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https://www.daowen.com)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