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

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期为2008年3月至2013年4月,共举行40次全体会议。共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8部,修改21部、废止3部;共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65次,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23次,各工作委员会开展视察调研50余次。重大事项决议决定4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0人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