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关于徐志摩的日记,他没有每天都写的习惯。但是他常常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地点,写下一二十个片段;更有为某个心爱的人写下一个本子的,《爱眉小札》就是求爱时期专写给小曼看的一个实例。灰蓝色布封面,天地头很宽的雪白连史纸,十行蓝格中,作者用毛笔写下秀丽的手迹,字里行间,表达了当时诗人一团火热的真情,单单那个古色古香的狭长本子,令人一见就心爱;我们当时影印了一百册真迹手写本,现在连我自己都不留了。就是这一类日记,据说在与陆小曼结婚前,他们二人都还各人写过几本,当时小曼曾告诉我,保留在凌叔华手中。她当时曾去信要求借来编入全集,却连一封信也不复。直到去年凌叔华答复陈从周的信上,才第一次由这位保管人自述了诗人死后在北平展开的一幕为这几本日记的争夺战。这几本日记,小曼生前就告诉我安置在一只“八宝箱”里。原来徐志摩去欧洲找泰戈尔前,就把它交给凌叔华。凌最近在信中说:“不幸在他飞行丧生的后几日,在胡适家有一些朋友,闹着要把他的箱子取出来公开,我说可以交给小曼保管,但胡帮着林徽音一群人要我交出来……他们人多势众,我没法拒绝,只好原封交与胡适。可惜里面不少稿子及日记,世人没有见过面的,都埋没或遗失了。”[35]为进一步了解详情,我写信去英国,请教凌叔华女士。她于一九八三年五月四日复信中说:“因为志摩遗稿存在我处,第一个不甘心的是徽音,第二个想讨好她的人是胡适(他政治兴趣方浓……)。我很坦白的说,据理说,志摩既把它托付我,我有权代他作主(那个“八宝箱”中不止是日记,还有不少寄与晨报的文稿),我说这个箱子应交予陆小曼,因她是妻子,不意胡适一再催交,并且劝我不必保存作‘秘宝’(此二字是他用,十分伤我的自尊心,我为什么须借志摩的遗物为秘宝呢)我托公超转告胡,要交与小曼,不意他没照我话做,这是我想不到的。现在遗稿失散,我不能不难过。”从这里可见胡适在志摩遗稿的保存和转移方面,玩了多大的花样。近据卞之琳写的文章中透露,就是这些后来交给林徽音保留的日记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终于消失了(倒不是直接出于“打、砸,抢”)。[36]”这样看来,志摩日记留存在世的,除《爱眉小札》外,可能就是四十年代由小曼交我编在《志摩日记》(晨光版)中的《西湖记》和《眉轩琐语》了。海外出版有关志摩的遗文佚篇中,也至今未见有什么其他日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