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这次会见的确切日期,《鲁迅日记》并无记载,但九月十一日,鲁迅给曹靖华信中第一次说到这件事。信中说:“近日与一书店接洽:出《新俄小说家二十人集》二本,兄之《星火》即收在内,此外有它夫人译的两篇,柔石译的两篇,其余皆弟所译,有些是在杂志上发表过的,定于月底交稿。”据此推测,会见当在九月上旬。从《日记》上看,我们谈妥后,鲁迅于十三日夜,就动手把十篇编为上册,以其中理定的《竖琴》篇名作书名,都是同路人作品。同路人作品共十二篇,因照顾丛书篇幅,有两篇放在下册的最前面。十九日把下册也编完了,以绥拉菲摩维支的《一天的工作》篇名用作书名;另收无产者作品八篇。上下册字数基本相等。
现在查阅有关资料,鲁迅计划用比较法,编译这样一部既介绍同路人,又介绍无产者两个部分的苏联短篇小说集,是在一九二八年翻译介绍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同时开始的。他怀着一颗火热的心,要把这些反抗黑暗统治、争取光明未来的“为人生”的俄罗斯文学的力量,来启发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运动。对于大量介绍同路人作品,鲁迅这样做,在当时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他说过:“左翼作家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兵,或从国外杀进来的仇敌。他不但要那同走几步的‘同路人’,还要招致那站在路旁看看的看客一同前进。”[3]
他在一九二八年译了《竖琴》和斐定的《果树园》及伦支的《在沙漠上》三篇,后两年又发表了四篇,另有两篇编集时未发表。鲁迅最先翻译的都是同路人作品,他认为作者虽非革命家,却“身历了铁和火的试炼”,因此有生活,中国读者既可以从中了解“十月革命”前后的俄罗斯社会面貌,而作者的写作技巧,都是“较为优秀的”。此外两篇同路人作品是柔石生前所译;至于曹靖华译的拉甫列涅夫的《星火》,早在二十年代译者在莫斯科工作时,已应苏联外国文艺书籍出版局之约,在苏联印行过了。
八篇无产者文学作品中,有两篇是瞿秋白夫人杨之华所译,发表时署名文尹,即鲁迅信中所称的“它夫人”。鲁迅所译聂维洛夫的《我要活》,曾发表于《文学月报》,其余五篇,收入文集时都是未发表的原稿,仅在汇编交稿前,重校一遍,作为定稿,究竟何年何月译成的,现已无从查考。鲁迅在该书前记中说:“可惜我所见的无产者作家的短篇小说很有限,”所以仅选八篇。但当他和前面十二篇同路人作品相比时,作了精辟的分析。他说:“我们看起作品来,总觉得前者虽写革命或建设,时时总显出是旁观的神情,而后者一落笔,就无一不自己就在里边,都是自己们的事。”寥寥数语,画龙点睛,就写出了一段最值得后人学习的“译者前言”。两书之后,还为二十位作家分别写了二十段作者简介,名为后记,完成于九月十九日,更是值得翻译工作者学习如何写好后记的典范。第二天,九月二十日,鲁迅亲自到良友公司送稿来了。我记得那天郑伯奇有事外出,我们是在门市部后面一间小小会客室里相见的。鲁迅身穿一件深色的夹袍,脚登一双他经常穿惯的橡胶鞋,还戴了棕色的旧呢帽。坐下寒暄几句后,他就打开一个日本制花布包袱,里边两叠整整齐齐的原稿,都是毛边纸印的方格稿纸,分别用白细麻绳在四边扎住,面上用白纸填写上下两册的书名。当他仔细向我交代时,我静静地听着。最后又交给我一封信,上书郑君平先生收,那是伯奇在良友公司工作期间用的名字。那天初次接待鲁迅,我情绪紧张;由于他老人家自己来交稿,更受感动。我说:“只要电话通知,让我们自己去内山书店领取好了。”他谦逊地说:“这一带我经常路过,并非特地来此,顺便带来,就不用你们跑了。”临别时又说,关于排版时应注意之点,都写在信中了。伯奇回来看信,信中说:
《新俄小说家二十人集》译稿,顷已全部编好,分二本,上本名《竖琴》,下本名《一天的工作》,今一并交上。
格式由书店酌定,但以一律为宜。例如人地名符号,或在左,或在右;一段之下,或空一格或不空,稿上并不一律,希于排印时改归划一。
办税请交内山老板。需译者版权证否?候示遵办。第一次在编辑工作上和鲁迅接触,就给我一个译者对编辑出版工作既极内行,又抱着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态度的深刻印象。十一月六日,《竖琴》清样校毕,第二封信也是寄给郑君平的,信中说:
《竖琴》已校毕,今奉上,其中错误太多,改正之后,最好再给我看一遍(但必须连此次校稿,一同掷下)。
又下列二点,希一并示知:
1.内缺目录,不知是有意删去,抑系遗失?
