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解读
一、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职务侵权。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侵权行为应该同时符合以下两个要素:一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包括对第三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侵害。二是该侵权行为应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驾车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张某撞伤,即属于李某的职务侵权行为。由于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是代表法人实施的,因而应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如果与执行职务无关,则不构成职务侵权。如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李某是在自己休假旅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张某撞伤,则不构成职务侵权,甲公司无须承担责任,要由李某本人承担责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所以法人的职务侵权行为亦应由法人来承担民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侵权行为与法人一般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在归责原则上,对外都是由法人承担责任。本法侵权责任编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二、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后,在对内责任方面,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一规定涉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内部职责分担问题。一般情况下,在职务侵权行为中,行为的法律后果完全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不须承担该行为的民事责任,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法人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https://www.daowen.com)
一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了法定代表人对职务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法人可以在对外赔偿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二是根据法人章程规定。如果法人的章程中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对职务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法人可以在对外赔偿后,依据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需要指出的是,在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后,对内向责任人进行追偿方面,法定代表人与一般工作人员是不同的。本法在侵权责任编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根据这一规定,在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后,对内向责任人进行追偿方面,法定代表人与一般工作人员是有区别的:一是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必须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否则是不能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的。而法人向其他工作人员追偿,则不需要有法律的规定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这一前提,只要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都可以向其追偿。二是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承担内部责任的过错程度要求不同。对法定代表人来说,只要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即便是一般过失,也要对内承担责任,法人可以向其追偿。但对其他工作人员来说,其对内部承担责任的过错程度要求比较高,应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果只是一般过失,则无须对内部承担责任,法人也不能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