像权侵权案、石某盗窃案、赵某房屋产权过户纠纷、祁连山制药厂诉酒泉市劳动局工伤确认行政诉讼案、金某诉榆中县来紫堡乡的土地补偿案等引入课堂,指导学生全程参与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上诉状、证据目录、诉讼保全等诉讼文书的撰写,并带领学生一同出庭代理,使学生从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和技能。学生用张老师代理过的一起民事案件参加模拟法庭大赛,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张老师指导学生做的重大行政决策模拟听证会被学生放在网上广为传播,学生以此参加校团委主办的校园专业课程实践活动大赛,获得校团委领导的赞赏。

张老师多次参加兰州市的价格听证会。媒体称其在听证会上所表现出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为民请命的作风,格外引人注目。由于有良好的实践功底和经验,她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实践性法学教学活动,如“兰州市开征垃圾收费听证会”“兰州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兰州城市供热立法听证会”,以及模拟外地的“汽车三包听证会”“火车票实名制听证会”。她还组织学生开展有其他形式的法学实践活动,如带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赴兰州第二劳教所帮教、赴兰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与干警和戒毒人员联欢、赴天水地区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赴甘南、临夏调查当地的民族、宗教管理等实践活动。她被校团委评为“优秀实践指导老师”。

上述法学实践活动极大地开阔学生的视野,训练学生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培养学生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问题分析能力,提升了学生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