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3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8人。这次会议根据建市需要,只更名,不换届。大会作出决定:原丰南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更名为丰南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原丰南县人民政府更名为丰南市人民政府;原丰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更名为丰南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相应职务随之更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