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耿某长期遭受父亲殴打,公安机关调查期间,耿某父亲离家出走。耿某母亲患有智力残疾亦下落不明。其他近亲属均无力作为监护人。居委会将耿某送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起诉要求撤销耿某父母监护权。

法院认为:耿某父亲经常殴打儿子,给其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及精神伤害,其已不能继续承担监护责任。马某虽系耿某母亲,但其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独立生活能力,亦无力继续承担监护责任。耿某其他近亲属均无力作为监护人。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审理,判决撤销被申请人耿某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民政局作为耿某监护人,由民政局所属儿童福利院承担对耿某的监护职责。(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