2.顶上或有横线(最初数页),或无,何故?
两信中所提排校上的细节,说明鲁迅对出版工作的高度负责精神。
从一九三三年初起,鲁迅开始和我直接通信了。这时《一天的工作》正在排校中,一月八日给我的第一封信是这样说的:
《一天的工作》已校毕,今送上,但因错字尚多,故须再校一次。改正之后,希并此次送上之校稿,一并交下为荷。
此书仍无目录,似应照《竖琴》格式,即行补入也。
第二封信是他看了清样后寄我的。因为错字不多,仅提出“但这回只要请尊处校对先生一看就可以,不必再寄给我了”。二月六日突来一信,在校对工作上提了一个重要建议:
今天翻阅良友公司所出的书,想起了一件事——
书的每行的头上,倘是圈、点、虚线、括弧的下半()的时候,是很不好看的。我先前做校对人的那时,想了一种方法,就是在上一行里,分嵌四个“四开”,那么,就有一个字挤到下一行去,好看得多了。不知可以告知贵处校对先生,以供采择否?
可见鲁迅非常关心良友公司的出版物,无意间发现了我们在排印上的这个通病,立即把他的宝贵经验,专函告诉我。这在1949年前通行直排本时,许多书店都没有注意过,是鲁迅第一个想出了这个补救办法。得信后,我们就通知了排字房,以后其他书店都跟着改了。现在我们实行横排,同样也不宜把标点符号放在最左第一个字的地位。鲁迅还对我说过,书的开头和每个题目前后,应多留空白,增加“读书之乐”,不要“不留余地”,塞得满满地透不过气来;整本书的前后,也可多留几面白页。就在这些无人想到的小地方,鲁迅处处煞费苦心,随时为读者设想,增加书的美感,我在此后的编辑出版工作中,是深受教育的,这仅仅是一次开端而已。我为此曾去信表示感谢,他于二月十日复信说:
来信收到。关于校对,是看了《暧昧》的时候想起的。至于我的两种译本,则已在复校时改正,所以很少这样的处所。
鲁迅给我的信中,经常提到“印证”或“印花”,今天的青年读者不易了解,原来这与一九四九年前的稿酬办法有关。当时出版社结付作者稿酬有两种办法:一是按字数每千字数元,一次卖绝版权;二是作者按书的定价照实售册数抽取版税,一般每年分春秋二季结算一次。当时卖稿千字三元至十元;版税百分之十至二十。良友公司对文艺书都用版税制,一般都是百分之十五,对鲁迅的著作,参照其他书店的惯例,按百分之二十计。交稿时,预付部分版税。那时上海四马路有批投机出版商,眼看鲁迅的书好销,经常盗印,所以鲁迅后来规定,出版他的著译,都要在版权页上贴上他自己盖有鲁迅二字阴文印章的印证,以资证明。至今旧书店出售或图书馆所藏一九四九年前鲁迅著作的版权页上,都还黏有这种印证或印花。
这两个译本中都有他人的译作,鲁迅收到版税,都按比例分送。一九三二年十月三日《日记》,记有“以《竖琴》付良友公司出版……,下午收版税二百四十,分靖华七十。”十一月四日《日记》,记有“以《一天的工作》归良友公司出版,午后收版税泉二百四十,分与文尹六十。”这都是书店所付的预支版税。在《鲁迅书简(致曹靖华)》[4]一书中,“良友”以后数年每次结付版税后,鲁迅都通知曹靖华应得的数字,有时即汇,有时代存,几乎笔笔都有交代。我读到这些信,深感鲁迅在为友人做事时的负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