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解读
一、非法人组织代表人的概念
非法人组织代表人是指非法人组织根据其章程、协议或者经共同决定,来确定由其代表该组织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人。非法人组织的代表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根据上述规定,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人,即为合伙企业的代表人。
二、非法人组织代表人的职责
非法人组织代表人的职责主要是对外代表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并按照组织章程的规定履行报告相关情况等义务。非法人组织代表人对外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由非法人组织承担。(https://www.daowen.com)
合伙企业法规定,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三、发生争议的处理
关于非法人组织代表人对外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争议的处理,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作了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