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鲁迅在北京创立未名社时,曹靖华是五位青年社员之一。在《未名丛刊》中,曹靖华翻译出版了四种苏联小说。其中有《烟袋》一书,引起过不少风波,经历了重重磨难,最后与《第四十一》,合编成《苏联作家七人集》。现在先从《烟袋》说起。
一九二五年大革命时,曹靖华在国民革命第二军顾问团工作,认识了由第三国际派来的俄罗斯人华西里耶夫,中文名王希礼。一个爱好俄罗斯和苏联文学,一个爱好中国文学,很快结成朋友。在互相交流、互相馈赠中,曹靖华把鲁迅的《呐喊》送给王希礼,以后他就把它译成俄文;王希礼把一本包括十三个短篇的小说集《十三个烟斗》送给曹靖华。[1]每篇内容都与烟斗有关,但只有爱伦堡的《共产党员的烟斗》曹靖华认为写得最好。他把它连同其他十个苏联短篇编成一集,书名即用爱伦堡小说的篇名。由于北方人称烟斗为烟袋,书名便译为《共产党员的烟袋》,一九二八年初交给未名社出版。
当时,正值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事变后不久,在北平的北洋军阀还拥有一股不小的力量,对进步书店进步人士,虎视眈眈,随时准备下手。李霁野等对身边形势估计不足,他把这部小说集寄给住在上海的鲁迅。鲁迅审阅了这部译稿后,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复信给李霁野,肯定了这部小说集的内容,但对第一篇《共产党员的烟袋》,凭他历年对反动派斗争的经验,觉察到:“第一篇内有几个名词似有碍。不知在京印无妨否?倘改去,又失了精神。倘你以为能付印(因我不明那边的情形),望即来函,到后当即将稿寄回。否则在此印,而仍说未名社出版(文艺书籍,本来不必如此,但中国又作别论),以一部分寄京发卖。如此,则此地既无法干涉,而倘京中有麻烦,也可以推说别人冒名,本社并不知道的。”[2]这种为未名社细心考虑的方法,既说明鲁迅善于对敌作战,也看出鲁迅对当时北方密云未雨之局,早有警惕。李霁野等为了“不以出版印刷的琐细事务去浪费先生的时间和精力,我们决定仍在北京印行,为不辜负先生的苦心,我们把书名只简单用了《烟袋》两个字。”[3]不料两个月后,未名社被山东督军张宗昌的一个电报,下令查封,有几个人几乎丧生。未名社结束后,在一次事件中,这本《烟袋》混在一堆存书中,还被指为“罪证”之一。未名社的存书,后来全部出盘给另一书店。鲁迅说:“出盘之后,靖华译的两种小说都积在台静农家,又和‘新式炸弹’一同被没收,后来虽然证明了这‘新式炸弹’其实是制造化装品的机器,书籍却仍然不发还,于是这两种新书,遂成为天地间之珍本。”[4]
这里所说的另一种是《第四十一》,书内包括拉甫列涅夫的两个中篇:《第四十一》和《平常东西的故事》,都是二十年代末二年,译者在莫斯科中央出版局(后改名外国文书籍出版局)汉语部工作时翻译出版的。同时还有《星花》,作者也是拉甫列涅夫,一九三三年鲁迅为“良友文学丛书”编《竖琴》时把它收入了。
一九三三年冬,曹靖华已自苏联回国,在北平教书,他把《烟袋》和《第四十一》由友人Y君介绍送给上海某书局,还把书后的作者介绍,根据新材料重行增删。但稿子寄去后,译者说:“下文就是:不出版,不退回,写信不答复,托人就近询问也不理。好像绑票似的,这两本集子就这样的被绑了两年多。直到”这家书店关门之后,“还不肯把票子放回来。”[5]现查鲁迅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给曹靖华的一封信中,谈到向某书局索稿“仍无回信。真是可恶之至”[6]后,是年十二月廿八日,又在一封信中说到:“至于书,兄尽可编起来,将来我到‘良友’这些地方去问问看。”[7]可见译者在未收回两本译稿前,已准备把原书合编成一部,征求鲁迅的意见时,鲁迅就想到了向良友公司去试试。
至于这两部书稿何人何时从某书局去拿回来的,也有一段故事。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瞿秋白被害后,鲁迅准备为这位牺牲的战友自编纪念文集《海上述林》,但瞿秋白有两部文稿已向这个书局预支过版税。此事鲁迅托黄源去办,黄源想用付现款赎回的办法,鲁迅于八月十六日给黄源信上说:“付钱办法,极好,还有两部,是靖华的翻译小说,希取出,此两部并未预支稿费,只要给一回收稿子的收条,就好了。”[8]这就是《烟袋》和《第四十一》。从黄源的《鲁迅书简漫忆》中看,这两部书稿似乎是同瞿稿“一起取回的”,[9]事实并非如此。《鲁迅日记》八月十二日记有:“河清来交望道信及瞿君译作稿二种,……还以泉二百。”八月十六日鲁迅告诉黄源还有曹靖华的两部。而直到一九三六年四月一日,才写信给曹靖华说:“兄……的两种稿子,前几天拿回来了,我想找一出版的机会。假如有书店出版,则除掉换一篇(这是兄先前函知我的)外,再换一个书名,例如有一本便改易书名,称为:‘不平常的故事’。否则,就自己设法来印,合成一本。到那时当再函商。”屈指计算,这两部文稿确实被耽搁了三个寒暑。据曹靖华的回忆,他曾向鲁迅说明,稿子讨回后,如无可能出版,可暂存上海;如有机会出版时,为“出版方便”起见,不妨将原书次序掉换,也可以另换新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