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次会议

二、第二次会议

1999年3月9日至3月1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贾晓峰作的题为《开拓进取,迎难而上,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李树舟作的《遵化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遵化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苏广钧作的《遵化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遵化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广银作的《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韩金树作的《遵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瑞作的《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表决通过《遵化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收到代表议案12件、代表建议38件。(https://www.daowen.com)